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售“猫爪杯”泛滥 检察官:销售者可能触犯刑法

2月,星巴克推出一款造型新颖的猫爪杯,官方定价199元,限量出售4000个,一发行,便被消费者抢购一空,甚至多地出现为购买猫爪杯连夜排队、大打出手的新闻。尽管星巴克为满足市场需求,于3月1日在电商平台上紧急增加投放3000个,但仍然一秒售罄。

如今,一些正品的炒价已经达到数千元。

可点开淘宝,输入关键词“猫爪杯”,满屏都是商家销售“猫爪杯”的信息,货量“充足”的难以置信,而且价格主要从几十元到两百元左右不等。很难让人相信,如此众多的“猫爪杯”都是真品!

对此,海淀检察院检察官介绍,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制售使用他人注册商标的同一种商品,存在极高的法律风险,情节严重的,构成犯罪。我国刑法规定,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是指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销售金额在五万元以上的行为。即达到5万元,就跨过了定罪门槛。

从淘宝商家的销售记录看,已经有为数不少的商家售卖“猫爪杯”的金额超过了5万元。

检察官指出,从假名牌、假酒到如今炒卖价值极高的“潮物”,制假售假的山寨之风从未停滞,造成消费乱象层出不穷。究其原因,与不法经营者投机取巧的违法经营方式、部分消费者虚荣的“跟风式”消费习惯、电商平台的监管缺位均不无关联。

对此,检察官提醒消费者,盲目跟风、甚至从不正规途径购买商品的行为,不仅与消费目的相背离,同时来源不明、质量存在瑕疵的商品还有可能损害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消费者应理性选购商品,从实体店铺或正规电商处购买正品。

经营者要引领消费潮流,需在合法经营的基础上创新营商理念,而非低层次的粗劣模仿,仅局限于蝇头小利的山寨模式,不仅无利于企业的长远发展,更存在违法犯罪的法律风险,可谓得不偿失。

网络服务运营商在为经营者、消费者提供电子商务平台的同时,应当切实担负起商户资质审核、侵权链接删除、投诉渠道公开等义务与责任。一经接到投诉,发现有商户涉嫌制售侵犯知识产权的商品、伪劣商品,应当及时关闭交易链接,并向有关部门举报。

监制:方芳、刘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