鄧州警方通報“轎車頂小學生強行前行”:司機被拘5日, 你怎麼看?

小小嫻


一、案件經過

正值鄧州市城區一小學生放學時間,執勤小學生阻止一輛黑色轎車穿過學生人群,

轎車車主不顧阻攔,頂著小學生強行前行,此事件引發公眾關注。車主胡某的行為已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擾亂了學校周邊公共場所秩序,情節嚴重,處以行政拘留五日的治安處罰。

二、車主知又膽大,應該重罰

學校附近減速讓行是基本駕駛常識和禮貌,不瞭解這些真的要重回駕校,在明知有學生通過且有學生阻攔情況下,車主竟敢啟動車輛前頂學生,故意和挑釁行為明顯。警方以擾亂公共秩序處罰比較妥當,懲治違法行為,起到了警示作用。

但是筆者認為,車主已經採取了危險動作,且主觀故意比較明顯,即使沒有造成嚴重後果,也屬於嚴重違法犯罪,這類行為犯不能單單看結果,和搶奪公交司機方向盤性質一樣,必須嚴懲。

三、學校和家長應該提高警惕,教育孩子如何避險

筆者支持學校這類執勤安排,既能提高學校責任感,也能起到監督和管理交通秩序作用。但是學習和家長應該教育學習遇到危險主動避險,從視頻上看,孩子在車主啟動車故意前行過程中,用身體去頂住車,這是非常危險的行為,如果產生損傷,真的不必要,告訴孩子記住車牌號,或者對車主拍照,由學習方面報警處理比較妥當。

四、全社會應該共同保護孩子安全

這個事情中我們應該引起反思,學校是不是應該安排教職工人員同孩子一起執勤,家長和老師如何教育孩子避險,社會上應該大量宣傳交通安全知識等等。

看到過兩個視頻特別震撼,一個發生在我們國家,小學生過斑馬線,路過車輛全部主動停車,小學生深深一躬,十分感人。

另外一個視頻發生在美國,學校校車停車後,後面所有車輛都不會超車,確保下車孩子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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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民普法宣傳


如果我沒記錯的話,去年在河南濮陽就發生過一次類似的惡劣事件,一名老師在學生進出學校的高峰期,操作不當撞進了學生隊伍當中,造成了1名學生重傷多名學生受傷的事故。

而在鄧州發生的這個事件當中,雖然沒有造成什麼後果,但駕駛員的行為更惡劣,在兩名小學生屢次提醒的情況下,仍然往前頂著開,看著那個視頻,其實挺擔憂的,萬一駕駛員操作不當,或者一氣之下一腳油門過去,孩子們可就遭殃了。我不知道這名司機要著急去幹什麼,難道急著去投胎?連幾分鐘都等不了嗎?

在學校門口,不管紅燈與否,不管有沒有人值日,禮讓學生這都是起碼的公德,這點思想意識我想開車的人都懂,這是基本常識。退一萬步講,你一個成年人,和兩個孩子較什麼勁兒?兩個孩子大聲吆喝,強烈制止,你仍然我行我素,難道這樣就能顯出你能來了嗎?孩子的防患意識本身就差一些,萬一不小心把腳伸到輪胎下怎麼辦?

綜合這名駕駛員的行為來看,我認為當地公安的做法是正確的,這種嚴重擾亂學校秩序的危險行為,必須讓駕駛員付出代價,拘留五日也太便宜他了,這樣的司機建議直接吊銷駕照。


元芳有看法


我就想看看整件事前後的視頻,這事到底是怎麼發生的,為什麼不發出完整的視頻讓所有人看看?當然,就算沒看視頻,我也能確定,這個學校是不負責的。小學生校外馬路執勤?執勤老師和學校保安去哪裡了?如果說為了學生安生,第一該罵的應該是學校!

再來說說為什麼要看視頻,學校門口有沒有人行道?有沒有紅綠燈?有的話,遵守交通法規就好,根本不會有這個事!如果沒有,學校為什麼不早些找交通部門補上?這個鍋還是學校的!

還有就是如果這個附近有紅綠燈和人行道,那麼學生的作為是不是亂穿馬路和闖紅燈?這麼基本的道理學校都不教?還是學校的問題!

最後,就我看到這張照片裡的表現出來的是學生的囂張,我就站馬路中間,按著你的車頭,你敢怎麼樣!如果不是學生的話,相信很多人都會說,這神經病早晚會被撞死!現在因為是學生,大家都視而不見,你們這不是在保護學生的安全,是在培養無法無天的“熊孩子”!


徐亦恩107


這件事差點引發血案,受到了廣泛關注,司機和校長都該慶幸自己運氣好。

第一、反映了某些人“有錢就任性”,不遵守規矩的社會現象。

這不僅僅是獨有的現象,在我們學校,本來學校明令禁止家長開車進校園,但是經常有家長在放學的時候非要把車開進來,不願多走幾步路。去年有次放假,有個家長非要把家車開到寢室旁接孩子,結果和值班領導發生衝突;還有一個家長,不小心撞傷了一個學生,引起糾紛……

凡此種種大家都可以看到,某些人財大氣粗,蠻橫霸道,不遵守社會公約和法律法規。

第二、反映了司機潛意識裡以大欺小,以強凌弱的觀念。這樣的人玩刀尖上的舞蹈,總有一天必受報應,玩火自焚

如果放學的時候,前面站著的是老師或者是交警,我想這個司機是絕對不敢把車繼續往前進的。正是因為兩個小學生,所以,敢於開車往前衝。可見,學校讓學生上路執勤是不恰當的。

第三、也反映了學校,雖然有鍛鍊孩子的想法,但還是在安全思想上不到位,存在著安全的隱患。

所以,學校一定要以此為契機,迅速停止讓學生放學做交通指揮員的行為,以防悲劇發生。

作為家長,看到自己的孩子在公路上被轎車推著往前進,可以說是嚇了一身冷汗。這次沒有引發重大的安全事故,是不幸之中的萬幸,大家一定要引以為戒。

最後,也希望國家健全法制,對那些不遵守規則的人,嚴厲處罰,就像對待釘子戶一樣,要罰到傾家蕩產。不行霹靂手段,不能阻止這些膽大妄為的人的惡劣行徑。


一路散花說教育


視頻看了,警方的通報也看了:車主胡某駕駛轎車由此通過學校門口時,不顧值日學生阻攔,開車頂著學生強行通過,其行為已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擾亂了學校周邊公共場所秩序,情節嚴重。 目前,鄧州市公安局已對胡某處以行政拘留五日的治安處罰。

不知這個胡某當時為何那麼急著公然把執守的學生頂走,強行開車行走?據說是忙於給孩子送飯,你們家孩子是孩子,別人家的就不是?這種人,為了自己的利益,不顧及安全,顯得太自私。

不管再有什麼急事,也得遵守秩序,交警部門做出拘留5日處罰,合情合理,也給其他同類司機警示:不管你再忙,也要遵守交通秩序,不然,將受到法律處罰。同時,對於學生的嚴格值日,擋住車子不讓前行,盡職盡責,給予點贊。


現在的一些司機,開車確實比較猛,經常看到一些車輛,在學校門口,速度非常快,明知道跟前有學校,也有斑馬線,還開的那麼猛,不顧及別人的安危,也是對自己不負責,拿別人和自己的生命安全當兒戲,對於這樣的司機,就應該嚴懲。

包括我們家樓下,是一條馬路,雙向八車道,經常走在斑馬線,車輛即便看到跟前是斑馬線,有人,還開的非常快,真是把過斑馬線的人嚇得,每次過馬路,都提心吊膽,真的,有時候罵他們急著去奔喪呢。

現在提倡,不管在什麼情況下,司機看到過馬路的行人,都要主動停下車,讓行人先通過,禮讓三先,但有些司機,在斑馬線上跟行人搶速度,對於這種司機,就應該嚴肅處理,不然,哪一天真的會出問題。


烏魯木齊那些事兒


揪著心看完了視頻,出離了憤怒,駕駛員缺乏道德底線,才拘留5日,太便宜他了。為了給自己孩子送飯,就頂著維護秩序的孩子往前開,而這些維護秩序的孩子正在保護著你的孩子呢?你究竟是趕去投胎,還是良心被狗吃了呢?


駕駛員不遵守維護秩序的指令,以危險方式駕駛汽車,對公共安全構成了一定的威脅,因未造成嚴重後果,被拘留五天是其罪有應得的,派出所的這一處罰是合適的。

值日的孩子們在盡職盡責地維護秩序的過程中,阻止違規車輛行駛,保護其他的孩子,值得肯定。但是這種方式也欠妥,在維護秩序的同時,也應該注意安全,保護好自己。


因此,我們在譴責駕駛員無良的同時,也為忠於職守的維護秩序的孩子點贊!也希望孩子們在今後的值日中以安全的方式保護好自己。


不曾輕狂


我們不要一味的譴責這位司機,你們該看看這會學生的素質。你們可以去學校附近看一下孩子們上下學時候都是怎麼過馬路的。我們家樓下就有一個小學,可以這麼說百分九十孩子過路就跟智障一樣。根本不分紅綠燈,不分人行道,不分左右。比在自己家裡還要隨意。這個路口挺重要的,孩子上下學時候經常堵死,交警經常過來疏通。孩子上學該學點什麼呢?文化嗎?我覺著文化不重要重要道德禮儀其次才是文化。圖有一身文化沒有道德才最可怕


亞亨木業—專注生態板


轎車衝入校園,值班學生推著轎車不讓入內,而轎車頂著小學生強行前進。雙方進行著角力,這也算是一個奇觀。

河南鄧州的這位轎車司機也真夠牛的,為了著急給自己的孩子送飯,竟然不顧其他學生的安危,強行衝撞阻攔的學生。司機的這種行為確實違反了治安處罰法的規定,被拘留5天,也是咎由自取。

而兩位值班的小學生也非常勇敢,竟然用手推著轎車,不讓轎車前行。當然小學生的力氣是抵不過汽車馬達的力量的,被汽車推得是節節敗退,但是兩位小學生仍然頑強堅持。可見小學生是多麼堅持真理,疾惡如仇,對壞人壞事是寸步不讓。



如果司機是一個路怒症患者,或者是一個脾氣暴躁的人,那麼他腳下一加油門,兩位小學生可能就會完了。但是像這種情況下,轎車司機一般是不會採取過激的行為的。他也會知道車輛的危險性的,因此只是緩緩地開著車,慢慢地推著小學生走。

這裡面有戲弄小學生的意思,並沒有要傷害小學生的意思。如果他有傷害小學生的意思,造成了嚴重後果,那不單單是妨礙校園周邊管理秩序的行為了,有可能就會構成危害公共安全罪。單單行政拘留顯然是說不過去了,是會要判刑的。

當然,這樣的事情儘量少做或者不做,這樣的玩笑儘量不開。拘留5天也是讓他長長記性,但似乎處罰得太輕!不足以讓其記憶深刻。

你說是嗎?


法重情深


根據網上流傳的視頻,黑色轎車放學時間通過學校門口,不顧兩名小學生阻攔,開車頂著學生強行前行。

公安機關駕駛員鄧某擾亂學校周邊公共場所秩序,情節嚴重,處以行政拘留五日的處罰。

當然,我們不知道車主到底是因為什麼樣事情,硬要頂著孩子通過學校路口。

我們也感到幸運,最後沒有造成嚴重的後果。否則,僅僅以交通肇事追究責任都不行,因為這個是一個故意行為,甚至是一個危害公共安全的行為。

不過,雖然司機的行為不道德且違法,但是小學生的做法也不可取,用自己的身軀強行去擋車,這樣的危險性實在太大。所以,學校或家長在對孩子的安全教育方面應當引起重視。

同時,學校放學必然是引發學生,行人,機動車輛,非機動車輛等等交通問題。交警部門及學校應當及時做好交通疏導工作,避免此類事件產生,小學生不應當也不應該成為交通疏導者。


葉律師


雖然最終沒有釀成慘劇,可是過程中男子的行為可以說構成了謀殺。他的行為是惡劣的,這是赤裸裸的犯罪,不管出於什麼原因,他已經觸碰了法律,喪失了人性,對小學生下此狠手,其心可誅,如此之人,應該被譴責,該被社會唾棄,活著就是社會的危害。

據悉,4月23日中午在鄧州市某小學門口一男子駕駛轎車通過校門口,正值下學時間,值日學生攔住轎車,誰知轎車司機不顧值日學生阻攔,強行頂著學生通過路口,幸好沒有造成學生受傷,事件曝光後,警方介入調查,將該男子行政拘留5日。


雖然說沒有造成傷亡,可是這種行為就是故意的,是特別惡劣的一種傷害行為,此男子最終得到了法律的懲罰,不過筆者覺得對於這種毫無道德,毫無人性之人,不光是法律處罰,更應該被道德譴責,這種人在社會上始終就是一種威脅,更應該加強思想教育。

在學校門口,作為駕駛機動車的人,都應該非常清楚,低速,不鳴喇叭,如果學生通過,應該停車讓行,而不是頂著學生通過,那不光是違反交通,更是觸碰法律,故意傷害學生,這種人必須得到最嚴厲的懲罰。

安全行車,禮讓行人,學校路段減速慢行,這不光是一種規定,更不是一句口號,而是作為駕駛人必須要遵守的交通規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