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中建在農業大棚旁邊的別墅建築便是“大棚房”,是以農業設施為名進行的違法建設,承租方在建蔬菜大棚的同時,在大棚旁邊和內部建設“配套用房”,是名副其實的違章建築。
照自治區《關於在全區開展設施農業項目用地清理整治專項行動的通知》(內農牧種植字〔2018〕82號)、赤峰市《關於進一步加快“大棚房”問題清理整治工作的通知》(赤政字〔2018〕74號)和區政府《關於對罰沒資產處置事宜的批覆》(赤紅政字〔2018〕163號)精神,11月23日,經赤峰市紅山區區委、區政府統籌協調部署,各相關部門協同配合,歷經8個小時,文鍾鎮113棟“大棚房”全部拆除。
11月23日早4:30分,在紅山區政府的指揮調度下,城管辦、公安分局、交警、國土分局、農水局、國資局、城管局、衛計局、消防大隊、農電局、各鎮街城管大隊、公證處、文鍾鎮派出所等30個單位在文鍾鎮政府集結出發。
此次行動共出動城管隊員190人、特警40人、消防6人、國土監察10人、公證8人,執法車30輛、消防車1輛、救護車2輛、鉤機25輛,共計拆除“大棚房”113棟、2.6萬餘平方米,打響了我區“大棚房”整治第一槍,為下一步工作奠定了堅實基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