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发布会通报了
内蒙古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情况
12月13日,内蒙古自治区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第一批、第二批内蒙古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情况。
2019年8月底起,内蒙古组成督察组分2批对包头市、通辽市、巴彦淖尔市和呼和浩特市、赤峰市、乌海市6个盟市开展了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
督察开展情况
第一批督察期间,督察组共与29名厅级干部进行了谈话,调阅文字资料1万余份,走访42个部门,对24个旗县区开展了下沉督察,实地检查企业(项目)640个,公开曝光典型案例10个。
第二批督察截至12月4日,督察组先后与15位厅级干部进行了谈话,调阅资料近2100份,走访市直部门单位30个,对24个旗县区开展了下沉督察,实地检查企业(项目)600多个,公开曝光典型案例6个。
督察主要成效
▪树牢了干部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
▪压实了地方生态环境保护责任。
▪强化了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落实。
▪解决了一批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推动了重点难点生态环境问题的整改。
第一批督察期间,自治区督察组交办的1578件群众举报案件中,已完成调查处理1554件。责令改正387件、立案处罚110件、罚款255.5万元、立案侦查39件。
第二批督察期间,自治区督察组共收到群众来电、来信举报508件,被督察地方已完成查处444件。责令改正146家;相关部门立案查处42件,罚款1431.79万元;公安部门立案侦查33件;约谈1人,问责1人。
2020年督察工作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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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时向被督察地区党委、政府反馈督察意见,地方党委、政府需在一个月内制定整改方案和措施清单。
2
加大整改督办力度,定期调度通报整改工作进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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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真组织2020年督察工作,于2020年3月份完成对乌兰察布市、鄂尔多斯市和阿拉善盟3个盟市的生态环境保护督察;2020年5月完成呼伦贝尔市、兴安盟、锡林郭勒盟3个盟市的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实现对全区12个盟市的督察全覆盖。
记者:贾奕村
实习生:赵珂馨 包丽丽
校对:沐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