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到臘月二十八才公示績效工資結果,這是一種工作技巧嗎?

紅藍推演


我曾經被這種工作技巧“技巧”過。感覺真的讓你防不勝防!

2015年,暑假期間,公示九崗晉八崗人員名單,秋季開學才知道。

——放假之前這種工作已經結束,我感覺自己比同鄉鎮工作的某某校長差了兩分,可能沒有“戲”,也就不關心了。後來聽同事講,他根本沒有教學設計,是借用別人的。但是,公示期已過,沒有異議的話,肯定已經批准了。要知道,一學期的兩本教學設計是20分的,這樣的話,我就完全可以在當年晉升到八崗。

可是,我是一個老實人,是一個地地道道的農村教師,他又和中心校領導有關係,我又能怎麼樣呢?就這樣,我吃了3年的虧,直到2018年才晉升到八崗。

——我感覺,我被技巧了!

就是趁你不注意的時候,在放假的時候,在你最放心的時候,突然做出你意想不到的事情。——這就是工作技巧。

例如,今天公佈學校績效工資數目,明天早上就要上報分配結果;上午通知申報職稱,下午3點之前必須把材料送到中心校,遲到1分鐘,拒收!……

大家遇到過類似的事情嗎?


中小學教育者


績效工資核算一般在放學之前,因為績效工資需要老師簽字確認才能報賬。

又是一個學期結束,年關將至,老師們都關心著自己的績效工資,能得多少?扣了多少?哪裡做的不足導致的扣款……按照我們學校一般的慣例,績效工資都是在期末考試結束之後發放成績單之時進行公示的,因為那個時候老師們都會在學校,而績效工資發放是需要老師簽字確認的。

我們這裡期末發放的績效工資是百分之三十的浮動績效,大概三千多塊錢(分兩個學期發放,一個學期的期3500左右)。題主提出,學校到臘月28是不是有什麼套路?今年我們縣區在臘月18就發放完了成績單,開始寒假,我們學校在當天進行結算,老師簽字確定。但是發放要等統一到核算中心審批,要等大概一個禮拜之後,一般來說臘月25左右績效工資才能到賬。

績效體現的應該是多勞多得,優勞優得,所以會有差距,有的差距還不小,臘月28才公示,老師難免疑心有套路。

老師很關心自己的績效工資,既然是“績效”,自然要體現出多勞多得,優勞優得,所以每個老師的績效並不會一樣,有多有少,有的差距還比較大。

哪個老師多一點,哪個老師少一點,核算的權利在領導手裡,當然學校會有一定的績效工資發放辦法,根據考勤情況,常規教學情況,工作量,教學成績等等進行量化打分。有些是比較客觀的,比如考勤,有些就比較主觀了,比如常規教學,說你行你就行不行也行,說不行就不行行也不行。老師對績效工資考核辦法也是頗多疑慮,總覺得自己的工資是不是被平均了。

還有的學校績效工資發放辦法傾向於行政幹部,確定的發放基數中,行政幹部就比老師高一點,也導致很多老師不滿意,甚至某些地方出現校級幹部績效一萬多,普通老師只有兩千塊的事例,嚴重挫傷老師的工作積極性,績效工資變成老師心中的“痛”。


總結語:績效工資是從老師自己的工資中拿出百分之三十發放的,也就是說是拿自己的錢來獎勵自己,而且很多老師就算全勤,業績不錯,也是不能完全拿回屬於自己的那份績效的,總是要被扣除一部分,所以老師們對績效工資詬病頗多。


周老師的工作室


工作技巧?沒明白!不是因為錢那個時候才到賬才算出來的嗎?我一直是這樣認為的,是我太單純?我們今年的績效計算包含的項目早就在收集,整理,只是上面錢還沒撥下來,到現在績效還沒發下來,我查了下,去年是年後開學才發的,今年不會還是這樣吧,辛苦了一年,錢不能及時發,有點鬱悶!


一線老師的教書心得


學校到臘月二十八才公示績效工資結果,這是一種工作技巧嗎?如果沒有別的特殊原因,例如上級領導部門嚴格限制,要求必須在臘月二十八才可以公示績效工資結果,而是學校故意到臘月二十八才公示績效工資結果,這不是什麼一種工作技巧,而是一種可恥行為,目的就是剝奪老師的知情權和監督權!



這裡所謂的績效工資,更為準確的來說,是獎勵性績效工資。它是從教師總體工資中拿出來的30%部分,主要用以體現“效率優先、多勞多得、獎勤罰懶”的,說白了,就是通過績效考核方式,以工作實績和考核結果為標準,對這部分工資進行重新分配,幹活多的、教育教學成績突出的、綜合考核得分高的,就能多分配一些,否則就少分配一些,以此來激發教師的工作熱情和積極性。一般來說,獎勵性績效工資的具體分配方案,都是由學校來制定的,並由學校負責進行考核,考核的結果直接對應所能得到的獎勵性績效工資的實際數量;最終分配的結果,往往差距都是比較大,有的老師只能夠拿到7000元左右,而有的老師可以拿到1.5萬元以上,主要是由課時量和教育教學成績決定的。



有的學校為何不敢在放寒假前公示績效考核結果,而卻故意要放到臘月二十八才公示呢?原因就是怕老師在對比中感覺到分配不公,而提前鬧事!這裡面有什麼貓膩,學校領導究竟在害怕什麼呢?筆者談兩點:其一、滿工作量標準不一樣。校級領導每週上4節課就達到了滿工作量,超出的課時,按超課時高標準來重新計算實績;學校中層領導每週按8節課達到滿工作量,超出部分同樣按超課時高標準來重新計算實績;普通老師最起碼要每週14課時以上為滿工作量,達不到滿工作量的,要麼降低計算績效標準,要麼參與其他工作來彌補。其二、學校所有領導都享受班主任津貼待遇,都是計算在獎勵性績效工資中的。僅僅這兩塊,就佔便宜大了去了,例如某副校長會安排帶課《通識教育》,就是那種可有可無的課,每週安排8節課,他就有4節屬於超課時,每節課按25元來計算,一學年就比帶課14節的老師,要多出來5000元,享受班主任平均數津貼,一學年下來又多出5000元,所以輕而易舉、光明正大地就比普通老師多大10000元的獎勵性績效工資!



“學校到臘月二十八才公示績效工資結果”,起碼有三個好處:①老師們已經放假準備過春節了,大家都很忙,沒有人會太關心那個公示的事,很容易矇混過關;②臘月二十八距離春節還有兩天時間,國人都特別注重這個節日,誰都想安分地過年,不願意節外生枝,特別容易對於績效工資公示的事,得過且過,不願意再去深究;③假期裡,老師們離開學校,各有各的事情需要處理,不容易聚集到一起,也就沒有了什麼合力,績效工資又不只是哪一個人的事,本著“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原則,又是正值春節來臨之際,沒有哪個老師願意多去計較這事,所以公示期特別容易熬過去,而沒人刻意添亂,校領導們何樂而不為呢?可恥點又怎麼了,反正可以多拿錢,無所謂了!



綜上所述,筆者認為“學校到臘月二十八才公示績效工資結果”,這絕對不是一種什麼狗屁工作技巧,而是一種特別無恥的行為,動機就是一個,順利捱過公示期,讓“木已成舟”,把“生米煮成熟飯”,以掩蓋他們貪得無厭和投機取巧的無恥嘴臉!


自在人生wub


這不是什麼工作技巧,這是領導的一個工作策略和套路。

之所以在臘月二十八才公示績效工資結果,原因不外乎有兩個方面:

第一、避免績效工資結果公佈過早,教師之間就會相互對比、核查、諮詢,這畢竟是牽扯到個人利益的真金白銀,是每一個教師都非常關切的問題,牽扯到的信息量較大,績效工資考核過程也相對比較複雜,所以公佈過早有可能會滋生出來預料之中的一些麻煩事,到時候相關負責人還有學校領導,就要一件一件的給解釋說明,而且有些事情也不一定能夠完全解釋清楚。

第二、一直拖到臘月二十八才公佈績效工資考核結果,這樣教師都全部放假,各在各家,各忙各事,都將時間和精力投放在籌辦過年事宜上,對這件事就沒有那麼過度的關切。這樣就減少了相互之間的信息互通,也減少了面對面的核對查詢,更減少了群體性效應。

領導很善於用“拖”這一招,時間是一個很奇妙的東西,有些東西拖一拖就會淡化,有些東西拖一拖性質就會完全發生改變。

所以說,臘月二十八公佈績效工資考核結果,這不叫工作技巧,而是領導的工作策略和套路。


教育探微


臘月二十八公示績效工資結果,很牛!

我說的很牛不是諷刺,而是真的感到真厲害,工作效率真高!

大家都知道,績效工資一般每學期發放一次,期末考試剛剛結束,績效工資就能公示了,這速度沒誰了!

年前發放績效工資不可取

談談我們這兒的情況:

我們這兒各學校的績效工資發放辦法有三種可供選擇,這三種辦法是教體局結合調研的結果,分成了三類,由各學校自行選擇一種實施。

無論哪一種辦法,最高和最低之間是相差1000元錢的。

為了使得績效工資發放的更加科學、合理,各學校都制定了自己的考核辦法,從師德、教學業務成果、工作量、教學成績和考勤等方面進行了量化。

績效工資的發放時段是:每年的2月至7月發放下學期的績效工資;每年的8月至次年的1月發放上學期的績效工資。

上學期發放的時間是在寒假開學以後。

這樣做的好處是,可以留出更充分的時間對一個學期以來教職工的工作進行更加細緻的量化。

績效工資放在年前發放,我感到時間太緊,容易出現差錯,不可取。

績效工資核算不能馬虎

在核算績效工資之前,由考核辦牽頭具體組織實施。

先是通知各處室(辦公室、教導處、教科研、藝體部等)將本處室負責考核的數據提供出來,發到各年級,考核辦提供考勤數據,統考成績出來後,由教導處提供給各年級。

具體核算的時候,考核辦、教導處、藝體部、三個年級主任集中在一起,由各年級和相關處室分別通過大屏幕投影進行數據核算。足以保證核算的公開與透明。

核算完成後,各年級通過一定渠道對本年級任課教師的績效成績進行公示,藝體部和考核辦對非考試科目教師和非教學人員的績效成績進行公示。

公示無異議後,再由考核辦公室對各年級、各系列的教師績效成績進行彙總,按照規則賦值得出每位教職工的績效工資。

績效工資核算出來後,統一在校務公開欄內進行公示一週。無異議後,送給會計室,通過銀行進行發放。

我認為,老師的績效工資核算必須認真、仔細,容不得半點馬虎和差錯。這裡邊不允許存在什麼工作技巧。

可能有人認為,臘月二十八公示,反正快過年了,有意見老師在假期裡也不能反映,是一種工作技巧。

作為一名管理者,如果學校管理層確實是這麼想的,我認為,這種技巧不要也罷!否則會影響學校的公信力。

我是朗月寒雪,歡迎關注,一起聊教育。


朗月寒雪


我不知道別處的績效工資怎麼發放,我們這裡的績效工資,每年分兩次發放,上半年的績效工資,隨著11月份工資下發,下半年的績效工資隨著第二年的四月份工資下發。績效工資的方案以每個學校的為準。

制定績效工資標準的時候,學校開了教代會討論,大家的意思是把這錢,平均分給大家。可是根據上面的要求,績效工資不能搞平均,可是大家也不想拉開檔次太多。最後訂的標準是,考核優秀的人每月都領50元錢,那麼一學期六個月,就多領300元錢。

這點錢發到老師的手裡後,都拿出來請客了。所以績效工資不管多還是少,最起碼我們們沒有多大的區別。每一學期的績效工資好像是3600多,然後扣除點幾險幾金的,大概剩下3200元。好像是這麼點,每次都跟工資在一起下發,記得不是很清楚。大致就是這麼點錢。

這位朋友問,學校到了臘月28公示績效結果,每年都是這樣嗎?還是就是今年如此呢。績效工資的制定還不是透明的嗎?難道其中還有什麼貓膩嗎?如果有的話,老師是可以提出自己質疑的,別管是什麼時間,既然公示就得接受大家的監督,不合理的地方就算是臘月28也得提出來。

有人說這是工作技巧,這是委婉的說法,其實這就是領導的工作套路。可是你再怎麼套路,關係到錢的問題,哪個老師不認真對待呢,不公正的待遇,肯定就會有人質疑。

績效工資旨在提高老師們的工作積極性,理論上實行的是多勞多得。可是很多地方,多勞的根本就不會多得。尤其是基層的老師,付出很多,可是得到的卻是最少的。使績效工資成為了譏笑工資。

本來績效工資就是扣除了老師們的一部分工資,拿出來獎勵老師的,羊毛出在羊身上,結果被薅走的羊毛,被個別人織了件羊毛衫,他是暖和了,有的連自己被薅出去的羊毛都拿不回來,等於給別人集資了,當然會有怨言。

不管是領導有工作技巧也吧,還是工作套路也吧,如果發放績效工資存在著不公平,這樣絕對會大大地打擊一線教師的積極性。幹好,多幹還取得的報酬少,你說你心理會平衡嗎?積累的時間成了,一定會有人反對的。要麼是攢夠失望離開教育,要麼就是不在用心教育,哪種結果都是教育界的很大損失吧。

制度從來都是好的,可是在執行的過程中就會存在偏差。但願執行者一定抱著公平公正的原則,只要制定的績效發放的制度傾向於一線教師,多勞多得,那麼老師們都會擁護。那麼像這種情況,啥時候公示有何妨,遲了時間,遲不了錢,大家稍安勿躁。反之大家腦補,時間一長,老師們絕對會有怨言。一個學校領導的成績就靠老師們集體的努力才會取得。老師都沒幹勁了,你這領導還會有啥成就。你不要見小利而忘了大利。

失去了人心,你這領導還能很好的繼續下去嗎?望三思而後行。

這是我的一點看法。大家對於績效工資的分配有什麼自己的看法,歡迎留言分享您的觀點。


淺淺的教育


學校臘月二十八才公示績效工資,這裡面有很多原因,但我們不能就此斷定這是學校故意的,不是嗎?

我想,有不少人是這麼猜想的,如下:

臘月二十八才公示績效工資結果,這個時間點很是“關鍵”。

老師們都放假了,都在置辦年貨,都在忙著走親訪友,沉浸在節日的喜慶中……

這個時候,績效工資即便和自己的預期有些許出入,一般也不會再去打電話給領導詢問情況。

因為領導們也要忙著過年了,接不到電話或忘記回覆信息也很正常。

等到開學後,你的“疑惑或憤怒”也淡了很多,往往也就過去了……

從這個角度來看,不失為一種工作技巧。

但老穆認為,學校之所以到臘月二十八才公示績效工資,或許是因為財務審核慢的緣故,亦或是學校為了公平而詳細計算,從而導致公佈期延遲也未可知……



老穆也看了一下其他老師的回答,大概有這樣幾種情況:

【1】有的學校對績效工資不公示,都是自己看自己的,而且不允許拍照。

【2】有的學校在放假前就公示了,老師也都簽了字。

【3】還有的老師覺得自己績效工資不對,讓學校重新計算,然後再簽字。

【4】有的老師覺得績效工資的一些“考評因素”過於主觀,不夠公平,因而心生不滿。

【5】還有的學校,早就公示了,但由於財政緊張,至今還沒有發。

說句實話,老穆希望基層老師的這些意見或看法都能被領導們看見,應該早點想辦法去及時解決老師們的困惑……

朋友們,你們覺得呢?


老穆說語文


這不僅是一種工作技巧,更是一種套路。老師的績效工資為什麼要在臘月底才公佈呢?

老師的績效工資,是老師工資的基本組成部分,財政局都是按時足額髮放。為何學校要到臘月底才公佈呢?


每所學校的績效工資方案不一樣,老師的績效工資算法較複雜,如果提前公佈,老師會認真核算自己的績效工資,由於工作量大,工作中難免會出現錯誤,只要有一位老師發現了錯誤,哪怕少算了兩塊錢,其他老師也會找到學校相關領導進行數據核查,擔心自己的績效工資被算錯,這樣一來增加了學校領導的工作量。

即使老師的績效工資被算錯也是少數情況,臘月底公佈績效工資,下個學期有更多的時間來糾正,在春節期間,大家可以高高興興過一個愉快的春節,這是學校處理問題的工作技巧,更是一種套路。


Lance課堂


這真是一個有意思的問題,學校到臘月二十八才公示績效工資結果,有兩種可能,一種是學校的績效工資分配方案很複雜,計算起來很繁瑣,此時才計算出來;另一種可以說算校長“耍的一個小滑頭”。

現如今,學校除了教師30%獎勵性績效外,已經沒有任何經濟槓桿來調節學校的工作分配,所以學校所有固定性的工作或臨時性的工作都需要折算成績效來體現。因此任何學校從績效工資分配方案的制訂到發放都是一件很繁瑣,也令校長頭疼的問題。加上學校結束時工程結算,假期安排等許多多工作要做,教師的績效工資到臘月二十八才計算出來也不是沒有可能的事。

當然,作為曾經做過校長的人,體會過在績效工資發放時老師們的“憤怒”和不平。所以個人認為,這算校長工作中的一個小技巧,是校長“耍了一個小滑頭”的可能性更大。

績效工資計算結果出來不即時公佈,而等老師們都忙著過年,無心顧它的時間才公佈,即使有老師有質疑,放假了找不到校長,待過了年,時間會充淡許多“怒火”。

作為過來人,不認為這是校長不負責的表現,而更多的是校長的無奈之舉。自教師30%獎勵性績效工資政策實施以來,老師們對績效工資的爭論就沒停過。站在老師們的角度,每一個意見都不能說沒有道理。

很多拿不到自己應得的平均數的老師說,學校是把自己的錢給了別人。雖然實際上並不是這麼回事,誰讓績效工資實施時就是這麼表達的呢?

還有人說自己帶幾個班的語文、數學,還是拿不到平均數,這種情況可以說在大部分學校都有,班主任津貼、行政人員工作量、平時的加班等等,所有的工作內容一算起來,沒有點行政職務,沒有做班主任的,想拿到自己的平均數,那是一件多麼困難的事。

還有的老師把自己的績效與別的學校一比,更是覺得不公平。為什麼別的學校老師帶一個班的語文比我帶兩個班的語文拿的績效還高。原因別的學校學生數一兩百,而老師七八十(農村學校由於學生銳減,這種情況不少),他們只要帶一個班語文就可能滿工作量,而績效工資可不是按學生數而是按教師數核定的。

當然更多老師有意見的是在行政人員的工作量上,你校長、副校長為什麼該得平均數(有的學校更高),其他的行政人員工作量憑什麼核定為那麼多等等。但站在校長的角度,難度讓行政人員義務勞動?

還有很多很多在老師們看來很不合理的地方,不一一列舉。這其中有太多是政策的原因,校長是無能為力的,你讓校長怎麼辦?

“拖”字訣也許是校長們能找不的最好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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