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公交車墜江事件”:我們是否處在羅生門的角色切換中?


來自網絡



對於“重慶公交車墜江事件”,各方輿論的視角,讓我想到黑澤明的電影《羅生門》,其中每一個人都有意無意把故事想著有利於自己的方向去講述,我們只能得到一些真相的碎片,期待的那個完整真相被淹沒在這些碎片裡。

我從其中看到的除了人性的複雜之外,還有真相的複雜。我曾認為,只要層層往裡剝,一定存在一個無可辯駁的真相,可以區別是非善惡的真相。可很多情況,事實並非如此。

回到公交車事件,起初,輿論一邊倒指向小轎車女司機,而這些高舉“正義”大旗,動輒興兵討伐的指責者,在真實的情境裡,往往就是“沉默的大多數”,是麻木的看客。他們在現實生活中有千萬種理由躲閃,在網絡的世界才會有千萬種理由謾罵指責或祈求諒解。

所以,當重慶警方證明女司機是受害者的時候,道歉門上演。可是太輕鬆的道歉換不來真正的反思,這只是他們為化解尷尬的“自我美化”。

有人看到司機凌晨5點多發佈的歌曲,便懷疑司機疲勞駕駛。“有的人”與起初指責女司機的人,其實半斤八兩。

當監控視頻曝光,我們所認為的最後的真相付出水面,輿論又有了三種走向:第一,指責指責不守規則的女乘客;第二,公交司機未做出妥當處理,報警或者反抗;第三,其他乘客的不作為。

其中指責最多的是那些起初不分青紅皂白炮轟女司機的人。

看到沒有,其實來回還轉的,始終都是一種人:“有的人”,語言施暴者,沉默的大多數,吃瓜群眾,看客... ...他們沒有確定的稱呼,是人群中的大多數。

就是這些“大多數”,讓女司機成了無辜的“奧菲利婭”,那被事件裹挾進去的受害者,她沒有做錯什麼,卻也不能為自己申辯。

很多時候,我們是不是都在《羅生門》中的幾個角色中轉還,時而扮演旁觀者—“樵夫”,時而扮演弱者—“女人”,時而成了“強盜”,迷迷糊糊轉著轉著,保不定,哪天不幸成了“武士”。

我在想,事發當時,我會是誰?是評論這件事情的人,還是車上的人。我不是一個高尚的人,很多時候做了那個”沉默者”,無奈也當過受害者。

有一次,我和同伴逛元宵節燈會,看到人群圍在一對賣爆米花的老夫妻周圍,他倆要一邊用傳統的爆米花機制作,一邊賣,難免手忙腳亂。這時,有人或不耐煩或乘亂撈好處,便近乎搶地拿了爆米花,然後,很自然地走了。看衣著,這些人中有的是銀行職員,有人是那種平時出入高級寫字樓的藍領白領,不像五元一袋的爆米花都承擔不了。

恰恰相反,他們內心就覺得不過五塊錢,不過一袋爆米花。

我問同伴,要不要上去阻攔或者報警,她說,我們貿然上去,也無法阻止,如果報警,萬一這是違規攤點呢,他們的損失追不回來不說,可能還會遭罰款。

之後,我們還是做了輿論漩渦中,那“沉默的看客”,最後,只能如《羅生門》中,抱走棄嬰的那個樵夫一樣,上前去安慰那對老夫婦。

因此,我看不起自己了很久很久。

誠然,我們都應該堅定地站在正義的一邊,止損的一邊,可我們也不自主地站在了道德的至高地。諸如我,在指責吃瓜群眾的盲目時,是不是也擺脫不了,他們身上的很多缺點呢,我也有《羅生門》裡,那些屬於人的缺點。

最後,我想說的是,當我們把指責面對準別人,對準“他者”,對那施暴者口誅筆伐的同時,為正義發聲時,也不要忘記反思和審視自己,這才是真正的進步。

反思面向自己才最有力。我無法從大眾中脫穎而出,但我時刻試圖掙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