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畢業生
還在糾結去哪裡工作嗎?
當然是選孝感!
高校畢業生到
孝感孝昌縣、大悟縣工作
學費,國家包啦!
3月5日
湖北省教育廳公佈了
《湖北省普通高校畢業生到艱苦地區
基層單位就業學費補償管理辦法》
(以下簡稱《辦法》)
確定普通高校畢業生到
湖北省37個艱苦地區
基層單位就業的
可以申請學費補償
湖北省37個艱苦地區名單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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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屬市(州)
縣(市)名單
合計
37個
十堰市(6)
鄖陽區、鄖西縣、竹山縣、竹溪縣、房縣、丹江口市(含武當山特區)
宜昌市(6)
秭歸縣、長陽縣、五峰縣、遠安縣、興山縣、當陽市
襄陽市(2)
保康縣、南漳縣
孝感市(2)
孝昌縣、大悟縣
黃岡市(7)
團風縣、紅安縣、羅田縣、英山縣、蘄春縣、麻城市、浠水縣
恩施州(8)
恩施市、利川市、建始縣、巴東縣、宣恩縣、咸豐縣、來鳳縣、鶴峰縣
黃石市(1)
陽新縣
荊州市(2)
監利縣、洪湖市
咸寧市(2)
崇陽縣、通山縣
神農架林區(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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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法》規定學費補償金額最高限額為:
本專科生6000元/學年
碩士研究生8000元/學年
博士研究生10000元/學年
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以下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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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法》適用的高校畢業生範圍
適用範圍為經國家和省正式批准成立的湖北省普通高等學校2016年及以後年度應屆畢業的全日制本專科生(含高職)、研究生、第二學士學位學生(畢業次年就業視為非應屆畢業生就業)。
定向、委培以及在校期間已享受全部免除學費政策的學生除外。中央部屬高校畢業生到我省艱苦地區基層單位就業的,按財政部、教育部相關政策執行。外省高校畢業生到我省艱苦地區基層單位就業的,參照本辦法執行。
《辦法》所指的基層單位範圍
《管理辦法》規定,高校畢業生到我省36個比照西部政策縣、市及林區(共37個縣、市、區,具體名單見附表)基層單位就業,服務協議期在三年及以上的可以申請學費補償。
基層單位是指縣級政府駐地以下地區(不含縣本級、城關鎮)的機關、事業單位,包括鄉鎮政府機關(含大學生村官)、農村中小學及公辦幼兒園、國有農(牧、林)場,農業技術推廣站、畜牧獸醫站、鄉鎮衛生院、計劃生育服務站、鄉鎮文化站、血吸蟲防治站等。
《辦法》規定的學費補償金方式
對獲得學費補償資格的高校畢業生分年度發放補償金,從到崗滿1年後逐年發放,每年補償學費總額的1/3,連續3年補償完畢。
學費補償金額最高限額為:本專科生6000元/學年,碩士研究生8000元/學年,博士研究生10000元/學年。在校學習期間每年實際繳納學費低於最高限額的,按照實際繳納學費代償。實際繳納學費高於最高限額的,按規定最高限額補償。以上學費不含住宿費及其他雜費。
本科、專科(高職)、研究生和第二學士學位畢業生學費補償年限,按照國家規定的相應學制計算。超過學制的時間不計入學費補償年限。
符合條件的高校畢業生個人
在就業次年提出學費補償申請
申請人於7月1日-7月15日
向就業所在地教育局縣市
區學生資助管理中心遞交申請材料申請
申請材料包括:
1.《湖北省高校畢業生到艱苦地區基層單位就業學費補償申請表》
2.確認就業關係成立的文書(就業協議、勞動合同、聘用錄用文件等)複印件
3.本人身份證複印件
4.本人就業時學歷證書複印件
5.繳納學費的相關證明材料
6.銀行借記卡或存摺複印件
7.就業單位的工資證明
惟楚有才
來孝感,一起奮鬥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