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28】灵山法院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集体约谈会暨工作推进会

灵山法院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集体约谈会暨工作推进会

3月13日上午,灵山县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李大秦主持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集体约谈会暨工作推进会。灵山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薛银娟,县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李可新等人出席会议。

会议传达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相关文件精神,对灵山法院扫黑除恶前期工作进行了回顾,总结工作成效、分析薄弱环节,开展集体约谈,研究部署下一步工作。

会议认为,伴随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持续推进,一要把好政治站位“思想关”。全体干警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以习近平为核心的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紧紧抓住中央提出的“一年打击遏制、两年深挖根治、三年长效常治”的三年目标要求不放松,突出今年“深挖根治”阶段性目标,严格按照各级党委和上级法院的决策,对表对标,认真贯彻落实,扛起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政治责任;

二要把好起诉审理“法律关”。不断配套完善相应的办案机制,以“严”、“快”、“准”打击黑恶势力犯罪及其“保护伞”。要严格落实“两个一律”和“一案三查”的具体要求,对黑恶势力绝不姑息。要加快案件的流转速度,提升办案效率。要配优配强专业办案力量,确保所办案件都经得起历史和法律检验。要加强交流学习、推进阳光司法和广泛接受监督,不断提高办案的规范性;

三要把好线索摸排“群体关”。自身动员与发动群众相结合。建立健全法院内部的线索摸排、报告和移送制度,民事审判业务部门需要加强对“套路贷”是否存在涉黑涉恶犯罪深挖彻查、刑事审判业务部门需要加强对近年来受理的寻衅滋事、非法拘禁、聚众斗殴、开设赌场等案件的再次摸排,同时要主动深入走访调研。要善于发动广大群众参与,充分利用法院“两微一网”加大对社会的宣传力度,重视群众的来信来访,从多方位收集线索;

四要把好外部联动“协作关”。要紧紧依靠当地党委的领导,形成政法机关和相关部门共同扫黑除恶治乱的局面。要充分发挥上级法院的指导作用,在事实、证据、法律上做实做细。要加强与公安机关、检察院的沟通,统一认定标准,形成合力。要把扫黑除恶与基层反腐“拍蝇”相结合,紧盯重点行业、重点区域和重点领域。

文| 黄儒平

审核| 覃海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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