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筆:一生何求

多年來,看稿、編稿成了我的主業,偶爾寫首詩歌、散文、散文詩,便覺一種意外的心喜,就像連續幾天的雲層裡洩露的陽光。

編一本月刊雜誌,總覺得時間比別人快了一個月。每當在11月份編完第12期稿子,意味著這一年又過完了。

心底是惶惑且空落的。到年底,盤點匆匆忙忙的一年,似乎沒有什麼值得自己欣喜的收穫。年歲漸長,幾本集子,一些豆腐塊文章,怎麼能撐得起這虛長的年歲?

先生說,不要急,過好每一天就行。可誰讓我骨子裡就獨獨裝著這碼字工的活,好像除了寫作,其他事情做得再好,都無法讓我感到真正的快樂。記得一位在大學教書的學長給我投稿時,說過同樣意思的話。他是一所大學財經系的教授,也是一個成功的商人。他說,每年他最看重的不是賺了多少錢,做成了幾個項目,而是發表了多少散文、隨筆……

每個人心中都有對自己人生價值的定義和期許。但人生的軌跡,往往非己所願,甚至背道而馳。也許,對未知事物總是充滿好奇的我,更適合去搞學術研究。一些在他人看來毫無意義的事,我卻能心無旁騖地樂此不疲。我想,痴迷於寫作,大概也是因為寫作能將我帶入另一個世界,一個可以不斷探索、不斷重塑自我的世界。但是,一旦完成一篇文章、一部作品,創作的喜悅很快就會消失殆盡。它們就像離開母體的孩子,除了署著我的名字,已經與我沒有多大關聯。我從未期望作品能給我帶來什麼,我喜歡的是寫作這個過程。

我選擇寫作,最對不起的也許是我媽媽。我未能按她期望的樣子生活,她又無法改變我,對我總是遺憾多於高興。我常跟朋友開玩笑說,如果我有女兒,也不希望她從事寫作。從事寫作的女人,經常熬夜,生活無規律,容易憔悴蒼老,這也許是女作家中醜女多、難得有美麗水靈的原因之一。作家要出好作品,就不能走尋常路,必須敢於“出格”,久而久之,就會將自己變成“異類”。

我一直努力像他人一樣工作生活,只是為了儘量讓家人放心,不讓自己成為他們眼中的“怪人”。因此,我經常對寫作無法做到全身心投入,寫作不得不成為我的“業餘愛好”。然而,在看似平靜的工作生活中,卻始終有一個不安定的我,在躁動,在嘆息。有時甚至在夢中突然驚醒,為不能活成自己想要的樣子惶恐。我不在乎熬夜讓我過早地衰老,我不怕寫作“摧殘”我的容顏。如果很長時間不寫作,我會覺得生不如死。在生命結束之前,倘若不能好好地從心所欲地寫作,對我來說,把自己保養得再年輕也無法讓我獲得欣喜。

很多次,我跟先生說,我不想做其他事,只想寫作。我可以過最簡單的生活,只要保證有一口飯吃就行。先生勸我說,寫作和做事並沒有你死我活的矛盾,做事也是一個深入生活。如果從一開始就“心無旁騖”地寫作,未必真的能寫出優秀作品。

我知道先生說得有一定道理,現實生活遠比文學作品中表現的要紛繁複雜,沒有紮實的生活體驗,很難有刻骨銘心的人生感悟。在我閱讀《紅樓夢》《霍亂時期的愛情》時,這種感慨更為強烈。偶爾翻看我年少時寫的那些文字,青澀得讓我臉紅,幾乎沒有勇氣示人。

寫作,就是寫人生,寫人性,寫生活,寫我們的嚮往,創建一個專屬自我的精神世界。小說散文尤其如此。年輕時寫詩,可以憑靈感和天賦,寫小說散文倘若沒有對社會、生命、人性的領悟,很難寫出真正有生命力的作品。我終於明白,踏踏實實地生活,也是換種方式的寫作。

我很幸運。先生是我生活寫作的最好伴侶。回到家,關上門,就成了我們的世界。刪除生活的繁文縟節,我們儘可能多地抽出時間一起讀書、看電影、討論、相互點評。對我們對說,每一天都是新鮮的,值得期待,值得好好珍惜。

一生何求。只要和自己喜歡的人一起做喜歡的事,就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