瓜太郎
這是發生在瀋陽大學的一件事情。大學生疑因獎學金糾紛而被打入院。
在視頻中,我看到這位學生頭上有傷。據瀋陽市公安局介紹,2019年9月19日,瀋陽大學2018級男性研究生王某宇被一女同學叫到一教室裡,然後把門反鎖,裡面有她的男朋友。她的男朋友隨後把水果刀拿出來刺他,女生把她的手掰住,他沒辦法反抗。她的男朋友就用刀在他的額頭上,使勁地猛戳。大腿後面上也被刀劃傷。
後來他在求饒後,這位女生才放他出去。王某宇到醫院治療時撥打110電話報警。頭部縫了七針。他們在他走了以後,把有血的地上打掃乾淨了。王某宇在微博中稱,自己被傷害的原因是獎學金評定糾紛。
瀋陽大學研二學生王某宇傷愈後,腿還有點瘸。王某宇稱,三個月前(9月19日),和同學因獎學金產生糾紛,在校內被捅傷。瀋陽市公安局18日19時對外發布,正在抓捕涉嫌故意傷害瀋陽大學學生王某宇的犯罪嫌疑人。
接到110報警後,瀋陽市公安局大東分局洮昌派出所民警趕到現場,並於當日將此案受理為行政案件進行調查。馬某某、王某橋和叢某某三人當日被傳喚到派出所時,均否認了持刀傷害被害人的犯罪事實,案發現場也沒有其他目擊證人和監控錄像。 當記者問學校的工作人員時,回答是已經打掃過現場了。
9月27日,大東分局委託遼寧大學司法鑑定中心對王某宇損傷程度進行鑑定。10月10日,鑑定中心出具了“左大腿損傷評定為輕傷二級,面部損傷評定為輕微傷”的鑑定意見。
目前,公安機關正在對犯罪嫌疑人進行抓捕。
學生之間因為獎學金的事情,居然拿刀來解決問題,讓人難以理解。我們的大學應該把學生培養一個怎樣的人呢?作為一名研究生,在遇到問題的時候,只會用刀來解決問題嗎?即使這位男生為女生打贏了這場戰爭,用刀把這位男同學殺死了,但是學校會把獎學金給這位女生嗎?以獎勵她的學習成績好,還是品德好呢?
學校的獎學金應該給品學兼優的人,而不能僅僅是看他的學習成績。像這種用刀來進行決戰的學生,雖然非常有勇氣,但是等待他的是什麼呢?這位女生唆使這位男生用刀傷人,同樣應當承擔相應的責任。
現在的孩子一言不合,就用刀來解決問題。在我們責備孩子的同時,我們的成人是否也要反思一下自己呢?我們的教育到底哪裡出了問題?
歡迎大家留言探討!
雨後山林靜
真不怪人們說投資不過山海關。光天化日之下,在瀋陽大學的學生會辦公室,發生一起學生間的衝突,一方持刀把另一方砍成了輕傷。詭異的是,在受害人報警的情況下,89天之後,行兇的人沒被處理。雖然我們現在聽到的都是受害學生的一面之詞,但是這一面之詞能聽到也不容易。畢竟受害人的微博現在也找不到了,原因你懂的。
下面是受害者王某宇的對事情經過的描述。
我能體諒學校的用心,無非是念到研究生不容易,如果留下案底影響一生,所以想讓他們私了。也不想讓事情擴大,影響學校聲譽。但是恰恰就因為這點用心,加上一碗水沒端平,讓本來中立的,沒有捲進這件事的學校也成了幫兇。
在這些天裡,各方勢力,有裝聾的,有裝瞎的,
現在,瀋陽大學成了眾矢之的,看看它的官微下面,一篇罵聲。
而瀋陽公安,則知趣的趕緊亡羊補牢。連夜發了一則聲明。
但是我覺得他們還是對問題的性質認識的不夠。這不僅僅是慢作為,是對犯罪事實裝聾作啞,是瀆職。如果不是媒體揭發了這件事,瀋陽公安會一直慢下去的。這樣就想把責任推卸掉,當人們是傻子嗎?
輿論在發酵,且看事情的發展吧。遲到的正義不是正義。
英語學人
我是一葉知秋有仙則名,我來回答。
瀋陽大學研二學生王某宇,因為獎學金評定的問題被同學謾罵更是被刺了兩刀,結果受傷後89天了,事情還沒有得到解決,小王的律師稱,對方勢力很大,拿點錢做賠償算了,如何看待呢?
首先簡單的還原下事情的經過:
時間:2019年9月19日
起因:因為獎學金評定差生糾紛。具體的就是小王和同班的兩名女同學一起參加了“遼寧省首屆研究生ERP沙盤模擬大賽”,並獲得一等獎。2019年9月學校評定獎學金,小王他們參加的比賽因為獲得了一等獎,可以額外加分,但是隻加給負責人,於是矛盾產生了,三人對誰是負責人沒有達成共識,最後都沒有加分成功。小王三人也在老師那簽了字,表示接受學校的決定。
經過:小王以為事情結束了,沒想到兩名女同學找到小王,說有點事要談,並將小王帶到研究生院學生會所屬的一間辦公室,當時辦公室裡還有其中一名女同學的男朋友馬某某在。進入辦公室後,三人就對小王進行了辱罵,四人爆發爭執,馬某某拿刀捅小王,在眉毛和大腿造成兩處傷口,經鑑定,左大腿是輕傷二級,面部是輕微傷。
小王在醫院期間已經報警,但根據小王的描述,事情發生到現在已經89天了,辦案的派出所一直拖著,三天拖到五天,五天後是七天,到現在為止一直沒有解決,學校也一直沒有明確說法。對於小王的說法,瀋陽大學黨委宣傳部說法有所不同,工作人員說,確有此事發生,但是原因在於小王不去派出所做筆錄,派出所沒法結案,所以學校沒法給出相應的處理,小王對此進行了否認!
現在,瀋陽市公安局已經將案件提級管轄,由市公安局成立專案組負責,要將該案辦成鐵案!對案件進行徹查,並對存在慢作為問題的責任人員依法依規嚴肅處理。
小王的事情暴露出很多問題:
第一,同學們在協作參加某些比賽時,一定要事先確定好誰是組長、誰是負責人,如果將來獲獎時只有負責人或者組長才能使用該榮譽,必須明確,相應的,權力和義務對等,負責人責無旁貸的也需要更多的付出!
第二,一個並不是多麼複雜的案件,為什麼拖了89天沒有解決?當事辦案人員是不是存在慢作為?
第三,傷害小王的馬某某是不是像小王說的那樣,勢力很大,這個是不是可以適當公開一些信息,以回應大家的質疑?
第四,學校是不是有做的不到位的地方,按照小王的說法,學校本來要小王墊付醫藥費,不過最後還讓小王寫了欠條,針對此事,學校有沒有對自己的學生盡到足夠的關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