评论:在“评先创优”中看担当

编筐编篓,贵在收口。年末岁初,在总结成绩、查漏补缺的同时,为激励先进、鞭策后进,各单位、各部门由上而下纷纷开展各种“评选创优”活动。然而,有的单位和部门在开展这项严肃的活动时,却使变了味。比如,搞论资排辈者有之、搞“一刀切”者有之、以部门领导好恶者有之。更有甚者搞暗箱操作、好人主义、平均主义……凡此种种,不一而足,与“评先创优”的初衷南辕北辙,极大地挫伤了单位员工的工作积极性。

功以才成,业由才广。无论是科技创新或者是制度创新,人才是创新的根基,也是实现伟大中国梦的前提。在新时代创造新的更大奇迹,既要用事业激发其创新勇气和毅力,也要重视必要的物质激励,使他们“名利双收”。名就是荣誉,利就是现实的物质利益回报。

国家建设发展如此,单位、部门建设亦然。为此,《中央组织部、中央宣传部关于在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意见》中指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的要求,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是各级党组织面临的一项重要任务。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精神,均以《意见》为根本遵循,结合实际和自身特点,坚持高标准严要求量身打造出适合本单位本部门的评选创优标准,也确实营造了比、学、赶、超的浓厚氛围,起到了向“标杆”看齐的正面引导作用,使单位建设欣欣向荣,工作环境风清气正。但是,有的单位在开展和落实这项活动时却使之变了味、走了样,个别领导甚至假公济私把“评选创优”当福利分发给单位和个人。究起原因,不外乎有以下几点:首先是执纪不严或选择性执纪。虽然各单位各部门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出了评先创优的“条条框框”,但是在真正实施时,一旦遇到关系亲近的人和单位,利益的天平便开始倾斜,致使规章制度成了道具、成了摆设,造成了厚此薄彼现象;其次是“老好人”思想作祟。个别领导干部喜欢遇到矛盾绕道走,在“老好人”思想的影响下,凡事信奉你好我好大家好,认为只有庄家轮流坐才能“多栽花、少栽刺”,其时这种表面上追过一团和气的背后,实际则是个人目的至上,私心杂念充斥灵魂;再次是对权力缺乏敬畏之心。毋容置疑,个别单位和部门领导长期主政一方,自认为“山高皇帝远”,在处理类似“评选创优”活动时,自认为上级不考核、同级不监督、下级不打分,只要不影响单位建设大局,评不评?怎样评?大有“我的地盘我做主”之势。久而久之,规章制度被权力欲望取而代之,凡事仅凭一张嘴、一支笔。

潮平两岸阔,风正一帆悬。让敢于担当者担当,让敢于作为者作为,让想干事、能干事者干成事,各单位各部门大力营造公平竞争、风清气正的成长成才环境氛围,势在必行。为此,各级党组织尤其是党员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起着关键性作用。所以,单位“一把手”应以上率下,以身作则,带头强化纪律意识,规矩意识,大局意识,民主意识,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认真学习党章、尊崇党章,对照《准则》《条例》自觉做守纪律、讲规矩的表率,做干事创业的表率。把“两个维护”作为政治监督的根本目标,及时发现和校正权力观、价值观、义利观,围绕执政能力建设强化敢于担当、勇于担当的“头雁效应”,真正发挥好“评选创优”的激励作用,使之评创出一个单位战斗力、向心力和凝聚力。(作者:大众网·海报新闻评论员 姚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