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歷史中,你認為哪一個酷刑最殘忍?

半初夏微涼


這個我來回答一下吧。

我認為古代最殘酷的刑罰就是宮刑。

宮刑又稱蠶室、腐刑、陰刑和椓刑,其他的刑罰比如車裂,炮烙,凌遲,腰斬等最後結果那是人都死了,疼痛也就一陣子,炮烙用燒紅了鐵柱子燒人那誰能活過5分鐘,腰斬也不用說跟斬首差不多,車裂最主要的就是勒斷你的脖子,凌遲就是血流乾了,一般來說沒有電視裡跟人說的那麼血腥。

可宮刑就不一樣了,宮刑既閹割術,雖然秦漢時期對閹割術已經成熟了,但是閹割是個技術活,割得太淺割不乾淨,割得太深小便就會分叉,所以古代的太監怕尿撒到身上就只能蹲著尿。況且那時候又沒有麻藥,你想在你那裡一刀一刀割下來,碰上個技術好點的還行,如果碰上一個手生的,那純屬拿你練手,況且完事了,又沒有消毒的東西,一般人在受宮刑以後,因創口極易感染中風,若要苟全一命,須留在似蠶室一般的密室中,在不見風與陽光的環境裡蹲上百日,創口才能癒合。萬一下面腐爛發炎,大總管是不會在你身上浪費過多的時間跟精力,有的是人,換一個就行了。況且被閹割了人,手術後,要在尿道上安上一個管子,不然,肉芽長死了,尿就撒不出來啦,還得動第二次手術。割掉那個玩意兒以後,不能讓傷口很快地結痂……所以要常常換藥。說實在的,哪裡是藥呢,不過是塗著白臘、香油、花椒粉的棉紙兒。每一次換藥,都把人疼得死去活來。

所以宮刑是古代最殘酷的一種刑罰。如果小編說的有道理麻煩點個關注,點個贊。


大魔王TUAN


菲利普·林博什在《宗教裁判所的歷史》(1692)中這樣描繪行刑的房間:[施行酷刑的地方〕通常是一個位於地下且黑暗的房間,進入房間必須通過好幾道門。那兒有一個法庭,有審訊官、檢查員以及書記員的座位。

當蠟燭點亮時,受刑人被帶入,行刑人表現出令人驚恐和可怕的表情。行刑人全身穿著黑色亞麻的外套,並緊緊繫在身體上。他的頭和臉隱藏在一個黑色的頭罩之後,僅在眼睛處留有兩個洞.當受刑人看到自己將落入這些惡魔般的人的手中時,所有這些都會給他造成精神和身體上的強大沖擊。

我個人覺得凌遲和五馬分屍,扔到大鍋裡煮還有歐洲的鐵娘子最殘忍。讀到史料,商鞅被車裂(五馬分屍),就知道當時秦朝貴族對商鞅多麼恨之入骨。歐洲的鐵娘子是把你關人形小籠子裡,外面用扎刺你,當時死不了,也許會流血過多一二天才死,也很痛苦,看來歐洲和我們也一樣,也是無所不用其極。


李三萬的三萬裡


說起古代的刑罰,人們耳熟能祥的就有很多,比如:炮烙,凌遲,梳洗之類的酷刑。現在都是文明社會了,以前那些駭人聽聞的刑罰,也早就被廢除了,不得不說是社會的進步了。可若是在古代,只要被判以下任意一種刑罰,那時死就真變成一種奢侈了。

第一項:炮烙

炮烙這種酷刑,有兩種實施的方法,一種是大家在影視劇中,很常見的將人綁在燒紅的大銅柱子上活活燒死,還有一種就是將犯人趕往燒得通紅的銅柱子上走過去,據說只要能夠走過去,就能夠被赦免死罪。可是,在這燒紅的銅柱上還要塗上油脂,腳踩上去,哪能不滑倒,而一旦滑到,摔入火坑之中,則是十死無生了。

第二項:腰斬
說起腰斬,就不得提及商朝。商朝時的死刑,喜歡將人進行加工處理,比如剁成肉醬等等,周文王的長子伯邑考,就是被剁成了肉醬。而到了周朝,刑罰大大的改善,不再那麼野蠻,對於犯了死刑的人,也會施以較為輕的刑罰,腰斬就是其中的一個。

顧名思義,腰斬就是身子被攔腰砍斷,由於人的主要器官是在上半身,即使被腰斬,也不會馬上死去,最後一般是流血而死。可看著自己上下半身分離,無疑在心理上更是一種折磨。

第三項:車裂
車裂,說起這個名字,可能還會有些陌生,但說起五馬分屍這個成語,一下子就很容易理解了。這個刑罰也很簡單,那就是將人由五匹馬拉著戰車,活活撕裂開。乍聽之下,很是殘忍,但是最近有研究表明,這個刑罰,是在犯人死後才實施的。這樣看來,就不是那麼殘忍了,但是在古代那種看重身體的完好程度的時代,這項刑罰,也是一種酷刑,更主要的是震懾住那些想要犯罪的人。
第四項:剝皮
這種刑罰,其殘忍程度凌遲處死無異,甚至有過之而無不及。這種刑罰在剝皮的時候,有脊柱下刀,將背部皮膚慢慢劃開,最後像蝴蝶展翅一樣。據說還有一種施刑的方法是將人埋在土裡,只露出頭,在頭頂劃上一個十字,再由此灌水銀下去,最後水銀將皮膚與肉分離開,而犯人忍受不了劇痛,會皮肉分離地從土裡跳出來,不僅死相悽慘,更是懾人無比。
而這項刑罰,殘忍之處在於它是由死到活,什麼意思呢,這項刑罰最早用在死人身上,可是到了明代,就變成了活人受刑。而最出名的,就是朱元璋了,他痛恨貪官,對於貪官,他就要求必須活著的時候用這種刑罰,可謂是生不如死。

歷史謎中謎


中國作為世界聞名的四大文明古國之一,在中國古代的歷史長河上,也有其殘酷的一面。古代封建王朝統治者為了維護其統治,會使用一些駭人聽聞的手段,酷刑就是其中的一種手段。比如車裂、腰斬、凌遲、烹煮、活埋等等,這些可止嬰兒夜啼的酷刑不下十數種,令人聽見都覺得毛骨悚然。



1、凌遲

這種酷刑最初出現在五代十國那段時期,此後的元朝、明朝、清朝都有將其保歸入刑罰。在犯人行刑的時侯,行刑者一般都需要是眼明手定的老手,因為這種刑罰共需要割3600刀,並且要求在最後一刀才處死罪犯。所以,凌遲也叫做“千刀萬刮”。可見受此刑罰的人一般是犯了滔天大罪、惡貫滿盈的罪犯,或是被當權者恨之入骨的人。古代歷史上最殘忍的刑罰,凌遲首當其中。


2、剝皮

此刑罰的殘忍程度和凌遲不相上下。行刑時從後面脊椎開始,先一刀把背部皮膚分開,再慢慢用刀沿路一也割一也扯,受刑者往往生不如死,很快便會痛昏了過去。剝皮之刑用得最多的,無疑就是明太祖皇帝朱元璋。他先後泡製了胡惟庸、藍玉兩起“謀反”大案,大肆誅殺明朝的開國功臣,文臣武將幾乎屠殺殆盡。



除此之外,朱無璋還用剝皮示眾酷刑來懲治貪官汙吏,受刑的貪贓官吏被活生生地剝下皮,再在人皮中填滿亂草,縫合起來依舊是個人形,然後掛起來示眾。

3、車裂

車裂又叫“五馬分屍”,在行刑的時候把犯人的頭和四肢分別用長繩綁住,另一端連住五匹馬,然後鞭打馬匹,使之分別向不同的方向拉,就這樣硬傷傷把人的身體硬撕裂為幾塊,場面可謂是相當的慘絕人寰,讓人看著為之膽寒。



4、活埋

古代在動亂的戰國時期,秦始皇一統六之前,秦國與趙國開戰,趙國戰敗,秦國領軍的是一代名將白起。此君可不是一個易與之輩,說是一個大殺神也不為過。是役,趙國難當白起一合之將,40萬士兵當了降卒。大殺神白起也真的是無愧殺神之名,殘忍地活埋了趙國四十萬降卒,其殘忍程度前無古人,後無來者。



5、烹煮

烹煮的代表性人物要追塑到商朝紂王。當時周朝西伯侯的兒子伯邑考在殷都作人質,紂王偷偷命人把伯邑考放在一個大鍋裡烹煮,然後將煮好的肉羹賜給西伯候吃了,以此為樂。由此可見商紂王此人是多麼的殘忍好殺,心裡極度扭曲。

古代的酷刑實在是太多了,在這裡就不一一細數了。那麼,為什麼古代有那麼多酷刑呢?



為什麼古代有那麼多的酷刑?

1、古代雖然也有刑法,但不是法治社會,而是人治社會,所有酷刑刑法都是為了君主的專制制度服務。所謂絕對的權力使人絕對的腐化,就是因為古代平民百姓根本沒有人權可言。沒人權人身權利就沒有保障,那麼民主就更是不會存在,“君子犯法與庶民同罪”也是一句空談。

2、酷刑是為了懲戒違背朝廷律法的人,但最終的目的都是為了鞏固君主的統治,讓百姓都忠於朝廷。統治者們完全可以按照自己的意願來統治社會,他們設定出各種殘酷刑罰,來判罰、約束平民百姓,只是為了自己的統治更有威懾力,根本就沒有考慮平民百姓的死活的。


瀚海說史


在我國的古代不缺各種酷刑,什麼凌遲、車裂等滿清十大酷刑大名鼎鼎,令人毛骨悚然。而我們今天所說的酷刑在歷史上只用過一次,它才是我國曆史上排名第一的酷刑,並且用在了天下第一大漢奸的身上,也算物盡所用了。



在古代歷史上,有幸享受這一酷刑的人真可謂是一個罪大惡極之徒,漢人對他恨之入骨。在清初,他提出了“剃髮易服”政策,就此帶來了一場腥風血雨。就是因為他這個數典忘祖的小人,使無數的漢人死在滿清的屠刀之下,更使我大漢民族的男子拖了將近三百年的辮子,實乃罪大惡極之徒。

他就是孫之獬,本是明朝的臣子,但在清軍入關後,投降清廷,甘心做滿清的走狗。更是為了實現清廷對漢人的徹底征服,而獻出了“剃髮易服”的毒計。留頭不留髮,留髮不留頭,無數的漢人死在了滿清的屠刀下,漢人對其恨之入骨。天作孽猶可活,自作孽不可活。不是不報,時候未到,而孫之獬的報應很快也就到。

後來,孫之獬因為被彈劾,在他剛回到山東家後,就遇到了農民起義,而他很不幸地被俘獲了。面對孫之獬臭名昭著的大漢奸,起義的百姓先將其全身用鋼針扎滿針孔,然後拿豬毛將其插滿全身,並且將他的嘴也縫上,他全身奇疼無比,但又叫不出來,真的是求生不得,求死不能,只能一點點地慢慢失去神志。



當然,這還沒有完,在孫之獬奄奄一息時,再將其凌遲處死。而最後他的家人也因為他而全部命喪黃泉,這就是做漢奸的下場,可謂罪有應得。各位,你們說呢?


密探零零發


近代刑罰才是最殘酷,人類社會越發展手段越豐富,越能讓人求生不得求死不如。明清酷刑,莫過於凌遲、彈琵琶等。

而上古時代的刑罰殘酷中帶著一點樸素。介紹兩個殘酷又樸素的上古時期的刑罰。

1、脯刑

帶著一個“脯”字,那就跟肉乾有關係了。而脯刑的意思就是把人殺死之後晾成肉感。

《史記·殷本紀》:鄂侯爭之疆,辨之疾,並脯鄂侯。

脯刑比起上面說的幾種來說,並沒有特別讓人求死不得,只是這對人屍體的處理方式特別不人道。

(牛肉乾代替一下)

2、菹醢 zu hai

菹,這個字的本義是醃菜的意思。醢本義是肉醬

菹醢的刑罰就是把人剁成肉醬,至於會不會醃製就不知道了。

菹醢刑罰最著名的當屬周文王兒子伯邑考,受過醢刑的人其實有很多。

商紂王三公之一的九侯跟他女兒,孔子弟子子路,劉邦手下大將彭越,唐朝武則天手下酷吏來俊臣等

到了金、宋時期,醢刑都依然存在。菹醢作為官方正刑明確見諸律令,是在西漢

"當三族者,皆先黥、劓、斬左右止,笞殺之,梟其首,菹其骨肉於市。"

先刺面割鼻,砍斷左右趾,再用荊條抽打致死,割下腦袋懸掛起來,最後在大庭廣眾之下剁成肉醬。

後世雖然不再將醢刑寫進律令中,但是依然作為特別刑罰存在。

這兩種刑罰從殘酷程度上來說其實不如彈琵琶之類,只是對於人死後的屍體的處置駭人聽聞。為何說殘酷中帶著一點樸素呢。

其實從處理結果上看,無論是晾成肉乾還是剁成肉泥,實際上都是人處理食物的方式,只不過用在了刑罰上。


妖鬼雜談錄


在幾千年的中國古代歷史長河之中,君主專制成為了統治者所推崇的主流,權利的集中,難免會引起許多弊端。為了更好的威懾被統治者,統治階級可謂是絞盡腦汁。早在堯舜時期,就有關於酷刑的記載,當時的“五虐之刑”就包括了“截人耳鼻,琢陰黔面”。

隨著統治疆域的不斷擴大,需要被統治的階級人數不斷增多,酷刑的內容也是不斷增多。並非所有君主都是明君。歷史上出現過許多暴君,十分諷刺的是,暴君被推翻之後,暴君統治下更加殘酷刑法,卻並未因此流逝。所以,歷史的不斷演進,無論是太平盛世,還是紛爭戰亂,酷刑都十分盛行。這許許多多的酷刑直到民國時期才逐漸廢除。

那麼我們來了解一下中國古代最出名的幾項酷刑,看看其中最殘忍的究竟是哪一個。

一:凌遲

在許多的古裝電視劇中都能夠聽到,某人因何罪行,判凌遲處死,即刻行刑。但即刻行刑,並不會讓犯人瞬間死亡,而是利用凌遲的方法,讓犯人在死前受盡折磨,在無盡的恐懼和痛苦之中慢慢死去。凌遲,原寫作為“陵遲”,指的是山丘的緩延的斜坡。荀子有說過:“三尺之岸,而虛車不能登也,百仞之山,任負車登焉。何則,陵遲之故也。”大致意思是緩延的斜坡,是十分難登的。陵遲也就有了緩慢之意。而凌遲就是僅僅取了緩慢之意,行刑方法是一刀一刀地割去人身上的肉,直到身上的肉差不多割盡,才會破腹斷首,使犯人斃命。所以凌遲也稱臠(luan二聲)割,剮或寸磔(zhe二聲)這也就是人們通常所說的千刀萬剮。相傳,正德皇帝殺劉瑾時下令“凌遲三日,銼屍梟首”。因此劉瑾死前共受3357刀。崇禎帝以叛國通敵最凌遲處死袁崇煥,袁崇煥死前被剮3543刀。可見凌遲這一酷刑的毫無人性。

二:車裂

車裂又稱五馬分屍或五牛分屍,是將犯人的頭和四肢分別用五匹烈馬拉住並朝向不同方向,行刑時,騎馬者朝猛揮馬鞭使五匹烈馬受驚猛衝,強大的拉力會將犯人拉起,使其被分成數塊。因為早在被拉裂之前,犯人就有可能窒息死亡,所以就稱之為五馬分屍。眾所周知,秦國著名改革家,政治家商鞅就是受五馬分屍之刑而死。

三:剝皮

剝皮這一酷刑的殘忍程度不亞於凌遲,有史冊記載:“於脊柱下刀,順下直走,使背皮展開如蝶,由後向前”。又有“以坑填埋,而頭外露,剝開頭皮,以水銀灌下,水銀沉,於縫順下,分裂全身”。這兩種記載,最為常見,第一種從脊背剝開,從後向前,使犯人疼痛難忍,備受折磨。第二種,先將犯人埋著,只露頭在外面,用刀剝開頭皮,用水銀灌下,利用水銀的重量,拉開頭部以下所有的皮膚。手段十分恐怖。

除此之外,還有許多酷刑如:宮刑,炮烙,插針,活埋,刖刑,鳩毒,棍刑,射殺,沉河,截舌等等。在此就不一一介紹了。

在這幾項酷刑中,最殘忍的無非就是凌遲了,死前的痛苦與恐懼都是其他酷刑所不及的,這一酷刑無論實在精神還是肉體上,都給了犯人沉重的打擊,可見這一酷刑毫無人性可言,直到清末,戊戌變法之後,朝廷內外的各種矛盾的衝擊,才使得這些弊政有所改正,光緒三十一年(1905年)沈家本奏請刪除凌遲在內的多種酷刑並受到朝廷准許,從此凌遲這一酷刑才從法典中消失。


本文作者青梅煮史(悅奇)

喜歡歷史,熱衷碼字


青梅煮史


不知道大家有沒有見過菜市場裡的牛蛙,每每見到它們,我就會想起一種酷刑――剝皮。相比之下,這也是我知道的酷刑中的最殘忍的一種了。



剝皮,顧名思義,就是把人身上的皮給生生的剝下來,而且還是人在意識清醒的情況下進行的,可能這種感覺不好想象,就說一下我們平時的經歷,我們的指甲後面有時候會長倒刺,一個不小心,順著倒刺撕下了一小條皮,你會感覺到鑽心的痛,而且不管碰到什麼都會痛,這種疼痛還會持續幾天。

而剝皮,作為一種酷刑,不在官方規定的死刑處死方式之列,和有一些酷刑一樣,太殘忍了,對於受刑的和行刑的都有影響。但在歷史上還是被多次使用過,並見諸史籍記載。

剝皮怎麼剝呢?先是由脊椎下刀,一刀把背部皮膚分成兩半,慢慢用刀分開皮膚跟肌肉,像蝴蝶展翅一樣的撕開來。最難的是胖子,因為皮膚和肌肉之間還有一堆脂肪,不好分開。另外還有一種剝法,就是把人埋在土裡,只露出一顆腦袋,在頭頂用刀割個十字, 把頭皮拉開以後,向裡面灌水銀下去。由於水銀比重很重,會把肌肉跟皮膚拉扯開來,埋在土裡的人會痛得不停扭動,又無法掙脫,最後身體會從頭頂“光溜溜”地爬出來,只剩下一張皮留在土裡、皮剝下來之後製成兩面鼓,掛在衙門口,以昭炯戒。最早的剝皮是死後才剝,後來才發展成活剝。




而要說哪個朝代剝皮最恐怖,我首推明朝,明朝時,剝皮之刑用得最多、最狠。從明初的太祖皇帝朱元璋,到明末的張獻忠,很多人為了維護自己的統治,大肆用剝皮之刑。就拿朱元璋開國的時候來說,為鞏固自己的統治地位,他發明了“剝皮揎草”。據葉子奇《草木子》記載,朱元璋對各地官員責治甚嚴,若有官員貪汙暴虐,准許百姓赴京訴冤。官員貪汙的數額在六十兩白銀以上的,就要處以死刑,殺頭後還要梟首示眾,並且剝下他的皮,皮裡填上草,把這“人皮草袋”置於衙門裡官座旁邊,讓後任官員觸目驚心,起警戒作用。府州縣衙附近,都要設立一座廳堂,祭禮土地神,若需要對某人實行剝皮就在這裡執行,因此這座廳堂便叫做“皮場廟”。洪武年間,宮中的太監犯了死罪應當處死者,一般都不用斬首,而是凌遲或者剝皮。朱元璋的宮禁甚嚴,太監如果有娶妻者,也要處以剝皮之刑。明初開國功臣藍玉被處死之後也剝了皮,朱元璋還下令把他的皮傳示各省。因為藍玉的女兒是蜀王妃,蜀王朱椿就把藍玉的皮保存下來。明末張獻忠佔領成都時,他看見端禮門樓上供著一尊人像,穿著公侯的華服,皮膚和手腳都是人的肉身,一打聽,才知道這就是藍玉。

所以說,剝皮之刑是最殘忍的酷刑。


遇見歷史


古代的刑罰,是古代法律的組成部分,酷刑的手段極其殘忍,寫的我頭皮發麻,幾次停下來,但這些都是真實存在的,奉勸各位膽小勿入。

姜王后死於的刑罰挖眼,炮烙雙手。想想一美女被挖掉眼睛,手上的肉被烙的“滋滋滋”響。小心臟真受不了。


商鞅被公子虔誣陷,說他謀反,滅他家族。他的屍體被五馬分屍。五匹馬,一馬用繩子拉頭部,四匹馬拉四肢,朝不同的方向拉,想想都能驚詫人的雙眼。後來用於活人,這慘景小膽的就控制住大腦吧。

李斯被趙高陷害用五刑招待:面上刺字,被稱為“黥面”,鼻刑,割鼻子,刖刑(砍掉右腳),腰斬,攔腰斬斷,剁成肉醬。家族被滅。招招殘忍度逐步升級。

漢代戚夫人,被砍斷手腳,挖去眼睛,割掉鼻子,燻聾耳朵,毒啞喉嚨,丟在豬圈裡被稱為“人彘”後宮爭寵,遺留的產物。後被武則天用於整治王皇后和蕭淑妃。

腰斬,方孝孺自尋死路,牽連十族被滅,第十族牽連的是師生。被燕王處於腰斬之刑。把他從腰部切開,斬完之後,他還神志清醒,雙腿在一邊地上抽搐,上半身跳躍起來在地上寫血字“篡”場面震撼感十星。




袁崇煥被朱由檢凌遲處死,,就是把他身上的肉一刀一刀割去,使他忍受數小時疼死。圍觀百姓爭奪其肉,下酒生吃。

梳洗。看到這詞別誤會,不是梳妝打扮,而是用鐵刷子把人身上的肉一下一下刷下來,還得保證不讓受刑者一下子死去,直到露出骨頭,慢慢死去。這執行人得有多大的承受力,不被中途嚇跑。


烹殺,商紂王把繼昌的兒子熬成肉羹,讓繼昌吃!滅絕人性的殘忍啊!這是施行者仇恨的最高級10級。

剝皮,剝皮 剝的時候由脊椎下刀,一刀把背部皮膚分成兩半,慢慢用刀分開皮膚跟肌肉,像蝴蝶展翅一樣的撕開來。 另外還有一種剝法,不知道可信度多少。方法是把人埋在土裡,只露出一顆腦袋,在頭頂用刀割個十字,把頭皮拉開以後,向裡面灌水銀下去。由於水銀比血更重,會把肌肉跟皮膚拉扯開來,埋在土裡的人會痛得不停扭動,又無法掙脫,最後身體會從那個缺口中「光溜溜」地跳出來,只剩下一張皮留在土裡。這殘忍度蹭蹭飆升!真的寫不下去了……

我覺得這些都是超殘忍的酷刑。

還是請大家決斷吧那個酷刑最殘忍。


靜靜觀天下


誠邀,又是一個開放性的問題。實際上為了穩固自己的統治,中國古代有很多酷刑,諸如剝皮,腰斬,五馬分屍,凌遲處死,與這些比起來,常用的砍頭也是小巫見大巫了。然而要說在古代歷史中哪一個酷刑最殘忍,小編以為,“浸豬籠”當之無愧。

天下酷刑千千萬萬,為何單把“浸豬籠”拿開來說呢?因為“浸豬籠”此刑不但是對肉體的折磨,也是對靈魂的拷打。

所謂浸豬籠,就是把犯人放進豬籠,在開口處捆以繩子,吊起來,放到江河裡淹浸,輕罪者讓其頭部顯露水面,浸若干時候;重罪者可使之沒頂,淹浸至死,通常是處刑偷情(通姦)的人。至於其來歷已不可考究。

浸豬籠無分罪惡大小,實際上只要進了豬籠,就沒有臉皮活在世界上

這與封建禮教有關,在古代禮教森嚴,女子作為男人的附屬,只能相夫教子,丈夫死後也不能隨意改嫁,更不能與他人搞曖昧。一旦發現其行為不檢,這就是大罪,世人都會指指點點。所以浸豬籠就意味著指被浸的男女豬狗不如、如畜生一般,此行為亦等於詛咒二人死後再世投胎亦不得為人; 古人如此迷信,受到這樣的詛咒恐怕不輸給任何酷刑,畢竟身體上的傷有藥可醫,心裡的傷卻是萬方難求。

以上就是小編的看法,如有出入還請斧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