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章證照該由誰來管,如何避免股東、高管拒不返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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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章證照的保管可以採取的措施如下:


(1)制訂公章證照保管及使用制度,明確公章證照的使用流程,並要求公司全體人員均嚴格按照相關制度執行公章證照的使用流程;


(2)可以在制度中指定專門的人員保管公司的公章及營業執照,同時指定由公司財務負責人管理公司的財務了類專用章;


(3)嚴格執行專人專管的制度,明確只有指定的保管人才能直接保管和使用公司的公章證照,包括股東、高管在內的公司其他所有人員使用公章證照都必須按照相關制度進行操作,避免公司股東、高管直接持有公章證照的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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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章及證照究竟由誰來保管,涉及公司控制權的安排。

實踐中,公司公章的使用和管理事關公司的重大經濟利益,牽涉公司命脈。因此,公司財務負責人常由大股東安排或控制,公司公章就由財務負責人掌管,其他股東一般也不會提什麼意見。

如何避免股東、高管使用公章證照後拒不返還?

在股東之間沒有糾紛和特定情形時,通常不會出現借用後拒不返還的現象。

但是,在股東之間存在矛盾、糾紛爆發前,控股股東就需防患於未然,加大對公章證照的管理,必要時,不再將公章證照借出,而是由其安排的關鍵人員直接持公章證照與使用人去現場蓋章或使用。

人力?財力?嫌麻煩?

千萬別!這個小成本,與造成公司的巨大損失相比,根本就不算什麼。

太多的股東糾紛或控制權爭奪中,公司公章和證照對公司話語權糾紛的威力不可小覷。

比如,公司股東糾紛不可調和時,小股東想通過打官司來解決,或者只有訴訟這一條道可走,但小股東沒有公司公章,又不是法定代表人,公司股東會也無法控制,想打官司都難!

有的小股東會找一個你無法拒絕的正當理由,將公章、營業執照等借出,使用後不再返還,而是直接控制,開始下一步的“股權戰爭”,大股東陷入完全被動局面。

因此,股權一號建議:公司股東可以就公司公章及證照的管理達成一致意見,作為公司的管理制度,並約定具體的保管人、使用審批流程、使用用途、使用人、歸還地點、使用監管人以及違約責任和損害賠償責任,強化規範管理,避免公司法律風險,也避免公司財產遭受不必要的損失。

如果只制訂了管理制度,但是沒有對不按公司規定使用公章證照造成公司損失的情形加以經濟方面的約束,制度可能流於形式,極有可能不利於公司發展。

當然,制訂公司公章證照管理制度,主要目的是加強公司風險防控,維護所有股東的合法權益,達到人和財旺,實現創業夢想。

公司除了公章外,合同章、財務章等也非常重要。在特定行業中,公司的資質證、許可證等直接影響公司的業務和發展。這,都需要作出使用上的妥當安排。

以上觀點,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對您有所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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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權一號


公司經營中的公章、營業執照一般由辦公室人員管理,使用要經過審批才可以;發票專用章等歸財務部門保管。之所以會產生公司證照糾紛,大部分是股東之間爭奪公司控制權導致。因為誰控制了上述證照,誰就可以對外代表公司經營業務。一般這種糾紛都是原來持有證照的人被股東會、董事會免職,而拒不交出上述證照。

一、制定公司公章證照的管理及使用規定,並嚴格執行

股東可以在公司章程中約定公司公章證照的使用流程,也可以專門制定公司公章、證照管理及使用規定,建立、健全公司公章、證照的使用制度。

二、嚴格公司公章、證照的移交手續

制定公司公章、證照的使用簽收規定,無論誰使用公司公章、證照,均在交接手續上簽名確認,以防將來不知公司公章、證照去向及無證據證明由誰把控的問題。

三、利用公證固定證據、加強證據效力

當遇被罷免人員拒不交出公司公章、證照的情況,公司可以發函給被罷免人,要求其按時交出公司公章、證照,並辦理以上函件及手續的公證,解決將來訴訟時證據效力的問題。

四、起訴被罷免人要求其交出公司公章、證照

被罷免人拒不交出的,新任的法定代表人訴至法院提起公章、證照返還之訴,要求被罷免人及時交出。起訴書由公司新任法定代表人簽字,同時需要提交公司股東會等會議記錄證明其身份。

五、採取財產保全降低法律風險

由於證照對外直接代表公司,在訴訟期間,被告往往會利用證照簽訂合同,合同對於善意第三人而言是有法律效力的,為了避免這種潛在的風險,應該在訴訟之前提出申請,對上述公章、證照採取保全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