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庆七部门联合发布通告,敦促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九年义务教育

教育是阻断贫困代际传递的重要途径,是实现脱贫和持续致富的根本。当前,我县正处于脱贫攻坚关键时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为全面敦促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九年义务教育,特作如下通告:



关于敦促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九年义务教育的

通告

教育是阻断贫困代际传递的重要途径,是实现脱贫和持续致富的根本。当前,我县正处于脱贫攻坚关键时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为全面敦促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九年义务教育,特作如下通告:

一、适龄儿童少年必须依法接受义务教育。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依法保证其按时入学接受并完成九年义务教育。

二、监护人必须依法履行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法定职责。对不履责造成适龄儿童少年辍学的,由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给予批评教育并下发《劝返复学通知书》,责令限期整改。经教育不改正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依法处理或县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三、监护人不得允许或迫使适龄儿童少年外出务工,不得为未成年人订立婚约,不得允许或迫使未成年人结婚,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禁止用人单位招用应当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少年。

五、禁止在校园周边开设营业性歌舞厅、电子游戏厅、网吧等不利于儿童少年身心健康的娱乐场所,对违规接纳儿童少年的歌舞厅、电子游戏厅、网吧等娱乐场所进行从重处罚。

六、对采取收容、威胁、诱骗、非法招用等方式导致应当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少年失学辍学的行为,予以严厉打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鼓励初中辍学学生返校完成义务教育后就读中职学校,愿在本县中职学校就读的,县中职学校根据实际情况和个人意愿安排到相应专业学习。

八、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任何组织和个人均有权举报不送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行为。

举报电话:0851-24620002

余庆县人民法院 余庆县人民检察院

余庆县公安局 余庆县司法局 余庆县教育局

余庆县市场管理监督局 余庆县妇女联合会

2019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