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州纪委监委:对公职人员不良贷款“开刀”

11月13日,靖州县纪委工作人员对该县某单位职工李某进行了约谈。

红网时刻11月13日讯(通讯员 邓交红 杨春霞)“你在县农商行的贷款已经逾期了,如12月1日之前仍未归还,我们将按照相关规定,扣发除基本生活费以外的工资及津补贴用于归还欠款。”11月13日,湖南省靖州县纪委工作人员对该县某单位职工李某进行了约谈,这是该县开展不良贷款清收工作的一个缩影。

根据《靖州农商银行涉及公职人员不良贷款清收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该县纪委监委根据工作安排,牵头负责对全县公职人员不良贷款进行清收,通过采取一系列措施,对违法违纪、恶意拖欠不归还的公职人员严肃查处,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一是进行约谈。对40余名不良贷款人进行了约谈,讲明政策,如在11月底前仍未归还贷款本息的,将督促相关单位对本人采取“三停五不”措施(“三停”:停薪、停职、停岗,“五不”:不提拔、不调动、不评先、不加薪、不晋级)。对涉及不良贷款的11个乡镇党委书记进行约谈,督促其工作人员及村支两委的人员共计17人在11月底前还清贷款。二是发放督办函。对21个单位39人发放了督办函。三是停发工资津贴。对26名不良贷款的公职人员除发放基本生活费1220元外,停发工资津贴。四是采取法律手段。对已通过法院诉讼判决的43笔550.66万元的不良贷款,协调法院为主进行清收。截至目前,该县已收回不良贷款82.93万元,按贷款比例全市排名第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