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源籍共和国前首席大法官肖扬昨逝世,他曾留下了许多“金句”

“无知者不能当法官,无能者不能当法官,无德者同样不能当法官。”

新华社北京4月19日消息,中国共产党的优秀党员,忠诚的共产主义战士,我国政法战线的杰出领导人,最高人民法院原院长肖扬同志,因病于2019年4月19日4时58分在北京逝世,享年81岁。

肖扬同志履历

1938年8月生,广东河源人。1966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62年1月参加工作。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毕业,大学文化。

1957年至1962年,在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学习。

1962年至1969年,任广东省河源县南湖乡教师,新疆政法干校教师,广东曲江县公安局科员。

1969年至1975年,任广东省曲江县委宣传部、县委办公室干事、报道员,县委办公室副主任。

1975年至1981年,任广东省曲江县龙归公社党委书记、革委会主任、县委常委,广东省曲江县委办公室主任、县委常委。

1981年至1983年,任广东省韶关市武江区委书记、市委委员,广东省清远地委副书记。

1983年6月至1986年,任广东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党组副书记。

1986年至1990年12月,任广东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党组书记,广东省委委员、省政法委员。

1990年12月至1993年7月,任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

1990年12月,兼任中国检察报代理社长、总编辑、党委书记,中国人民大学兼职教授,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特约导师,中国高级检察官培训中心副主任。

1993年3月至1998年3月,任司法部部长。

1993年5月,当选为第一届中国劳改学会名誉会长。

1998年3月,当选为最高人民法院院长。

1998年,任中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副主任。

1999年12月,任第二届中国法官协会会长。

2003年3月至2008年3月,为最高人民法院院长。

是中共第十五届、十六届中央委员。

“金句”频出

从事司法工作数十年,肖扬留下了许多“金句”——

“无知者不能当法官,无能者不能当法官,无德者同样不能当法官。”

“如果生产单位没有高素质的工人,生产不出优质的产品;同样,一个低水平的法官肯定判不出好案子。”

“迟到的公正也是一种不公正。”

“各级法院要以‘刮骨疗毒’的勇气,‘壮士断臂’的气概,坚决彻底地清除法官队伍中的害群之马。”

肖扬被称为“一个有平民情结的首席大法官,一个有魄力的司法改革家,一个有朝气的当代法学家。”

早在2003年全国两会时,他就表示:“毫不隐瞒地跟大家说,法官队伍难带,这是我现在最感头疼的事,一些法官素质不高,不能胜任日益专业化的审判。”在任期内,肖扬力推法官职业化建设,让法官能独立审判。

2007年1月,肖扬在山东调研时称,“我当院长,最让我牵肠挂肚、提心吊胆、寝食不安的有两件事,一是不要办错案杀错人,二就是队伍不要出问题。”

2008年1月,肖扬谈及如何当好大法官时说,”法律只有掌握在富有正义感的法官手里,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的原则才能清晰可见,公平正义才能人人共享,罪恶才能得以停步,矛盾才能得以化解,社会才能得以和谐,法律才能成为现实中的法律,成为事实公正的度量衡。实践证明,没有现实的法律公正,没有深明大义、操守高尚的法官,人民是不会受益的,反而会受损甚至会受害。“

一蓑风雨任改革

肖扬曾用“上下一条线,走了一个圈”来形容自己的经历。意思是从最基层的公社、县、地(市)、省直到中央,每一个阶梯都历经过,公安、检察、司法、法院这个政法圈,他绕行了一周。在工作过的每一个岗位,他都像一位永不停歇的求索者,留下了可以载入中国法治史的足迹。转战政法各部门,肖扬都是以“壮士断腕”的气魄推动改革。

20世纪80年代,肖扬在检察院任职期间,致力于反贪事业。他创立了全国第一个举报中心、第一个反贪污贿赂工作局,主持起草了《反贪污贿赂法(草案)》。

担任司法部长期间,肖扬亲自倡导建立了中国的法律援助制度,使许许多多“有理无钱”的农民、下岗职工、残疾人等,平等地享受到了法律的阳光,打赢了官司。

任最高法院长期间,肖扬大力推动法官职业化,目的是“形成一个拥有共同专业的法律知识结构、独特的法律思维方式,具有强烈社会正义感和公正信仰的整体,并形成特有的职业传统和职业气质,从而确保法官具有抵御外界干扰的勇气与能力。”

肖扬任内争议最大现在看来也是成效最大的改革,是下放26年死刑复核权的回归。

2005年3月10日,肖扬说,对于死刑复核权收归最高人民法院,法律已作出明确规定,《刑法》《刑事诉讼法》中都明确规定,死刑复核权由最高人民法院统一行使。

“改革最大的困难,就是陈旧的司法观念的阻碍”。肖扬对记者说,当年很多人包括有的领导干部信奉杀人就是威慑力,强调只有多杀人,才能确保社会治安的稳定,因此,“少杀、慎杀”,“严格控制和慎重适用死刑”的新理念与“慎杀可以,少杀不行”的观点自然是格格不入的,改革步履维艰。何其难?“如刀尖上跳舞”,有人这样形容。

但后来的事实证明,统一行使死刑核准权,坚持“少杀”“慎杀”,并不会纵容和鼓励犯罪。根据公安部统计,2007年前11个月,全国爆炸案件下降25%,故意杀人案件下降10%,抢劫案件下降7%。根据国家统计局公布的第七次群众安全感调查结果,93.3%的群众认为治安环境安全,比2006年上升了1.3个百分点。实践证明,肖扬告诉记者,“大要案逐年下降,用多种形式惩罚犯罪是不会影响打击力度的”。

记者采访时特别问到肖扬当年面临压力时是否后悔过?他坚定地说,“人命关天的事情,不能怕麻烦,我们豁出去了,如果在这个问题上不能全国统一,司法的统一就无从谈起”。他说:“我们讲司法为民,就是要能保护人民群众的合法利益,生命权就是至高无上的利益。如果死刑问题没有把好关,还谈什么司法为民?”

曾经长期主管死刑复核工作、现任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的张军曾经説过,当年,在党中央强有力领导和支持下,为了消除社会疑虑,在多个场合,肖扬院长就死刑核准权收回发表讲话,态度非常鲜明。因为收回死刑核准权“牵一发而动全身”,这一改革带动了一审、二审刑事程序乃至侦查程序的一连串变革,因此,收回死刑核准权的意义绝不仅在于核准制度改变本身,它带来的是中国刑事司法全局性变革,是我国法治进步的标志性事件。

在张军看来,“改革是一个过程,应放在较长的历史过程中去考量和评价。符合自然规律和历史规律的东西,就会有生命力,就会经得起历史的考验。”

告别

2008年的全国两会,肖扬即将卸任。这位新中国的第八位最高人民法院院长,选择在家乡广东团发表令人动容的“告别演说”那一年,正好70岁。此后,他的人生归于静朴,基本淡出人们的视线。

那是他最后一次参加“两高”审议报告,媒体抓拍了一张“仰天长笑”的照片,被赞赏“非常人性化地展示了共和国首席大法官的喜怒哀乐”,如明信片般定格在记忆里。也就是这一年,贴着“改革是一场真正的革命,既然是革命就难免有一定风险”标签的肖扬,与他的名字一起,留给了历史。

回顾自己10年来在最高人民法院工作的经历,肖扬表示深感“珍惜和荣幸”。

肖扬坦言,来到广东团听会是自己主动向大会秘书处申请的。“当我回首70年人生之路时,真是百感交集。我从一个乡村少年,成为共和国的首席大法官,非常感谢党对我的培养和教育,也非常感谢全国人民尤其是广东人民对我的帮助、支持和信赖。”肖扬说,从1990年由广东调到北京工作,从最高人民检察院到司法部,再到最高人民法院,18年在北京工作的经历,使他幸运地见证了国家很多重大的历史事件,看到了中国民主法制建设的不断进步。“我以能参加其中并且贡献一点微薄之力而感到高兴,特别是对有机会在最近10年向全国人民报告人民法院的工作倍感珍惜和荣幸”。

从一个山村少年,成为共和国首席大法官,肖扬带给中国司法的价值以及伴随的争议,交由历史去检验。

“但是,作为法律人,我们感谢他。假以时日,五年,十年后,中国人都会感谢他。”一位法律人曾如是说。

来源/新华社、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广州日报、长安街知事、政知见、政事儿、法制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