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水首批“治安户长”持证上岗

张家川县公安局“治安户长”聘任仪式在马关镇举行

4月17日,张家川县首批“治安户长”聘任仪式在马关镇举行。县委政法委和县公安局主要领导向聘任的治安户长颁发聘书、授予印章,为他们统一配发了橡胶棍、手电筒、口哨、手提喇叭、红袖标和作训服等装备。

张家川县公安局全面贯彻落实省公安厅党委“1351”和市局党委“113355”总体工作思路,落实省公安厅“3.05”会议精神,按照天水市副市长、市公安党委书记、局长马瑛关于“治安户长”发挥社会治安动态的信息员、维护稳定的情报员、矛盾纠纷的调解员、社区民警的助理员、政策法律的宣传员、和谐警民关系的联络员“六大员”的理念,进一步统筹社会资源,密切联系群众,根植于人民群众,结合“十小警务”工作法,逐步形成“工作联动、矛盾联调、治安联防、问题联治、治理联抓、平安联建”的社区警务新格局,为社区警务大夯实工作提供坚实的支撑;按照“警力有限,民力无穷”的思路,进一步统筹社会资源,依靠发动群防群治力量,把公安工作的触角延伸到村组(社区),全面提升基层基础管控能力,创造人民群众更加满意的社会治安秩序。

张家川县公安局在东关派出所、马关派出所3个警务区先行试点推行“治安户长制”,按照“每个行政村一名中心治安户长,每自然村(或组)一名治安户长、若干治安员,中心治安户长管理治安户长,治安户长管理治安员”分级管理模式组建队伍。

本次共聘任中心治安户长8名、治安户长39名、治安员57名,三个警务室已建成100余人的“治安户长”队伍,

印制了《治安户长知识手册》《治安户长工作日志》《治安户长办理业务通报联系证明》,制发《工作证》《便民服务卡》,设置了治安户长公示栏,出台了《治安户长管理办法(试行)》,进一步加强了治安户长的规范管理,明确了“十项职责”和“四项权限”。

武山县公安局“治安户长”工作在全县试点

为认真贯彻落实副省长、省公安厅党委书记、厅长余建同志重要讲话精神,更好的创新和发展新时期“枫桥经验”,切实提升全县农村社会治安防控水平,根据省、市、县安排部署,武山县公安局在全县15个乡镇积极推动“治安户长制”试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