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昌5部门发布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战果”

隆昌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新闻发布会现场

四川经济网内江讯(记者 毛春燕 李弘 文/图)12月6日,隆昌市召开新闻发布会,隆昌市政法委、市委组织部、市纪委监委、市公安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就隆昌市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情况作通报。

隆昌市政法委副书记、市扫黑办主任尚仁忠介绍,自党中央部署开展为期三年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隆昌市委在省委、内江市委的坚强领导下,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来抓,科学谋划,精心组织,严密实施,持续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始终保持对各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的严打高压态势。专项斗争开展以来,隆昌社会治安持续好转,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不断提升。

隆昌市始终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坚持定期研究,建立完善各项制度机制,广泛发动宣传。严格落实线索举报 “人人见面、件件核实”机制,发动群众积极举报涉黑涉恶线索。建立线索核查中心,完善线索核查制度。

隆昌市加快案件办理,落实案件会商制度。2018年以来,隆昌市公安机关侦办“九类”涉恶案件65起,刑拘123人,逮捕81人,移送起诉143人;市检察机关批捕认定涉恶案件17件36人。受理审查起诉案件14件41人,起诉认定涉恶案件4件33人,职务犯罪案件认定保护伞案件2件2人,已起诉到法院;法院一审判决1件6人,认定恶势力案件1件6人,涉及1个恶势力团伙。

隆昌市纪委监委持续开展“深挖整治”工作,严格按照“一线双核”、“ 一案三查”要求,进一步加大对党员干部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及履职不力问题的查处力度。2018年以来,市纪委监委共受理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及履职不力问题线索30件,已结案29件,正在立案审查1件。认定涉黑涉恶腐败7件7人,认定保护伞5件5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2人,移送司法4人。一案三查8件,追责问责予以组织处理13人。

隆昌市委组织部持续开展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整顿工作,落实市级领导联系帮扶制度,对政治素质差、不讲正气、软弱无力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坚决调整撤换。2018年,全面完成35个村(社区)党组织整改,对11名已定性的涉案村(社区)干部进行组织处置。2019年组织部门调整村党组织书记13名,排查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42个(其中农村党组织38个,社区党组织4个),并联合市纪委监委、市委政法委、市公安局等7个单位对145名新进村(社区)“两委”成员进行联审,其中有3名人员因不符合任职条件而未通过联审。

此外,隆昌市深入开展综合治理,净化社会环境。按照边扫边建边治原则,持续深入开展治安乱点、行业乱象整治,其中公安局、交通局、综合行政执法局、自然资源规划局、教体局等部门针对自身行业乱象扎实开展综合治理,取得一定成效。

城区农贸市场周边乱摆摊点、乱搭乱建、占道经营、环境卫生差以及夜市餐饮摊点占道经营扰民的问题,长期以来是城市管理工作的重点和难点。隆昌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以办理挂牌案件为突破口,开展农贸市场周边环境秩序专项治理,夜市摊区专项整治,并建立长效管理机制,防止反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