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明县检察院组织干警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

宁明讯 近日,宁明县人民检察院召开全体党员干部学习会,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该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冯荣飞主持会议。会上全文学习了《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

会议指出,《条例》的制定,是管党治党的形式所需,是民族复兴的责任所迫,是人心向背的生命所系,为管党治党提供了有力的思想武器和法规利器,解决了问责的进一步规范化、具体化这个难题,体现了中央全面从严治党的坚定性和意志力。《条例》原则鲜明、指向明确、方式具体、程序清楚、要求严格,是全面从严治党的制度遵循。全体党员干部要深刻领会党中央颁布《条例》的意图,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和看齐意识,自觉抓好《条例》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

会议要求,要细化措施。结合工作实际,进一步分清具体责任,强化问责措施,保证《条例》得到全面贯彻落实,努力提高党内问责的执行力、公信力和精准度。要严格执行。结合主体责任体系,综合运用纪律处分、组织处理等方式进行问责,既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又追究领导责任,让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成为常态;要抓住典型问题,勇于铁面问责,充分发挥“问责一例、警醒一片”的作用,持续形成强有力的震慑警示效应。要督查到位。把《条例》执行情况列为检务督察、督查考核的重点内容,经常性开展督查检查,层层传导压力,有效防止“制度空转”、问责不力,坚决维护《条例》的权威性和严肃性。要把《条例》学习与主题教育、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考评结合好,把学习《条例》纳入党建目标和“三会一课”重要内容,党组成员和党员领导干部率先垂范,做到先学一步、深学一层,更加准确、深刻领会好精神实质,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严明纪律规矩,改进工作作风,增强党员的责任意识,激发党员的担当精神,推进全院党风廉政建设,营造风清气正氛围。(梁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