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示!新罗区4名党员干部因酒驾醉驾被实名通报

 11月5日,新罗区纪委监委通报四起党员干部酒驾醉驾典型问题。

区农业农村局副局长(原党组成员)林顺昌醉驾问题

  2019年3月27日,林顺昌在下乡期间中午饮酒,下午驾驶摩托车回家,被民警查获。经鉴定,林顺昌血样中乙醇含量为146.59mg/100ml,属于醉酒后驾驶机动车。2019年3月29日,龙岩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对其给予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处罚。2019年10月30日,新罗区纪委给予林顺昌开除党籍处分。

区妇幼保健院原副院长许少山醉驾问题

  2017年8月14日,许少山饮酒后驾驶小型轿车被民警查获。经鉴定,许少山血样中乙醇含量为80.69mg/100ml,属醉酒驾驶机动车。2017年9月15日,新罗区人民检察院决定对许少山不起诉。2018年7月17日,新罗区卫计系统党委给予许少山同志留党察看一年处分。

曹溪中心小学退休教师林元炳醉驾问题

  2018年3月26日晚,林元炳饮酒后驾驶小型轿车,碰撞路边车辆造成交通事故。经鉴定,林元炳血样中乙醇含量为218.16mg/100ml,属醉酒驾驶机动车。2018年5月15日,新罗区人民法院以危险驾驶罪判处林元炳拘役二个月,缓刑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4000元。2018年11月7日,新罗区教育局党组给予林元炳开除党籍处分。

大池镇黄美村委会原委员吴杰醉驾问题

  2019年1月12日凌晨,吴杰酒后驾驶小型轿车,从新罗区西城恒宝酒店停车场内行驶至出口收费处时与收费员发生争执,被出警处理的公安民警当场查获。经鉴定,吴杰血液中乙醇含量为132.30mg/100ml,属醉酒驾驶机动车。2019年4月28日,新罗区人民法院以危险驾驶罪判处吴杰拘役一个月十天,缓刑二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2019年10月8日,新罗区大池镇纪委给予吴杰开除党籍处分。

通报指出

  

  党员干部酒驾醉驾,究其根源是政治意识淡薄、自律意识不强、漠视纪律规矩,是典型的不知敬畏、不存戒惧、不守底线。上述问题,既涉及在职党员干部,也涉及退休党员干部;既有工作日午间饮酒后驾车的情况,也有深夜饮酒后次日驾车的情况;既有驾驶小型轿车的情况,也有驾驶摩托车的情况。其受到严肃查处,辜负组织培养、辜负群众期盼,教训十分深刻。

通报强调

  党员干部必须心存敬畏、行有所止。酒驾醉驾,是对他人生命的藐视、对公共安全的挑衅、对纪法尊严的践踏,也是对自己和家庭的不负责任。每一位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必须自觉加强主观世界改造,真正把对党纪国法的尊崇、对党纪国法的敬畏转化为思维方式和行为方式,强化纪律意识、规矩意识、自律意识,不负组织关心、不负人民期待。

各级党组织必须坚持严管就是厚爱,坚持党要管党丝毫不能松懈,从严治党一刻也不能放松。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牢牢扛起管党治党政治责任。要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弄清楚什么能做、什么不能做,让遵纪守法成为党员干部的行为习惯、自觉行动。要坚持严管就是厚爱,常提醒、常约束、常监督,切实把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承担好、落实好。

全区必须锲而不舍纠正不良习气树立清风正气。2015年1月以来,市委印发《关于在全市党员干部中纠正不良习气树立清风正气的意见》(岩委〔2015〕2号),我区有力推进落实形成风清气正政治生态。但是,少数党员干部依然故我,不良习气顽疾依然树倒根存、纠而未绝。上述党员干部酒驾醉驾,背后不同程度存在吃喝风、玩乐风问题,反映出党员干部八小时之外生活情趣尚未达到较高层次,事实再次证明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纠正不良习气不可能一蹴而就。各级党组织要以钉钉子精神,锲而不舍抓落实、抓推进,引导党员干部多读书、多陪家人,努力培养党员干部高尚情操,持之以恒、久久为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