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右旗人民检察院蒙汉双语工作掠影

2018年12月5日,在全区第五次学习使用蒙古语文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表彰大会上,新右旗人民检察院被授予“学习使用蒙古语文先进集体”荣誉称号。下面请跟随小编回顾一下我们的工作足迹:

2018年,检察长深入旗第一中学用蒙语讲法治课,2名干警进入校园用蒙古语讲法治课。在教学中主动制作蒙文课件、展板,用蒙古语文开展法治教育,得到广大蒙古族师生的欢迎和认可。


采取进嘎查、入牧户、进校园等多种形式,利用草原检察直通车向辖区各苏木嘎查、学校,送去自治区检察院编译的127套《普法宣传教育丛书(蒙古文)》,让法律知识和法律服务传递到草原的每个角落,做到全旗苏木镇、嘎查、社区、学校全覆盖。该院两名干警参与《普法宣传教育丛书(蒙古文)》翻译工作,2018年8月被自治区人民检察院通报表扬。

依法保障宪法赋予当事人的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参与诉讼的权利,今年办理的案件中蒙汉双语案件比例达90%以上;发放蒙文检察宣传材料达10000余份,接受蒙汉双语法律咨询数百人次。

近年来,新右旗检察院14名双语干警获得国家蒙古语标准音资格证;1名蒙汉双语检察官被纳入全国检察人才库;1名蒙汉双语检察员获得全区优秀公诉人称号;1名蒙汉双语检察员获得全市检察业务专门人才称号。

新右旗人民检察院始终把学习使用蒙古语文工作列入重点工作之中,充分发挥蒙古语文在民族团结和社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为边疆少数民族地区检察工作注入新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