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市全面启动“实现矛盾不上交”行动计划

河北共产党员网讯(记者丁景东 通讯员叶启韬)日前,秦皇岛市司法局印发《坚持发展“枫桥经验”实现矛盾不上交三年行动计划》,强化建立矛盾纠纷排查工作常态机制,推进矛盾纠纷源头治理、衔接联动,加强基层人民调解组织、队伍建设和管理保障等十项措施,分年度分阶段细化目标,全面启动新时期人民调解工作。

三年行动计划贯彻司法部和省司法厅关于开展坚持发展“枫桥经验”实现矛盾不上交三年行动的工作部署,把加强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和基层社会治理,切实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作为第一要务,提出了十方面任务措施。一是建立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常态机制。村(社区)每周、乡镇(街道)每月、县(区)每季度开展一次矛盾纠纷排查工作,做到乡(镇)不漏村、村(社区)不漏户,发现一起、登记一起、调解一起。对一般矛盾纠纷坚持抓早抓小抓苗头、及时就地化解;对疑难复杂矛盾纠纷,坚持一案一策,整合各方力量,合力攻坚化解。扎实做好“旅游旺季”、“两节两会”等重点时期纠纷排调工作,及时将不稳定因素吸附在当地、消灭在基层。二是积极参与化解基层信访矛盾。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组织和司法所扎根基层、熟悉社情民意的优势,及时排查发现和就地化解初信初访案件。积极参与重大疑难复杂、群体性信访案件和信访积案的化解。三是加强基层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充分发挥村(社区)、乡镇(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排查化解矛盾纠纷主力军作用。在调整充实乡村两级人民调解组织的基础上,积极推进个人品牌人民调解工作室建设,充分发挥调解能手的引领示范作用,积极主动培育“社会知名度高、调解能力强、工作业绩突出、广大群众认可”的个人调解室。四是加强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建设。从化解矛盾纠纷的实际需要出发,会同有关部门积极推动建立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调解医疗、道路交通事故、婚姻家庭、动争议、教育、物业、消费、旅游、征地拆迁、环境保护等相关领域的矛盾纠纷。积极推进在流动人口聚居区、行政接边地区、大型集贸市场、商会等场所建立健全人民调解组织。五是加强派驻有关部门人民调解组织建设。积极推动在人民法庭、公安派出所设立人民调解委员会或人民调解工作室,并将流动人口协管员队伍纳入公安派出所民调组织,有效防控流动人口滋事生乱和“民转刑”案件发生。六是加强专职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进一步推进专职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努力实现每个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配备3名以上专职人民调解员,每个乡镇(街道)配备2名以上专职人民调解员,努力争取每个村(社区)都有专职人民调解员,不断提升专职人民调解员的比重。七是创新优化人民调解队伍结构。把发展人民调解员队伍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积极整合系统内外人力资源,吸纳全社会各行各业热心人士加入人民调解员、信息员和志愿者队伍。八是加强人民调解员培训。抓好人民调解员的分级、分类培训,不断提高人民调解员能力和水平。九是创新人民调解方式方法。积极运用在线调解、视频调解、微信调解、心理疏导等新手段新方法新媒体开展人民调解工作,为人民群众提供便捷高效的调解服务。十是强化人民调解工作保障和宣传工作。要积极争取基层党委政府重视支持,将人民调解工作和“三年行动计划”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落实经费保障责任;积极宣传坚持发展“枫桥经验”实现矛盾不上交三年行动,提高人民群众知晓度、认同度和参与度,为调解工作开展营造良好氛围。

计划对三年行动目标进行了安排部署。第一年,全市基层民调组织统一启用矛盾纠纷“随手调”手册,统一填报矛盾纠纷调处情况报表;要将信访矛盾作为人民调解工作重点,加大对纠纷类信访案件的调解力度,民间纠纷就地化解率达到90%以上;全市乡村两级全部建立人民调解微信群,人民调解信息员、志愿者全部选聘到位,乡镇(街道)和有条件的村(社区)配备专职人民调解员。第二年,全市村级调委会统一填报《民间纠纷入户排查卡》和《个案调处情况登记单》,健全完善矛盾纠纷排查工作长效机制;人民调解全面参与信访纠纷化解工作,完成与其它纠纷解决方式全部衔接,民间纠纷就地化解率达到95%以上;司法所政法专项编空缺全部配齐,个人品牌人民调解工作室建设全面推开,重点领域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基本建成并完成专职调解员配备,诉调、警调人民调解组织建成率达到50%以上;人民调解工作引入心理健康服务,“民调通”使用率达到80%以上。第三年,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专职人民调解员队伍管理制度体系健全完善,诉调、警调人民调解组织体系基本建成并规范;人民调解与其它解决方式衔接联动实现制度化、规范化,“民调通”使用率达到100%,民间矛盾纠纷就地化解基本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