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高到低分列如下:
中央軍委主席:不授予軍銜
中央軍委副主席:上將
中央軍委委員:上將
正大軍區職:上將、中將
副大軍區職:中將、少將;
正軍職:少將、中將;
副軍職:少將、大校;
正師職:大校、少將;
副師職(正旅職):上校、大校;
正團職(副旅職):上校、中校;
副團職:中校、少校;
正營職:少校、中校;
副營職:上尉、少校;
正連職:上尉、中尉;
副連職:中尉、上尉;
排職:少尉、中尉。
專業技術軍官實行下列職務等級編制軍銜:
高級專業技術職務:中將至少校;
中級專業技術職務:大校至上尉;
初級專業技術職務:中校至少尉。
現行士兵軍銜按兵役性質分為:
1、志願兵役制士兵:六級士官、五級士官、四級士官、三級士官、二級士官、一級士官;
2、義務兵役制士兵:上等兵、列兵。
士兵軍銜按等級分為:
1、高級士官:六級士官、五級士官;
2、中級士官:四級士官、三級士官;
3、初級士官:二級士官、一級士官;
4、兵:上等兵、列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