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郏县财政局:三举措开展政府采购专项监督检查

为贯彻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平顶山市郏县财政局积极采取三项措施,扎实开展政府采购专项监督检查。

一是单位自查。下发通知要求全县各乡镇(街道)、县直各单位严格按照工作要求,全面开展行政事业单位政府采购自查自纠,及时发现问题,立即自行整改,同时上报自查自纠工作报告。

二是重点检查。抽调业务骨干成立3个检查组,对县直各单位和各乡镇(街道)采取“一听、二看、三查”的方法进行重点检查。一听:听取被查单位政府采购法贯彻执行基本情况。二看:看采购单位的账簿、凭证等政府采购手续是否齐全,内容是否真实、准确。三查:对照政府采购目录,重点检查采购单位是否存在违反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管理办法和文件规定情况。

三是限期整改。对检查中发现问题的单位,下发整改通知书,建立整改台账,限期整改。同时积极开展“回头看”,确保问题整改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