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公安部从严管控民用爆炸物品十条规定》、《西和县公安局2019年治安管理工作要点》等文件精神,深入推进“全国打击整治枪爆违法犯罪专项统一行动”,4月19日,西和县公安局召开全县民爆危险物品安全管理工作会议,局党委书记、局长张超,党委委员、副局长鲁智勤,各涉爆单位负责人,派出所所长参加了会议,会议由党委委员、副局长鲁智勤主持。
会上,党委委员、副局长鲁智勤同志通报了2018年危爆物品管理工作并与各涉爆单位签订民爆危险物品安全管理工作责任书,局党委书记、局长张超同志作了重要讲话。
张超指出,今天召开此次会议的目的是让各责任单位进一步明确主旨,提高认识,强化内部防范管理,落实好爆炸危险物品管控工作各项措施,严防爆炸危险物品丢失、被盗、被抢案件发生,严防影响恶劣、危害严重的重大案件和事故发生,确保我县社会治安大局持续稳定。并对进一步做好涉爆物品管理提出了要求。一是提高站位,统一思想,务必清醒认识加强危爆物品安全监管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危爆物品管理直接关系到社会稳定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一旦漏管失控,将给社会管理带来无法估量的损失。加强危爆物品安全监管,既是从业企业应担负好的社会责任,更是公安机关应承担好的职责任务,监管部门、渉爆企业要牢固树立总体国家安全观,深入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把确保危爆物品领域不出事提升到坚决打赢风险防控攻坚战的战略高度,切实管牢、控牢,确保绝对安全。二是转变理念,规范经营,务必切实增强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的主动性和自觉性。涉危涉爆企业因其所从事行业的特殊性,国家对其规范经营,有专门的法律法规约束,有着具体而明确的规范要求。特别是在目前这种形势下,各位企业负责人务必要更加清醒地意识到,规范危爆品管理的主体在企业,关键也在企业。涉爆企业要牢固树立危机意识,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之重,要牢固树立风险意识,切实担负起守牢物品之重,要牢固树立底线思维,切实担负起管好人员之重。
鲁智勤同志就贯彻落实好此次会议精神提出了要求。
监制 | 罗俊峰
审核 | 安文莉 唐振华
西和县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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