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國議會通過延遲脫歐動議 歐盟:那也得27國一致同意


當地時間2019年3月14日,英國倫敦,英國議會下議院以412票贊成、202票反對,通過了延長里斯本條約第50條規定的3月29日的脫歐期限。


與此同時,議會還否決了舉行二次公投的動議。歐盟則表示,推遲脫歐期限需歐盟27國一致同意。
此前,首相特蕾莎-梅的脫歐協議12日晚間在議會遭到否決。議會13日再度表決,否決英國在任何情況下“無協議”脫歐。而後,議會14日下午的表決內容是針對政府提出的修正動議,決定是否要延長脫歐期限。
報道稱,延後的期限可長可短。若要短期延後脫歐,議會在3月20日之前必須表決通過特蕾莎-梅的脫歐協議。但若特蕾莎-梅的脫歐協議第3次慘遭滑鐵盧,就不得不思考把脫歐日期延到更久之後。
特蕾莎-梅先前表示,若是協議表決通過,將向歐盟申請把脫歐期限延後3個月,至6月30日。不過,無論是短期或長期延後脫歐期限,都必須先獲得歐盟27個成員國同意。
同時,英國議會14日還有另一項具有爭議的修正動議,是由2月宣佈退黨的前保守黨議員沃拉斯頓提出,內容為是否應該延後脫歐,舉行第2次脫歐公投,改動議以85票贊成、334票反對遭到否決。
此外,工黨議員包威爾提出的修正動議,認為《里斯本條約》第50條延長期限不應該晚於6月20日,也就是在那之前必須完成脫歐,以311票贊成、314票反對,僅3票之差遭到否決。
結果出來後,英國衛生大臣漢考克表示,第2次脫歐公投的想法已經被“斷然否決”,議員們顯然不想在“無協議”脫歐、特蕾莎-梅的脫歐協議之外,再增加另外一個複雜的選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