谱写政法事业发展新篇章|一名基层法官眼中的司法责任制

法制日报全媒体记者 陈磊

2019年,我国出台多部落实司法责任制新规,给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基本制度框架再添砖加瓦,也为构建审判权力运行和监督管理的新机制新格局提供了制度保障。

“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是党的十九大作出的重大部署。2019年1月召开的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也提出,要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让司法人员集中精力尽好责、办好案。

2019年,为落实中央政法工作会议精神,我国出台多部新规,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

为完善审判监督管理机制,中央政法委、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共同印发《关于加强司法权力运行监督管理的意见》。

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完善人民法院审判权力和责任清单的指导意见》和《最高人民法院法官审判权力和责任清单(试行)》,明确院庭长、审判组织和承办法官依法行使职权的边界和责任。最高人民法院还印发《进一步加强最高人民法院审判监督管理工作的意见(试行)》《关于健全完善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工作机制的意见》等文件。

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2018-2022年检察改革工作规划》,健全与司法责任制相适应的检察权运行监督制约机制。最高人民检察院还发布修订后的《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明确由检察官、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在各自职权范围内对办案事项作出决定并依照规定承担相应司法责任。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院长程雷告诉《法制日报》记者,这些综合配套改革举措的颁布实施,搭建起了“让裁判者负责”的基本制度框架,进一步完善了审判权力运行监督制约机制,有助于确保司法公正高效权威,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背后墙上挂着国徽,前面法桌上摆着“审判长”铭牌,留着刘海、齐肩短发、身穿法袍的王栖鸾法官端坐在天平椅上,原被告双方分坐两边。

1月7日上午,在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的法庭里,《法制日报》记者旁听了王栖鸾法官审理案件。

这是一起不正当竞争纠纷案件,原告认为被告将其知名服务名称作为“关键词”进行竞价排名,侵犯了原告的合法权益,构成不正当竞争,要求被告作出赔偿。被告认可侵权事实,但认为原告要求的赔偿数额太高。

在案件审理过程中,王栖鸾的大部分时间是在听双方发表意见,不时翻看手中的案卷资料,在关键处追问几句,同时叮嘱坐在身边的书记员记录下当事人的回答。

由于双方难以就赔偿额达成一致,王栖鸾宣布休庭,择日再次开庭。

庭审结束,王栖鸾抽出时间向记者介绍,践行司法责任制以来,审理案件时自己裁判、自己负责,压力比以前更大,作决定比以前更慎重。

2010年7月,硕士毕业的王栖鸾考入海淀区人民法院,2016年8月通过考核成为一名员额制法官,负责知识产权案件的审理。

3年多的办案经历,让她逐渐深刻体会到“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带来的变化,“最明显的转变就是合议庭制度的完善”。

王栖鸾曾承办一起新类型不正当竞争纠纷案。案件随机分配给她主办之后,她先对案件本身进行分析,对案件涉及的行业背景进行调查,确定案件审理思路,她同时建议由知识产权庭庭长参与并担任本案审判长。

合议庭随后组成,在行为保全司法程序中,她组织大家在听证前对案件进行多次合议、讨论。由于案件由她主办,她草拟了一份二三十页、上万字的民事裁定书,发给合议庭成员讨论。

“既然是‘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作为法官,你不能依靠别人,首先要有自己独立的审理意见,然后才是参与合议庭合议。”王栖鸾说。

案件开庭过程中,合议庭成员全程参与案件审理,从法庭调查阶段到法庭辩论阶段,确保每个合议庭成员可以全面掌握案件事实和争议点。

案件审理结束,合议庭又进行多轮合议,确定裁判结果,王栖鸾负责判决书的草拟,写完之后再交由合议庭成员,大家看完后向她反馈意见,直到判决书定稿。

“每个合议庭成员在判决书发出之前都会认真阅读,看看里面还有没有问题,毕竟每个合议庭成员都要对法律文书承担责任。”王栖鸾说。

每一个成员都确认无误后,合议庭才签发判决书。

记者随之而来的疑问是,如果案件复杂疑难怎么办?

王栖鸾解释,法院有专业法官会议制度,就是针对一些复杂疑难案件,当合议庭合议时分歧很大,形成不了多数意见时,会把案件提交专业法官会议讨论。在专业法官会议上,与会人员发表看法,然后形成意见供合议庭参考。

她的感触是,落实司法责任制以来,法官的独立裁判权得到了切实保障,有权力就要有责任,有权力就要有监督,“要不然,你怎么给自己一个交代,给当事人一个交代”。

在刚刚过去的2019年里,王栖鸾总计办案713起。

《法制日报》记者梳理发现,2019年,为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改革,我国出台多项配套改革举措。

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张建伟告诉《法制日报》记者,司法责任制在当前司法体制改革中起到引领作用,司法机关将其称为司法体制改革的“牛鼻子”。司法责任制的建构,能够解决司法运行中的某些痼疾,为保障司法公正确立制度基础。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院长程雷认为,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改革,推进司法机关内部权力运行机制改革,科学配置司法职权,实现“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维护司法公正。

在张建伟看来,落实司法责任制改革的重要内容之一是配套制度建设,发挥各种制度的综合作用。这些新规的出台,有助于完善司法体制综合配套制度,弥补司法责任制存在的缺漏,使司法责任制能够真正落实,起到系统性维护司法公正的作用。

“以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为核心,可以起到一个纲举目张的作用,带动其他制度配套设计,完善整体的现代司法制度建构。”张建伟说,“最终的目标还是服务于司法公正。”

程雷认为,这些综合配套改革举措的颁布实施,搭建起了“让裁判者负责”的基本制度框架,进一步加强了法院内部的审判管理和审判监督,基本形成对法官既依法授权又不能放任的司法责任制度体系。

张建伟提醒说,司法责任制本身也需要进行系统性制度建构,重要的是下放权力,“让审理者裁判”;做到权责统一,由此才能做到“由裁判者负责”。

张建伟认为,司法责任制建构,需要考虑法官应当具有一定的职务豁免权,明确什么情况下能够追责,什么情况下免予追责,严格把握两者之间的界限,确保依法追究违法审判责任,避免将司法责任制变成伤及司法人格独立的手段。

对于司法责任制的完善方向,程雷说,未来需要加强审判质量管理体系,通过司法大数据、智慧司法等方式,对可能产生审判风险的案件进行预警,对案件审判质量进行网上监督。同时,还需要加强审判团队建设,特别是需要区分员额法官、法官助理在司法活动中的责任。

记者点评

从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到党的十九大提出“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这项改革已经成为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中具有基础性地位、标志性意义、全局性影响的“牛鼻子”。

只有牵好这个“牛鼻子”,才能确保法官集中精力尽好责、办好案,提高司法质量、效率和公信力。

值得注意的是,司法责任制本身也是一个制度体系,自2015年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完善人民法院司法责任制的意见》以来,包括过去一年间多部新规的出台,这个制度体系日渐完善、显出雏形,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的基本制度框架已经搭建起来。

我们未来的努力,是让司法责任制这个制度体系保持良性运转,以实现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伟大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