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簋”铭文 是武王伐纣年的铁证

“利簋”铭文 不但证明了武王伐纣是在甲子日,而且告诉了我们伐纣在辛未年!

如果说《回天》胡造“岁鼎”;信口雌黄地硬将十二次中的“大火”,考证为天蝎座α星;将“天驷”考证为天蝎座π星;将“析木之津”证为“银河”;将年岁之岁,理解为“岁星”;将丙子“人无食”变“月有食”;伪作“丙子望月”是错误的话,

那么他将利簋铭文中的岁和鼎,任意组合为天文学中新名词“岁鼎”,并能以此考证出武王伐纣的时间为公元前1044年1月9日4:55分,更属荒谬之极。而且是误导了夏商周三代工程。

“只有第六组:公元前1045年12月3日(或4日及附近日子)武王出师,公元前1044年1月9日甲子日克商,---此日‘岁鼎’时间为4:55,紧扣利簋铭文‘甲子朝岁鼎’的记载,成为唯一可取的日期。”《回天

武王伐纣年代之谜尚未解决,又何以能精确到时分呢?又有何必要!这样的精确度,也只有在火箭升空、卫星上天才用得着。再说,古今中外哪一次大小战争是以时分为记的?戎开牧野在早上,纣死商亡在晚夕,这已经是夠精确了!

当今惟一能证明武王伐纣年日的物证;周代青铜器利簋,其上铭文言:武王征商,惟甲子朝,岁鼎克昏,夙有商,辛未。……。

其大意是:(武王征商)的战斗,是开始于(甲子日的上)。在这一年()战胜了()庸无道的纣王,得到了()商(有商)的政权(),早先多年报仇血恨的()愿终于得成。这年为(辛末)年,是永远值得纪念的一年。

岁为何意,岁为年份,《大传》曰:“武王伐纣,岁在鹑火”,只因韦昭错注,妄增一“星”字而,而成“武王伐纣,岁(星)在鹑火”,误将时辰当星辰,还诱使后人紧追木星而不放!

稍微懂得古文语法的人,就应一看就明白,铭文中的“辛未”应是年干支,而非日干支!

不信请看国学大师王国唯先辈是怎样说的:

古人文法多倒装,故先日次月又次年。此种书法乃为殷周记事之体。”

史曰:文王受命,以及武王伐纣,岁皆在鹑火之次,而文王受命于己未,而经我用十二次野法推算之后,武王伐纣又为辛未年,也就是公元前1010年!

《利簋》铭文断句:武王征商,唯甲子朝岁,鼎克昏,夙有商,辛未。

王在阑师,易有事利金。用作檀公宝樽彝。

注释:1.武王,西伯发,天子曰,诸侯曰伐。此为武王崩后之追纪,故用,用武王名之。2.,殷商政权,3.

惟,是在,4.甲子,克商日干支。是在周历二月初四日。5.,早上。6.:年岁,克商年份。7.:国之重器 8.,攻克 9.,昏庸,晚夕黄昏。10.,早年心愿11..,取得,12..,殷商政权,13.辛未:年干支,是指公元前1010年。14.:地名。15.利:利益。16.:金器。17.檀木飘香,福得广施,利益天下。18.:天下大公。19:尊贵,20.彝:礼器。

鼎为何物?鼎乃古时帝王政权的象征。以鼎象国,以碗示家,国富民不穷,民富君不贫。鼎作权像,始起伏羲,伏羲陶鼎。一言九鼎,言而有信!

鼎为权征,天子九鼎;夏失九鼎,鼎迁于商,商失九鼎,权为周有,周失九鼎,周为初亡!

鼎有多种,克鼎、谏鼎,颂鼎;武王克鼎,宣王谏鼎;谏鼎申戒,克鼎纪功,宣王功烈,“颂鼎”宣王!

历史根本不会存在短命“岁鼎”,因为这样的鼎交上去是要杀头的!

铭文中的“岁”乃为年岁的岁,至今仍在用。尧舜用载,夏人用岁,商人用祀,周人用王年,此处“岁”并不是指岁星,五行星中的木星!并非周人用年不用岁!岁在鹑火,便是用岁!

利簋》铭文主题为武王伐纣,而非一般铸鼎。对于如此具有重要意义改朝换代的战争,只记其日,而无其年,是不可能,也是不可想象的;

尤如中华人民共和国之成立,10月1日重要,1049年更重要,故铭文中“辛未”为年干支应无疑!

铭文之“岁”既为年份,则必加注明是何年份,因此通过对“辛未”的推算,便能知伐纣年;

中国共产党纪念日七月一日重要,新中国成立之日10月1日节庆日重要,然1921年,1949年,在中国的历史进程中,似乎更重要,故而常有十年一小庆,六十年一大庆!

同样周之“利簋”,不可能只有甲子日,而无辛未年!重大事件,重大纪念日,有日无年,不合情理!

还有人认为“利”为人名,此簋是克商后周王给利青铜作为奖利,持此论者,可知克商以后,天下未宁,百废待兴,有许多重大政务需要早日落实 ,怎么会在克商七天便赐金铸鼎,是否心太急,不合事理!

古代中国讲求整体. 事分主次,此处当以年为主。铭文若只记“日”,而不言“年”,悖于常理;

古代历史都是以年为基本单位的,而此簋有二处“日”而无一处“年”,有违常识!

更何况刻写铭文惜字如金,有必要用二“日”,而弃一“年”于不顾吗?

《回天》一书将铭文中“岁”与“鼎”任意组合为天文上新名词“岁鼎”,如若古时真有“岁鼎”之辞,此辞何吉?“短命政权”何人敢受?谁敢送之于王?送之于王必定脑袋搬家,人头落地身首异处。《回天》创新,不该如此!

通鉴前编. 卷六》“王季(历)因困而死,文王苦之,难忘羑里之丑,时未可也。立十二年而成甲子之事

“文王受命于己未”,受命八年崩,四年后有甲子之事,受命十二年后即是辛未,便是公元前1010年,己未、辛末皆是在“岁在鹑火”之次。

武王伐纣时的利簋铭文,也是甲子日为重,是为大甲,故置于前,辛未年轻,置其后。为什么会这样,这是古人常用天干地支的日干支来进行卜卦,推其吉凶。故古文中有:某某日吉或凶之辞。

人们常谓节日,而从没有听说有“节年”的,实在是节日对人们太重要了,现在小朋友对春节望眼欲穿,因为大人有红包发,我小时也爱过年,因为有新衣穿!

周人也爱节日,时终难忘武王克商是在甲子日,尤如我们难忘十月一日是国庆节,七月一日是党的生日!

帝王世纪

》“主癸之妃曰:扶都,見白气贯月,意感,以乙日生汤,故名覆,字天一,成汤,一名帝乙,是谓成汤帝”。

成汤因为其生日天干为乙,所以又称为帝乙。查看《商代帝王纪年表》,見商代所有帝王名号,无一例外的都有日之天干,这也是商朝文化的一大特点。说明商周时期,人们对生日和时的干支的重视,胜于年和月的干支。十月怀胎,一朝分娩,生子之日,母之受难之时,所以人们难忘生日!

当今还有一种谬论认为:“用干支纪年是从汉代开始”,非也!

“天皇作干支,伏羲作甲历”,干支用处大,既可用于日,当然也可用于年月,甚至时!“六十干支”至少在商已通用,所以殷墟出土的甲骨文中有了“六十十支表”,商代甲骨文中的甲是“十”字,但非唯一,我还见过这样“㐃”甲字干支表!

生辰八字,古名四柱,也非今日有古时无,春秋时孔子之生辰八字自古传至今!

“成汤伐桀,岁在壬戍”用的就是年干支。文王受命,岁在鹑火,《南齐书》将“岁在鹑火”,换算成了“文王受命,岁在己未”;武王伐纣,岁在鹑火,也可换成:“岁在辛未”!

在周穆王时的青铜器铭文中,有了“辰在丁卯”,也就是“岁在丁卯”,此中之“辰”,而是指星辰,而是指时辰,非是指水星,也非指木星,而而指时间,指年岁!

商周时代是最迷信五行学说,八卦易理时代。人人信神,事事占卜;不管大政小事,都要选好黄道吉日。这点既可以从大量殷商甲骨文中看出,也可以从众多史籍中得知,是一个不争的事实。

武王伐纣,鱼辛强谏,认为卜卦不利。武王不听,方能大捷,成王业于一统。因为当时特别重视黄道吉日,因此他们重视日干支程度胜过年月干支。这也是商周文化的一大特点。

当有人指出《回天》所言武王伐纣年代结论,与铭文相矛盾时。江晓原教授辯解道:“考古学通常坚信,出土青铜器上的铭文绝对可靠,传世史籍中对天象记载则是可以怀疑的;而天文学家却很自然地认为,古籍中的天象记载只要经得起现代天文学方法的验算就可以信赖,而青铜器上的铭文也完全有可能当时就写错了。”《青年报》2000年11月19日。

“写错了”说得好轻松,自己无知,还怪罪于古人,顺便还不忘给考古学家们一记耳光,将责任推到他们身上,实属无理之极。

利簋》铭文,其权威精确性远远胜过“碳十四” 法,树轮修正法,铀系法、鉀氢法,如果对如此明确的西周文物古信息都不相信,那么还有什么信息证据可以值得信赖呢?

利簋》是武王在阑启奖给伐纣有功之臣的奖品。周鼎著象,利簋享禄。施右将军有此利簋,便可长享其禄,怎可有假?如此重要的纪念品怎容出错?难道不怕杀头坐牢,或贬为庶民?

如果说“利簋铭文”可指证“工程”为错判的话,那么董作宾前辈的《殷历谱》中纣王51个甲骨文纪年,十年甲骨文日记,更是对“工程”打脸,因为现今“工程”定“纣王在位三十年”,既不于古文献相符,更不与《殷历谱》中纣王51个甲骨文纪年相合,因此它必然是一失败的工程!

史记.历书》曰:“夏正以正月,殷正以十二月,周正以十一月,……。”

尚书. 大传》曰:“夏以十三月为正…,以十二月为正…,周以十一月为正。”

由此可知今古时殷、簋同音,今人误读!不应读鬼或毁音。周人将其作克商纪念品分发奖赏有功之臣,其义非凡,深矣!

今人对于利簋之命名,似也有误,按理此物应归类为:克鼎,是纪念克商之纪念品!

大传》曰:“禹镂九鼎,汤刻簋盘,纪功申戒,贻则后人!”

“夏商周三代工程”,本是一件对中华历史传承非常有积极意义的伟大历史工程,可是在这些不求甚解的一些大老爷们的误导下而大失其真,实在令人痛惜与遗憾!

也害得老严“哀其不幸,怒其不争,恨其骗人”!

更可悲的是他们又将他们的错误结论,自欺欺人地塞进百集视频《中国通史》中,怎么办?毁了重来?还是让它继续骗人!

也许还会有人以“学术”作辨解,即便是学术,也不能造假!他们或是以“阶段性成果”打掩护,老严要问,当把错误的成果结论编入《中国通史》,塞进中学历史教科书,又不断出现各种历史著作时,这还仅是学术讨论吗?

自“工程”立项开始至今都二十年了,还是“阶段性”成果?人生苦短,我们还需要几个二十年?工程简本虽出,然工程“繁本”我们还要望到何年何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