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廣西紀檢監察網發佈消息,通報了南寧市3起涉黑涉惡腐敗和“保護傘”問題典型案例。
1.武鳴區公安分局原黨委委員、副政委黃銘東充當黑惡勢力“保護傘”等問題。2012年,社會人員鄧某福(已被公安機關以涉嫌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立案偵查)經黃銘東介紹入股某商行,該商行多次以強迫、威脅的不法手段開拓當地啤酒市場,黃銘東多次收受該商行給予的好處費。2015年1月,鄧某福的同夥隆某力等3人因經濟糾紛傷人被捕,黃銘東接受鄧某福請託,利用職務影響,要求受害人出具刑事諒解書,從而使隆某力等人獲得從輕處罰。此外,黃銘東還存在其他嚴重違紀違法行為。2019年4月,黃銘東受到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2.隆安縣城廂鎮東安村原黨支部副書記、村委會副主任餘全洪參與敲詐勒索過路費問題。2012年3月至2016年11月,餘全洪等人多次以運輸木材車輛壓壞本屯道路為由,以阻攔木材車輛的方式,向木材老闆索要過路費共計7萬元,給當地社會造成不良影響。2018年8月,餘全洪受到開除黨籍處分。同年12月,餘全洪被一審判處有期徒刑三年六個月,並處罰金1萬元。
來源 | 廣西紀檢監察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