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再为一纸证明“跑断腿”

《国务院关于在线政务服务的若干规定》自4月30日起施行,提出政务服务事项全国标准统一,规范化、标准化编制办事指南,实现电子证照跨地区、跨部门共享和全国范围内互信互认等。



专家表示,新规有诸多亮点,给企业和群众办事带来更多便利,有望实现“一处办理、处处认可”“一份资料、全国共认”。



政务服务事项全国标准统一

规定提出,推动实现政务服务事项全国标准统一、全流程网上办理。

全国标准统一、全流程网上办理将给企业和群众办事带来诸多便利,例如“一处办理、处处认可”“一份资料、全国共认”等。当然,这一目标的实现也需要突破一些障碍,例如各部门和各地需要根据中央统一部署建平台、建机制、建标准,需要硬件投入和软件更新。



规范化、标准化编制办事指南

规定提出,政务服务机构应当按照规范化、标准化要求编制办事指南,明确政务服务事项的受理条件、办事材料、办理流程等信息。

政务服务机构编制办事指南,明确政务服务事项的受理条件、办事材料、办理流程等信息,这将给公权力以自我约束,给行政相对人以正当期待。办事指南应真正具有“指南”的性质,表述清晰,易于行政相对人理解,要涵盖政务服务的实质性要点,包括受理条件、办事材料格式和内容、办事程序等。



实现电子证照全国范围内互信互认

规定提出,国家建立电子证照共享服务系统,实现电子证照跨地区、跨部门共享和全国范围内互信互认。

过去一些省份在本地率先推行电子证照,但获证企业到其他省份开展生产经营活动时,遭遇所在地监管部门不认可的问题,这不利于营造良好营商环境和优化对企业的服务。对群众个人而言,现实中也经常出现为了一纸证明“跑断腿”的事件。因此,电子证照的推广有望解决这些问题。

电子证照作为具有法律效力和行政效力的专业性、凭证类电子文件,日益成为市场主体和公民活动办事的主要电子凭证,是支撑政府服务运行的重要基础数据。承认电子证照与纸质证照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有助于政务信息资源的共享与整合,有助于避免群众和企业办事重复提交证明材料。

政府信息应当以共享为原则,不共享为例外。各政务部门形成的政务信息资源原则上应予共享,涉及国家秘密和安全的,按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via新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