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1月15日11時35分許,榆橫大隊裕華路中隊民警巡查至振興路時,發現陝K6Z5XX小型普通客車上擠滿了學生,民警立即示意駕駛人靠邊停車。經查,駕駛人賈某某駕駛的該機動車核載7人,實載15人,嚴重超員。隨後,民警將駕駛人賈某某帶回大隊作進一步調查。
經調查,陝K6Z5XX小型普通客車上乘坐的14名乘員中,除了駕駛人賈某某的兩個小孩外,其他12人均為榆林市高新區某個小學的學生。據駕駛人賈某某交待以及部分學生家長證實,自2018年8月份至今,駕駛人賈某某駕駛未取得校車標牌機動車長時間從事接送學生工作,根據每天接送2次、4次不同情況,每個學生半學期分別和家長收取800元、1500元的費用。
駕駛人賈某某駕駛未取得校車標牌機動車長時間接送學生,且超過核定載客人數100%,屬嚴重超員,涉嫌危險駕駛罪。目前,駕駛人賈某某已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當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