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喜歡李小冉,所以她在因法之名裡犯的錯誤,也會被大家所忽略

李小冉今年已經43歲了,還一直保持著年輕姑娘的風采,這樣一位中國著名影視劇演員,很少有緋聞。我是從影視劇《大丈夫》中才關注了她,我非常喜歡她飾演的總編顧曉珺這個角色。

她也是拍了許多影視劇的高產者,比如她主演的電視劇《保鏢之翡翠娃娃》,及《像霧像雨又像風》《別了,溫哥華》《老婆大人是80後》等。她是我們大家非常喜歡的女明星,正因為喜歡她,對她飾演的每一個角色都感到有非常好的親和度,所以大家就會忽略她在電視劇裡飾演的角色所犯的錯誤。

她在《因法之名》裡飾演的女主角鄒桐,在處理陳碩的父親公安局痕檢員陳謙和隱藏指紋證據的事件中,就犯了原則性的錯誤。如果當時按照陳謙和提供的指紋證據,就能很方便的證明許志毅沒有殺人,但是這樣一來陳謙和就有可能會受到瀆職罪的指控而坐牢,這是鄒桐和陳碩不願看到的結果。所以二人商量,決定繞過這個證據另闢蹊徑破案,以求保得陳謙和無罪,從而使許志毅無罪上訴的努力遇到了不小的阻撓。該上訴案件曾經一度被退回,鄒桐的這種做法嚴格來說應該算是瀆職罪。

鄒桐在本劇中,一直是以正直的心態、完美的人設形象展示於眾人面前,她不顧父母的阻撓而去追求自己的愛情曾一度被傳為佳話。後來成為一名光榮的檢察官時,又以良好的辦案態度對待每一個案件。鄒桐剛上任時,律師陳碩求她在辦案中給個方便,被其斷然拒絕,真是一位優秀正直的檢察官。但是在關鍵時刻,她做出了錯誤的選擇,這是一位優秀的檢察官所不應該做的。

鄒桐還犯有一個錯誤,就是在許子蒙犯殺人罪被拘押期間,鄒桐馬上為其聘請律師並四處遊說,告訴每一個人說許子蒙不是殺人兇手。請問鄒桐有什麼證據證明許子蒙不是殺人兇手?作為一名檢察官說話應該是嚴謹的,莫須有的推斷不能輕易脫口而出。但是觀眾們也都接受了她這種說法,因為是李小冉扮演的鄒桐說的,李小冉可是大家喜歡的完美演員。

現實社會中有一些冤假錯案,都是由於辦案人員在辦案當中作出了不正確的判斷,或者徇私舞弊,使應該受到懲罰的人逍遙法外,本身無辜的人失去了自由,有的甚至失去了生命。在本劇中李小冉的良好形象卻隱瞞了這種錯誤選擇,大家都認為她不管怎樣做都是對的。假如李小冉這個角色由一位不知名的演員出演,在重演一遍為保護陳碩的父親不受牽連,而用其他辦法去斷案,如果這樣做肯定就會被人有所詬病了。

近一段時間,新聞媒體相繼介紹了幾起冤假錯案的錯判錯押,有不少就是辦案人員選擇性錯誤造成的,從而使無辜人員遭受了滅頂之災。殘酷的事實告訴我們,我們需要一個公平、公正的判斷程序,更需要一位公平、公正的辦案人員來為人民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