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說:給父親遷墳,棺材裡居然多出一具白骨,案情一波三折

2003年,牧民桑奇的母親去世,桑奇和哥哥們決定掘開父親的墳墓,將母親安放在父親身邊早已準備好的棺槨之中。

2003年12月25日,因為要合葬父母,內蒙古烏蘭察布的一個牧民桑奇打開了父親的墳墓,桑奇記得,那天的雨下的很大,草原上寒意十足。父親墓地那裡都是陰沉沉的,他和哥哥一起用鏟子挖開了墓地,但他們還沒有等棺材露出來,幾兄弟就先看到了一堆雜亂的衣物,由於雨天光線不是很好,他們就看到衣物下面有一堆黑乎乎的東西,他們掀開衣物一看,先是嚇了一跳。

這是一具白骨,桑奇的哥哥以為這都是盜墓者撬開父親的棺材後尋找財物,然後將父親丟擲一旁草草掩埋,他一邊狠狠地咒罵,一邊招呼弟弟們打開棺材將父親放回,就當他們打開棺材後,三個大小夥子一下子癱倒在了地上,他們看見,棺材裡父親的遺體好好的躺在裡面。

當地公安機關立即趕往了現場,刑警隊副大隊長老馬負責這起這起案件的偵辦工作,警方發現白骨下肢跟軀幹是分開的,但上肢跟軀幹是連著的。

除了這堆白骨,勘查人員還在案發地發現了一些男性的衣物。

包括外套、毛衣、秋衣、秋褲,外套等。

民警推斷,這些衣物很可能是死者的,但是,這些衣服並沒有被穿在白骨身上,而是散落在一邊,這也就是說,衣服和可能在他死後被人脫下的。

在死者的衣物中,一件茵寶的外套令辦案人員印象非常深刻,在十多年前,烏蘭察布市這樣的偏遠地區,這樣品牌的服飾十分少見,可見,死者十分注意自己的外在,是一個愛美的人。

經法醫的勘驗,被害人身上有明顯的刀傷,肩關節、胯關節、髖關節還有頸部都有刀痕和切痕,顯然,死者是被人謀殺的。

民警知道,這不可能是牧民桑奇的父親,那麼,這白骨是誰呢?他又因何被害呢?警方需要第一時間獲得更多關於白骨身份信息的線索。

經過辦案人員的細緻測算,法醫有了初步結論:

被害人,男性,身高在1米72左右,應該是在35歲以下,被害時間很可能在95到98年之間。根據死者遺物上的一個細微的痕跡,警方推測被害人遇害時間應該蒙族地區的烤火期。因為在死者的衣物他們發現了一個燒焦的洞,以及一些黑色的焦炭。

width=白骨被發現的地方位於烏蘭察布哈爾右翼後旗的一個郊外,辦案人員還發現,死者的鞋墊是本地手工繡的。而案發地周邊的農村婦女們大都掌握這種繡花的手藝,出了這個區域後,這樣的鞋墊幾乎就見不到了,警方知道,死者身穿這樣的鞋墊,那麼他應該就是當地人,在案發地附近生活。

1998年,桑奇父親的墳墓上莫名其妙出現了一個洞,大概有二十公分左右,但桑奇的家人並沒在意也沒有細細去查個究竟。

但一年之後,桑奇家人驚奇地發現,先前的洞口居然變大了三倍,孝順的孩子們用了好幾車土才將齊填上。

報案人及家人每年上墳也沒有發現任何問題,墳墓出現大洞是在1998年,這正好與白骨的被害時間相吻合,再結合死者的衣服是秋冬季節的。民警認為,這起兇殺案極有可能是在1998年冬季到1999年春季發生的。

而這個年輕的死者是誰?殺害他的兇手又是誰呢?

明確死者的身份是他們一切偵查工作的起點和立足點,老馬和他的專案組根據多年的經驗推斷,案發現場應該就在不遠處,兇手不可能從10公里20公里之外把屍體拉到這個地方再埋掉,這是不可能的,也是不現實的。

專案組以白骨為中心,調查3公里範圍內1998年外出打工未歸的25歲到35歲之間的男性。六個人分為3個小組,可是調查範圍內有2000多戶人家,8000多個人口,專案組的工作量可想而知。

死者是年輕人,誰家年輕人不見了,應該來說是比較好查的。然而幾天下來,警方連一條有價值的線索都沒有摸到,那麼到底該從哪裡查起呢?

雖然大規模的走訪需要耗費巨大的人力、物力,但眼下民警並沒有其他可以仰仗的線索,所幸,功夫不負有心人,老馬他們在老龍灣村有了一點收穫,老龍灣村位於發現白骨的墳墓以西兩公里左右的地方。

據村民講,該村有一個叫郝文明的老漢,他的前女婿自從1998年冬天以後就再也不見了,該女婿也就30來歲左右,身高大概1米7,穿得也挺好的。

民警一看這些信息和死者特徵相似,推測有可能是死者。據調查,郝文明當時近60歲,土生土長的老龍灣村人,在村裡一向老實巴交。

1995年,郝文明女兒嫁給了一個叫王大壯的人,可沒多久就離婚了,之後王大壯就經常到郝家來鬧事,鬧得最兇的一次就是1998年冬天。

當時家中只有郝文明夫婦兩個人,這個時候女兒已經再嫁出去了,但是王大壯來家裡找前岳父岳母要前妻,郝文明夫婦不讓王大壯進門,將王某堵在了家門口。

一氣之下,王大壯就在院子裡大罵。村民們都說,鬧了一陣子後大家都回家了,可王大壯什麼時候走的,怎麼走的,沒有任何人看見,不過從那天以後,村民們就再也沒有看到過王大壯。

那麼推測是不是郝文明他們家人把王大壯給加害了?

為了證實這個推斷,老馬他們立即趕到王大壯的老家進行調查,調查後警方得知。1997年王大壯離婚之後就和父母去了包頭,一直沒再回來,然而火速趕到包頭的偵查員並沒有查到王大壯和他父母的半點音信。兒子可能遇害,他的父母也杳無音信,這樣警方隱隱感覺不妙,隨後,警方傳喚了郝文明。

郝文明告訴民警,王大壯五年前就在包頭出車禍死了,然後郝文明就不往下繼續說了。民警感到,郝文明似乎有所隱瞞,儘管沒有什麼真憑實據,但本著寧信其有不信其無的原則,專案組還是給包頭市的交警部門發出了協查函。

正當專案組為了尋找王大壯費盡周折的時候,一條新線索進入了警方的視線。在發現白骨西北大約一公里的地方有一個白山村,1998年的冬天,給村裡放羊的羊倌王某突然失蹤了。

此人也是1米7出頭,30來歲,對穿戴也比較講究,這些都與白骨案的死者很像很像。

村民講,1998年的一天,正好輪到羊倌王某在村民李正奇他們家吃飯,就那一天王某不見了,第二天羊就沒人給放了。和王某最後接觸的是村民李正奇,據他說王某嫌掙錢少,不再給村裡放羊了,去別的地方了。但李正奇的解釋有太多不合情理的地方。

當時有的羊戶就去王某家找他,但卻發現王某的行李什麼的都還在,羊倌王某走得再著急,怎麼可不能兩手空空吧。

而更蹊蹺的是王某沒結算的工錢有近一萬塊錢,1998這筆錢是一筆不小的數目,而走訪中警方發現,李正奇和羊倌王某有很大的矛盾。

此時,失蹤的王大壯到底依然生死未卜,羊倌王某也不知所蹤,一副白骨兩名失蹤男子,無論死的是誰,警方必須要調查清楚一切。

據村民說,李正奇常年在外打工,他的妻子和王某關係很不一般,李正奇不在的日子裡,羊倌王某幾乎每天晚上都在李正奇妻子那裡看電視,有時看到深夜,有時夜不歸宿。

村民們都看出兩個人肯定有了男女關係,後來大夥議論多了,傳到了李正奇的耳朵裡,他多次表示會收拾羊倌王某。並曾在跟朋友喝酒時說過,等他逮住王某,要劈了他,滅了他之類的話。

鄰居還回憶說,1998年冬天,王某離開前的那個晚上,她和家人曾經聽到李正奇家傳出的激烈的吵架聲。鄰居一開始以為他們是喝了酒在做什麼呢,仔細一聽,原來是李正奇跟羊倌兩個人在吵架。在面對民警詢問的時候,李正奇矢口否認和羊倌打架的事情,乾脆直接不承認了。這就加大了民警對他的嫌疑。

李正奇還說,因為新僱主催得急,羊倌連夜就走了,連行李物品都沒來得及拿,甚至連工錢都顧不上要了。

李正奇的說辭不可信,羊倌怎麼可能半夜就走?半夜去哪坐火車?這明顯是李正奇在撒謊!警方感覺到,李正奇這個人不但不老實,而且渾身上下充滿了嫌疑。幾天後,周邊區縣幫助協查的民警還是沒有發現羊倌的蹤影。破案似乎就在眼前。

王某自從1998年的那個晚上和李正奇見了最後一面後,就從這個世界上消失了。難道墓中的白骨就是他?

警方採集了羊倌父母的血樣,與白骨進行DNA比對,而王大壯那邊,民警對他全家的失蹤案件也在同時進行,在等待比對結果的那幾天裡,大家的心裡忐忑不安。案發兩個多月了,這是採集的第一份比對的樣本,也是希望最大的一份比對樣本,偵查員們抱著很大的希望。而從種種跡象表明,羊倌失蹤的年限和白骨出現的年限也基本相符,羊倌王某應該就是白骨的主人。

一個星期後,離奇的一幕出現了。

比對結果顯示,王某父母的DNA和白骨的DNA沒有比中,這意味著白骨案的死者不是王某。此時警方有些難以接受,因為他們眼下不僅要尋找白骨的主人,羊倌王某和王大壯的下落也必須查清。

那段時間,經過排查走訪,警方一共排查了1998年以來外出未歸人員173人,除了王大壯,其他的171人已經全部調查清楚,而王某已經被證明不是白骨案的死者,那白骨會是至今生死未歸的王大壯嗎?

這天,老馬和幾個刑偵能手長獨自去了離白骨墳墓不遠的一個村子裡,因為離現場很近,自從案發後,專案組就把這裡作為重點排查地點。但是幾遍下來,並沒有什麼收穫。這時一個自稱是風水師的人走過來問組長,你們案子破了吧?老馬說你怎麼知道破了?風水師說我聽人們說了,說劉有福小兒子不見了好幾年。

劉有福是村裡的村幹部,他的小兒子劉永洪自從1998年冬季之後就不見了。但這麼多年,作為村幹部的劉有福卻從未提起過這件事,警方調查得知,劉有福當年已經年近花甲,上世紀70年代,因為孩子太多,就把出生不久的第四個兒子送給了山西省一戶姓邢的人家,取名叫邢海。

上世紀80年代末,得知自己身世的邢海嫌養父母家生活艱苦,就跑回來和親生父母相認了。

劉有福於是把邢海改名叫劉永洪,1998年冬季之後,劉永洪突然從村子裡消失了,劉家人說是回山西養父母家去了。

從富有的血親家回到貧瘠的養父家,劉永洪為何會做出這樣的決定呢?

據瞭解,劉永洪身高1米7出頭,1998年冬季不見之前,大概二十七八歲。聽到這個消息,專案組心裡咯噔一下,這人突然就沒了,後來說是回了山西陽高縣,他本來就是在那裡呆不下去了才回來的,怎麼又會回去呢?

第二天,偵查員們拿著現場勘查時拍的衣服照片,悄悄地在村子裡面調查,結果好幾個村民都反映前幾年的確見過劉永洪穿過這件時髦的茵寶外套,因為當時,村裡只有他一個人穿,所以印象深刻。

隨後,警方又詢問了劉永洪的幾個哥哥,幾人的口供和父親劉有福一致,弟弟劉永洪回山西了。

偵查員立即啟程奔赴山西劉永洪的養父母家一探究竟,但是據劉永紅養母說,自從回到了內蒙古親生父母的身邊後,他就沒有再回來過。那麼,劉永洪的生父和養父之間一定有人在說謊,考慮到白骨被發現的地點,劉有福的嫌疑更大,但劉有福一家的口供出奇一致,似乎也不像是在有人說謊。

如果要知道真相,那麼DNA檢測也許是最佳的途徑。

在當地村幹部的配合下,以全村體檢的名義,警方抽取到了劉有福夫婦的血樣,併火速送往公安部做DNA比對。此時老馬他們心裡更加忐忑,生怕再像前王某那次那樣出現比不中的情況,如果結果再出意外,非但是白忙活了,也意味著他們還得解開劉永洪的失蹤之謎。

在苦等了一個星期以後,DNA的比對結果出來了,劉有福夫婦就是白骨案死者的生物學父母親,因為劉家其他的孩子都在世,那麼那具白骨就只能是已經失蹤的劉永洪。

很快警方證實劉永洪是被親生父親劉有福所殺。那麼一個年邁的老人為何會對自己的親生兒子下毒手呢?

劉有福說,上世紀80年代末,劉永洪剛回來的時候他還很高興,劉永洪經常做些家務,有時還在地裡幹些農活,可時間一長,他的毛病就一一暴露出來了。

劉永洪開始只是偷偷鄰居家的菜之類的,然後拿去賣錢,後來看菜賣不了多少錢,他又去街上偷別的值錢的東西,總是做些偷偷摸摸的事情。

看到兒子這些不滿的行為,劉有福就想管教一下他,沒想到劉永洪原本就對父母把他送人感到耿耿於懷,所以對父母的管教根本不聽,甚至還動手打罵父母。

劉永洪一開始打他媽媽,後來就連他的父親劉有福也打,後來劉永洪因盜竊被判有期徒刑三年。

刑滿釋放以後,劉永洪不但不思悔改,反而怨恨父母不拿錢走關係把他弄出來,對家人的打罵更是肆無忌憚。劉永洪總是找父母要錢,一千多塊錢,三五天就花光了,一到這個時候劉永洪就對生父拳腳相加。劉有福說他對這個兒子除了隱忍,在情感上也越來越疏遠了。

而1998年一次毆打徹底改變了劉家的命運,因為要錢未遂,劉永洪一棍子打到劉有福的一隻眼睛,後來等了十幾天到醫院檢查,醫生說劉有福眼睛被兒子打壞,再也看不到東西了。

劉有福回到家後,劉永洪卻在父親家裡喝起了酒,他的媽媽和妹妹都躲了出去,無處躲藏的劉有福只好獨自一人坐在炕邊,戰戰兢兢地瞅著惡魔一般的兒子。

劉永洪一邊喝酒一邊罵人,跟前拿了把刀子比劃,對有劉有福說,你看吧,你今天要是給我錢,那咱們就算了,你要是不給我錢,那我這裡可是有刀子。

遭到拒絕之後,劉永洪站了起來,拎著刀子跌跌撞撞地走向了父親,一下走得有點慌忙,把爐子撞倒了,他身上就只剩秋衣秋褲,一下子炭就掉在身上了。

劉有福說,在那一瞬間,他動了殺掉兒子的心思。

劉有福不顧一切地掐住了劉永洪的脖子,同時用雙腿壓住了趴在地上的兒子。

劉有福說,我今天要掐死你,反正不叫你起來,你要是起來那我就沒命了。

最終,劉永洪不再動了,劉有福曾經想過自己處理屍體,但由於水平不夠,切了幾刀便沒了力氣。隨後,劉有福叫來了幾個兒子,便把劉永紅的屍體裝進了麻袋,拉到了村外,然後看到一個墳坑就埋進去了。劉有福還說,要是早知道那裡面有人,他不會把屍體往裡面埋的。

最後劉有福的四個兒子也都承認了協作父親作案的事實,他們還帶著重案組指認了埋人現場,至此,這起白骨案終於大白於天下。

羊倌王某沒死,就在案件偵破不久,一直杳無音訊的他也被找到了。

原來,1998年冬天的那個晚上,村民李正奇懷疑王某與自己的妻子有曖昧關係,將王某打了一頓,羊倌王某連夜逃走了。為了躲避李正奇,他甚至姓名都改了,父母家都不回去了。王某說,他實在是不敢回來了,怕李正奇真逮住把我弄死,那天如果說不是他跑得快,他可能就把我弄死了。

而之前下落不明的王大壯,經查明,在1998年冬天,王大壯因車禍死亡,只不過他出事的地方不是郝文明所說的包頭市,而是回到包頭後將父母都帶到了赤峰市生活,並在赤峰車禍身亡。

而在2004年12月,內蒙古自治區烏蘭察布市中級人民法院,以故意殺人罪判處劉有福有期徒刑十年,劉有福的四個兒子也都因包庇罪被判處了緩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