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8日,格力電器發佈的公告稱,當天收到公司控股股東珠海格力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格力集團”)函告公司,根據《上市公司國有股權監督管理辦法》(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財政部、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令第 36 號)等有關規定,格力集團擬通過公開徵集受讓方的方式協議轉讓格力集團持有的格力電器總股本15%的股票。
本次轉讓價格不低於提示性公告日(2019年4月9日)前30個交易日的每日加權平均價格的算術平均值,最終轉讓價格以公開徵集並經國有資產監督管理部門批覆的結果為準。
本次轉讓完成後,公司控股股東和實際控制人可能將發生變更。格力集團後續將進一步研究制定公開徵集轉讓的具體方案,本次公開徵集轉讓尚需取得國有資產監督管理部門等有權機構的批准,是否能取得批准及批准時間存在不確定性。
對此,長江證券一位家電分析師表示,一直以來市場對於格力電器治理層面擔憂遠遠超過主業經營本身,治理問題使得格力電器僅獲得板塊內最低估值;但如果僅從主業經營出發,格力電器通過產業鏈深度整合以及自有渠道體系構建形成了深厚護城河,其過往經營表現堪稱行業翹楚;雖然此次並未披露更詳細的受讓方,但股權受讓完成後,控股股東或將變更,格力電器治理結構顯著優化,估值體系也將重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