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伙伴康正集團劣跡斑斑,三株被指成涉傳“幫凶”



近日,三株集團成立25週年榮耀慶典的餘溫未散,就有媒體接到相關人士爆料,三株集團再次被曝涉嫌傳銷。據直銷信息專刊報道,三株集團戰略合作伙伴康正汽車集團(下稱康正集團)以銷售三株集團產品為由,以多層級的高額返利為誘餌,大規模以投資模式發展會員,涉嫌傳銷。而在2017年12月,康正集團就與三株集團簽訂了戰略聯盟,此次被曝涉傳,三株集團也被指“為涉傳活動提供便利”。作為一個老牌直銷企業,三株集團近年曾多次爆出涉嫌傳銷、經銷商投訴上市承諾未實現、產品成分不實信息,曾經的明星民企,本次又因負面消息被推上輿論的風口浪尖。

三株集團戰略合作伙伴被指非法傳銷

記者查閱新聞報道得知,2017年12月,三株集團和康正集團在濟南簽訂戰略合作協議,約定共同發展發酵中藥產業,全國近400名經銷商代表共同參加了此次會議。而近日,直銷信息專刊報道,有群眾爆料康正集團以銷售三株集團公司產品為由,制定會員消費700-14萬元不等,可分別獲得普卡、銅卡、銀卡、金卡、鑽卡等級會員資格,同時獲得5-9倍的多層級靜態返利回報,發展會員可獲得2-10代的推廣領導獎等,疑似高額返利的非法傳銷。同時,幾十位會員向媒體反映,康正集團此前曾因此類非法集資犯罪,遭威海市經偵部門查獲,遂集體前往三株集團討要被騙投資款。而記者隨後查閱工商公示信息得知,菏澤康正汽車集團股份有限公司曾因企業公示信息弄虛作假,2016年曾被列入企業經營異常名錄。後記者登陸康正集團官網查詢得知,其對外公示企業營業執照名稱即為菏澤康正汽車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據直銷信息專刊報道,康正集團此次被爆料的銷售模式,涉嫌以多層級的高額返利,以暴利誘導大規模發展會員投資。記者查閱相關資料得知,在國家《禁止傳銷條例》第二條規定,傳銷可總結為“入門費”、“ 拉人頭”和“團隊計酬”。此外,國務院《禁止傳銷條例》第七條(二)劃定“組織者或者經營者通過發展人員,要求被髮展人員交納費用或者以認購商品等方式變相交納費用,取得加入或者發展其他人員加入的資格,謀取非法利益的”屬於傳銷行為。

三株集團被指成涉傳幫兇

據直銷信息專刊報道,許多已經獲得直銷牌照的直銷企業,會與一些沒有獲得直銷牌照,但又期望從事直銷運作的企業進行“直銷掛靠合作”,美其名曰戰略合作,實質上,這些沒有獲得直銷許可的企業,都在打著正規直銷企業的名義,或正規直企分系統的名義,從事著非法直銷活動,並以多層級的團隊計酬、高額返利、金字塔式傳銷運營。而在2018年4月,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發佈《關於進一步加強直銷監督管理工作的意見》,對上述行為進行警示,並明確指出當此情況發生時,對非法直銷企業進行查處的同時,也將對合作方進行查處。三株集團與康正集團簽署戰略合作協議後,康正集團被曝涉傳行為引發的會員維權紛爭,三株集團是否難逃干係,是否需承擔因康正集團的違法行為帶來的的相應法律責任,種種疑問又將這一老牌直銷企業推向了輿論的風口浪尖。

多次被曝負面新聞 三株集團破罐破摔?

記者查閱資料得知,三株集團已不是第一次爆出負面新聞,其中三株集團產品的成分問題一直是媒體關注的焦點。2017年,部分三株集團合作商向媒體爆料三株集團對產品誇大宣傳,產品成分不實,並出具廣東省微生物分析檢測中心檢測報告,顯示三株集團產品所含益生菌數量上,三株集團宣傳和爆料合作商提供的檢測結果有較大差距。同時,據直銷信息專刊報道,三株集團主打產品的宣傳又被指違反廣告法,其廣告中聲稱保健品衛士康可在胃病上“效果立竿見影,喝了就見效”等。我國《廣告法》第十八條列明瞭保健食品廣告的禁止性規定,根據該規定,保健食品廣告不得含有下列內容:表示功效、安全性的斷言或者保證;涉及疾病預防、治療功能;聲稱或者暗示廣告商品為保障健康所必需等。此外,2017年,有媒體報道三株集團合作商指責三株集團虛構股權,編造“暴富神話”, 並涉嫌採用招商會等公開形式兜售原始股。(魯網記者)

《關於進一步加強直銷監督管理工作的意見》指出,工商和市場監管部門應加強對與直銷企業有合作協議關係的合作方、關聯方的監管。如有合作方、關聯方掛靠直銷企業,打著直銷企業旗號或藉助直銷牌照影響力從事傳銷,而直銷企業提供支持、幫助、縱容或默許的,對合作方、關聯方以從事傳銷活動進行查處的同時,對直銷企業以為傳銷活動提供便利條件進行查處,情節嚴重的,對直銷企業以傳銷共同違法行為人進行查處;如直銷企業負責人為合作方、關聯方違法活動站臺、宣傳或提供幫助、便利,又難以追究直銷企業責任時,對該負責人個人追究為傳銷活動提供便利條件的責任或共同違法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