遠程視頻觀看奉化法院庭審(央廣網記者 杜金明 攝)
央廣網寧波11月13日消息(記者杜金明 通訊員鍾法)近年來,各種類型的虛假訴訟頻發,嚴重擾亂司法秩序,侵蝕社會誠信,為此,寧波市中級人民法院決定自2019年6月11日起在全市法院開展為期半年的“整治虛假訴訟專項活動”。11月13日,寧波中院召開新聞發佈會,對專項行動開展5個月以來相關情況進行通報,併發布寧波法院整治虛假訴訟十大典型案例。
民間借貸成虛假訴訟高發領域
發佈會召開當天,寧波市奉化區人民法院宣判了一起虛假訴訟刑事案件。被執行人寧波奉化某節能建材有限公司房產將被法院拍賣,其實際控制人童某聯合多人,先後製造41起虛假仲裁、16起虛假訴訟,上述部分法律文書被作為依據參與該公司的被執行財產分配。奉化法院以虛假訴訟罪判處該公司罰金50萬元,判處童某等4人有期徒刑四年六個月至六個月不等,各處罰金10萬元至2萬元不等,並退賠違法所得。此外,該院對其餘 13人處以罰款,對其中5人並處拘留。
上述案例是寧波法院整治虛假訴訟典型案例中的一例。記者從新聞發佈會上獲悉,虛假訴訟多發生在民間借貸、離婚析產、以物抵債、勞動爭議、公司分立(合併)、企業破產等領域,在寧波法院查處的虛假訴訟案件中,民間借貸案件佔比高達90%以上。從表現形式來看,虛假訴訟主要有兩大類:
第一類是單方行為,比較典型的手段是通過偽造證據,虛構、擴大或重複主張債權,或是隱瞞重要信息,從而達到謀取不正當利益的目的。在一起“套路貸”案件中,蘇某製造出借人為空白的7萬元借條,但實際交付孫某4萬元,在孫某支付其6.3萬元後,蘇某將借條交給楊某(楊某曾借給蘇某7萬元),讓楊某起訴孫某要求還款7萬元。最終,蘇某因犯詐騙罪被寧波市海曙區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一年,並處罰金5000元。在另一起案件中,鄭某與柯某通謀,將應某出具借條上的2萬元金額篡改成20萬元,鄭某憑篡改後的借條提起訴訟。最終,因構成詐騙罪,鄭某被寧波市鎮海區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二年,並處罰金3萬元;柯某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緩刑二年,並處罰金2萬元。
第二類是雙方合謀,主要手段是虛構債權債務、虛構或倒籤租賃合同等,多以“手拉手”調解等形式損害第三方的利益。在慈溪市人民法院一起執行案件中,馮某與卞某串通偽造租賃合同和租金支付清單,並倒籤落款時間,要求法院“帶租拍賣”卞某公司被執行財產,造成申請執行人實際補償馮某公司200萬元。因構成詐騙罪,馮某被判處有期徒刑十一年,並處罰金20萬元;卞某被判處有期徒刑三年,緩刑五年,並處罰金5萬元;二人被判令退賠共同違法所得。
寧波法院重拳出擊整治虛假訴訟
自專項活動開展以來,寧波中院出先後臺了寧波法院歷史上防範最嚴密、最具操作性、懲治最嚴厲的4個實施意見,並與寧波市檢察院、寧波市公安局聯合印發加強打擊虛假訴訟等犯罪的若干意見,構建起全方位、立體化防範和打擊虛假訴訟的規範體系。
根據寧波法院相關實施意見,當案件存在虛假訴訟可能性時,法官可採取十種措施,包括傳喚當事人本人到庭接受詢問、依職權調查取證、採用測謊等技術輔助手段等。在象山縣人民法院審理的一起案件中,雙方當事人對被告已歸還款項的金額及性質產生分歧,法院將測謊作為審判輔助手段,查明雙方均進行了虛假陳述,象山法院根據相關情節,分別對原、被告作出罰款2萬元和5000元的決定。
根據當事人實施虛假行為所造成的不同後果,實施意見對相關司法制裁措施進行了分級規定,其中,對虛假訴訟行為致使人民法院認定事實錯誤,判決、裁定、調解不當,且給他人造成實際損失的,對自然人應處以5萬元至10萬元罰款,並處以5日至15日的拘留;對單位應處以50萬元至100萬元罰款,並對其主要負責人或直接責任人處以5日至15日的拘留;實施虛假訴訟行為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為從源頭上減少虛假訴訟,寧波法院在全國首創虛假訴訟黑名單、黃名單制度,即將因不誠信訴訟被寧波法院司法制裁人員列入黑名單,將不誠信訴訟高風險人員列入黃名單。黑名單和黃名單全部被嵌入審判系統,提醒法官提高警惕。黑名單還將向社會公示5年,並記入個人信用檔案。目前,已有130個自然人、6家企業被列入黑名單,395個自然人、11家企業被列入黃名單。
專項行動不僅對外亮劍,也對內倒逼,明確法官因重大過失,未盡到合理審查義務,導致未識別虛假訴訟,造成嚴重後果的,應按相關規定追究責任,充分體現了“刀刃向內”的勇氣和決心。
整治虛假訴訟取得顯著成效
5個月來,寧波法院整治虛假訴訟專項活動取得顯著成果:截至2019年10月底,全市法院共摸排涉虛假訴訟線索363條,涉及1158起案件,涉及標的額5.98億。已移送公安或掃黑辦773件,拘留18件22人,罰款66件70人,判刑24件74人,其他處理73件(撤訴、駁回起訴、指令再審、提起再審、訓誡等),對實施虛假訴訟行為者形成強有力司法震懾。今年1-9月,全市法院查處虛假訴訟案件數量位居全省第一。
與此同時,在寧波全市範圍內,虛假訴訟蔓延滋長的態勢得到有力遏制,處於虛假訴訟高發領域的民間借貸案件收案量明顯下降。2019年1-10月,寧波法院民間借貸案件收案18924件,同比下降25.05%;其中,6-10月收案為8701件,同比下降30.97%。專項行動形成的震懾效應,將一大批虛假債務擋在訴訟之外,壓縮了逃避債務、規避執行的空間,更好地維護了債權人的利益,2019年1-10月,寧波法院執行案件案均標的清償率為50.65%,同比上升2.3個百分點。
“事實證明,此次專項活動極大地淨化了司法環境,法院、法官、律師、當事人、社會各界都由此受益。當然,整治虛假訴訟是一項長期工程,寧波兩級法院將堅守為民初心,持續亮劍,努力構建起‘不敢假、不能假、造假者必受懲罰’的良好訴訟環境。”寧波中院黨組副書記、副院長黃賢宏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