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不予受理的政府信息公開行政案件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對下列行為不服提起行政訴訟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要求行政機關提供政府公報、報紙、雜誌、書籍等公開出版物,行政機關予以拒絕的
因申請內容不明確,行政機關要求申請人作出更改、補充且對申請人權利義務不產生實際影響的告知行為
要求行政機關為其製作、蒐集政府信息,或者對若干政府信息進行彙總、分析、加工,行政機關予以拒絕的
行政程序中的當事人、利害關係人以政府信息公開名義申請查閱案卷材料,行政機關告知其應當按照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辦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