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你是奔馳66萬漏油車事主,給你66*3=198萬私了,你會接受嗎?

閩農兄弟


客觀理智來說,對於一般百姓這可以接受,但是不同的人有不同的理解,奔馳可能也會根據不同的人給予不同的的解決的方案,至於怎麼處理,個人覺得最後極有可能還是調解處理,真正的內幕,不管咋麼樣都不太可能完全披露,因為會簽訂保密協議,所以呢,對於奔馳,這是一次很重要的公關應急處理考驗事件,奔馳的表現很不及格,起碼到目前是這樣的,一個產品從生產銷售到售後都應該是一個整體,絕不是4s的獨立事件,就像賣家發的貨出了問題就說那是快遞和購買方的事一樣,可笑且無恥!



最星辰


現在這個事鬧到這個地步,假如4s店賠了當事人一百多萬她接也不是不接也不是也會左右為難的。如果她接了這筆錢,輿論現在這麼大肯定有人會說三道四,如果不接,那下面怎麼來調節。

昨天當事人把和4s店的調解錄音給公佈了出來,大家也都看到聽到了,從當事人的口才就可以看出此人絕不是孤軍作戰,精明,幹練,老道城府很深,並不是一般的女子。

相信這麼厲害的一個人會做出一個對公眾滿意的答卷,

期望中


hong寧哥哥


事情發展到現在已經不是3備賠償能解決得了。當然最後的結果也還是3倍賠償,但不是現在接受賠償。一個能用66萬買車的人而且能把這件事鬧到全國世人皆知,輿論一邊倒。搞得奔馳一片狼藉。如果說此女子背後有千千萬萬的人民網民媒體支持顯然是有點誇大其詞,但是此女子背後必有高人或某個企業的支持。如果說有某個企業或者某人支持那麼目的肯定是要擊毀奔馳在中國這麼些年樹立的品牌形象,自然不會現在接受賠償了事。如果猜測成立那麼奔馳內部或者銷售渠道就有內線啊 ,要不然不會這麼巧這輛漏油車剛好被這個研究生買到。不過猜測終歸是猜測一切還要看事件結束後具體的受益者是誰。


活著683


如果說在事情剛發生的時候,奔馳主動說3倍賠償費話,那麼我想大家都可能會同意!但事情走到今天這一步,已經不是個人能夠掌控的了的!所以說奔馳女車主這個做法非常明智,讓政府部門去處理這事,按法律規定來辦事!我想在這種情況下相關部門應該不會再去弄虛作假的,事情最後的處理結果很可能是該奔馳女車主獲得退一賠三的賠償,並且西安利之星奔馳很可能會因為種種問題被嚴厲處罰!


憨貨小滕


退一賠三的操作應該在事故發生的2天左右是最經濟最合適的,我相信任何人在當時的情況拿著3倍的賠款都願意解決。

發展到這個地步,跟奔馳及4s店的態度和僥倖離不開。繼爆出金融服務費之後就不是消費權益問題,涉及稅務的法律法規,假如真涉及偷稅漏稅的情況就算女車主跟奔馳及4s店都願意和解,國家和人民也不答應了。即最新報道,國家稅務局已經行動了。

況且以奔馳及4s店至今的態度和處於風口浪尖的情況,奔馳和4s店也不太可能會花錢了事,這涉及到他們高傲的頭顱和尊貴的身份。

且看女車主後續跟奔馳的溝通態度和技巧肯定不是一個人在戰鬥,至於是個人或是組織機構就不得而知了。

況且她身後還站著廣大的人民群眾,一個外商還能翻天嗎?

我也希望更多人死死的關注這件事,這不僅僅關係消費權益的問題,眾多4s店與各大外商汽車廠商擼羊毛及區別中外售後服務態度的事情已經讓中國人受夠了。

這件事如果得到合理合法的解決,我相信那些外資廠商會意識到中國龐大的市場不僅僅是錢包,廣大中國消費者的權益必須得到保障。


情陷舊時光


退一賠三看事件定性是否欺詐消費,也要有依據。聽錄音女車主也沒想好自己訴求,她說我不知道在這裡的意義是什麼?。換個角度理解她也不知道或者說看不清事態發展和結果。初衷是討說法挽回損失。至於是否接受退一賠三,誰還怕錢多?遇事不會膽小。

奔馳方面怎麼看這個問題呢。肯定軟硬兼施,減少損失,利用各種關係人脈權勢把負面影響降到最低。最不想出現退一賠三結果,名利兼失。試圖補償也在權衡利弊,多了不好,怕其他消費者效仿,少了不行難以平息事件。最想做消除公眾對品牌信任降低,而不是賠多少。拭目以待。我猜結果是不公開調節結果。只說女車主很滿意。漏油純屬意外和個例。

吃瓜群眾很想看奔馳怎麼處理這事件,最漂亮的是如何轉危機和不利為有利。


著迷2號


在此事件發生之初,如果奔馳方本著站在消費者角度思考問題的話。也許所付出的成本會比3X66要低的太多太多,而且消費者會欣然接受。

而當下,此事件已經轟轟烈烈昭然天下。已經絕對不再是4s店與車主個人的"恩怨"問題,而是執法機構對4s店相關問題的徹查問題。就和當初的"權健"風暴一般,涉及的將是整個行業。

至於最後的賠償問題,則必然是依法依規而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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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澤天下說


要是我我會極不情願地接受。因為我現在還是感覺“胳膊擰不過大腿”。我們還沒有能夠做出可以替代並趕走奔馳的工廠規模以及成品的能力。奔馳一撤,就意味著投資,就業,以及相應的市場消費的減少。所以站在國家利益層面上來看,當考慮到國家利益和單單一個普通老百姓消費者的利益來做比較時,國家政府有可能就要在現在的這個歷史階段稍稍地傾斜於奔馳公司。所以想到這裡,再繼續爭下去的話,有可能不會多整個國家和全體國民來說有更高的回報,當然自己也不見得能有過多的收益。所以我會選擇極其不情願地“見好就收”。想要挺起腰桿來做人,就要先回去把自己的本職工作做好,做出別的國家別的民族做不出來的“活兒”,到那時口咱們才是唯一的才是不可被代替的,才是最受重視的!


O有層次的洋蔥O


首先奔馳銷售方錯在先,本來應該可以很好處理的事情變得複雜化,新車漏油本身就是一個大問題,顧客花錢買難受,誰願意這樣?所以銷售方像這種情況,應該果斷的有應急處理方案,不要凡事都走流程,那就造成網絡效應加劇了,搞的兩敗俱傷,賠償問題三倍當然接受,但是錢不是萬能的,精神方面比錢更重要,這一點也希望銷售方在發生事情後要站在顧客的角度考慮問題,安撫穩定顧客的心情,4S店銷售的不僅是奔馳車,還有合作愉快的心情,何況人家當天還是生日呢!


Jackyiming


退一賠三就是最大賠償,這是法律規定的,沒有更大的了,你可以要求的比這低,但想比這更高几無可能。這已經不是你想怎樣不想怎樣的問題了,消法也只支持於此,至於所謂再主張精神損失,代步費用等等,對不起,沒有啦……

日常生活中大家在網上買東西或多或少都經歷過賣家不發貨的情況,有可能就是賣家缺貨但虛標庫存,你買了隔了好幾天想起來發現貨還沒到,一查發現根本沒發,或者更有甚者,虛假髮貨,你很生氣,覺得一方面賣家不遵守交易規則,另一方面耽誤你的使用,恨不得把賣家抽筋剝皮挫骨揚灰,但對不起,能否投訴另說,即使可以,最多申請退款了事,至於賣家有無處罰與你無關,這是啥,這就是規則!!!

所以,樓主這問題沒啥意義,這種賠付也不會出現,除非,上訴法院得到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