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揭買二手房,賣家需要我先墊付以還清他的按揭貸款,實際操作上我該注意什麼?

豆哥闖天涯


1、這種情況很多。目前,在南京,10家二手房交易裡邊,如果這套房子還有房貸未結清,差不多有七八家是由買房人出資把貸款結清,促成這筆交易的;

2、出站這種狀況的原因:首先,資金都是有成本的,動輒幾十萬,上百萬,有些賣房人比較強勢,他是不願意擔負這筆成本的;其次,很多時候,是賣房人資金出了問題,無力承擔銀行的按揭貸款,才將房子賣掉,他不具備結清貸款的財力;最後,這種事情多了,就已經形成一種慣例了:由買房人出資結清貸款;

3、需要注意什麼呢?

a選一家依法合規的房產中介的重要性。因為聰房貸結清,到房子過戶,這段期間,中介要居中擔保;是有賣房人、買房人、房產中介三方簽字的協議存在的,在這協議裡邊,很多細節都已經規定好了:結清貸款的金額,從貸款結清到過戶是幾天,延期一天,要付多少違約金(從房款里扣),結清貸款的錢是算房款還是後期賣房人返還等等;

打聽一下,看下這家中介一個月或一週裡邊有多少業務量;

會有很多這種情況:買房人首付已經交給賣房人了,他拿去花了,或者房貸結清了,但因為其他事項無法過戶,買房人的資金容易打水漂;

b房子抵押的情況,這個要去不動產登記中心查詢一下。其實很多瑣碎的工作,房產中介都是代勞的,有些房子事辦過二押的,只結清一次房貸仍舊無法過戶;查詢一下這趟房子是不是涉訴或者其他什麼糾紛,僅僅結清貸款最後仍然無法過戶;

4、買房人和賣房人的財務糾紛不要指望銀行,銀行只管自己的業務依法合規。舉個例子來講下這件事:

甲向乙購買一套房產,房價是100萬,首付最少要30萬,到這套房子在銀行還有20萬的房貸未結清。這20萬是甲來出錢結清的。通常是甲將這20萬打入乙的還款賬戶,由乙來還清銀行貸款;

首付款可以用來結清銀行貸款嗎?

多半是不行的,交易未完成前,首付款要進入一個監管賬戶;

銀行可以打50萬給乙,打20萬給甲嗎?(即銀行在房款裡把甲先付的錢扣出來)不會,銀行會打70萬給乙,私下這筆錢怎麼分就和銀行沒關係了;

乙可以用自己的賬戶轉20萬給甲嗎?

當然不可以。會被銀行監控到。乙可以取20萬現金,返還給甲。


信貸員魚二


首先我建議您不要同意這樣操作,替賣方提前還貸,這樣風險很大,萬一賣方沒有能力償還貸款,就有可能導致房屋因債務糾紛而被查封或者賣方沒有用買方借給賣方的錢去還貸,因為在房屋產權登記機關出具您名下的不動產權證之前,若賣方(產權人)存在債務糾紛,房屋可能會被法院查封,導致您所購房屋不能如期過戶。以致房屋並沒有消除抵押,賣方之後也不配合買方去辦理過戶等手續,導致買方錢房兩空。亦即,您已經支付的款項可能需要通過訴訟程序才能追回。

當然如果您同意替賣方提前還貸,就要注意以下幾點:

1、要與對方簽訂一個合同補充協議, 將這一系列的事情敘述清楚,如果最終賣方違約,要約定相應的違約責任。

2、同時要求賣方配合自己到本地國信公證處辦理全權委託公證予你方指定人員名下;在賣方還完貸款後將產權證贖出後,要求賣方將產權證託管在公證處或者居間方,如果到時候賣方不配合過戶,那麼自己可以要求去拿證帶著公證書去辦理過戶手續。


房產說法93


需要注意的點就是如何規避資金安全問題?

以下幾個方面是否考慮周到

1 房子是否有除了銀行抵押之外的其他抵押 正規抵押可以通過房屋歸屬地房管局查檔可以查到。如果存在二次抵押或多次抵押 風險翻倍 建議房東自己想辦法處理按揭問題

2如果房子只有銀行一次抵押 根本問題在於 你給出售方結清按揭後 房子歸屬權在過完戶之前仍然在出售方名下 在結清按揭到過完戶中間的時間 就是最大的風險 一但出售方不配合 這個事情就很麻煩和被動。有解決方案比如順位抵押 公證委託 等等 都是隻能縮小風險 不能完成全規避風險 。

建議如果能協商其他方法處理更好 比如第三方 或出售方自己按揭最好

3出售方人況是否好 有沒有其他負債 都是需要考慮周到的 其他負債會不會影響到本套房子交易


房產交易油條


此類交易在現實中確實比較常見,也是容易引起糾紛的地方。這裡有四個注意事項:

一是要了解房屋狀況。首先要去房管局瞭解擬購房產抵押情況,是否除了銀行一抵之後,還有第二順位的抵押權人。其次要了解有無查封情況。最後是瞭解貸款金額,這裡指的是剩餘未還的貸款金額。

二是交易要緊密銜接。預約好銀行,錢最好在銀行當場打給房東(拿到收條),讓銀行馬上做還款,並將銀行出具的解押證明原件拿到手。這麼做是防止房東拿去偷偷再次抵押給別人。最後憑解押證明與房東同時到場辦理過戶。

三是要協議明確。約定貸款還清後幾日內辦理過戶,違約責任明確。有些銀行辦理二手房按揭是與過戶同時進行的,如果有需要記得與按揭銀行提前約好。

我是空谷財譚,與您分享我的觀點。


空谷財譚


呵呵,這種操作存在風險。目前多數二手房交易基本上都是賣家自己還清自己的貸款,然後再去過戶給買家。因為在還貸款的過程中如果房東欠債就有可能被起訴,那麼這套房子就不能交易了。買家存在風險。當然不是一定有風險,還是小心為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