嚴格執行“一戶一宅”原則,如果城裡與農村都有房,算違規嗎?

燦傑師


對於一戶一宅,有具體的政策,宅基地的大小也都不一樣。例如下面

河北省是這樣規定的

農村村民一戶一處宅基地制度,農村宅基地的面積按照下列標準執行:

(1)人均耕地不足1000平方米(1.5畝地)的平原或者山區縣(市),每處宅基地不得超過200平方米;


(2)人均耕地1000平方米(1.5畝地)以上的平原或者山區縣(市),每處宅基地不得超過233平方米;

(3)壩上地區,每處宅基地不得超過467平方米。縣(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據當地實際情況,在前款規定的限額內規定農村宅基地的具體標準。

海口市是這樣規定的

(1)宅基地按人均30平方米以下的用地標準安排使用,但每戶最大用地面積不得超過以下限額規定:使用農用地的,每戶不得超過150平方米;


(2)使用舊宅基地、空閒地、荒坡地、廢棄地等建設用地,在主城區、建制鎮鎮區範圍內的,每戶不得超過150平方米;


(3)在主城區、建制鎮鎮區範圍外的,每戶不得超過175平方米。

還有其他地區都是有每個地區具體規定的。但是,這些規定與城市商品房的限購政策不是一回事。

所以,農村和城市都有房,沒有違反任何政策。題主提出的這問題,我覺得沒有任何依據。


所以,不管是城市有房沒有房,農民到城市購買商品房,是不會受到限制的。

現在房地產政策有了新規,房子是用來住的不是炒的,所以,對購買商品房有了嚴格的規定,不能超過兩套。

新政保障首套的首付款優惠條件。例如,如果是首套自己居住的商品房,首付為房價的30%左右,而購買第二套房子,就不是30%,而是50%、70%的首付款,這樣,如果沒有充足的自有資金,購買第二套商品房就有很大的壓力了。


我們大多數老百姓,一般能買到一套自己居住的房子已經非常不容易了。

因為,我們大多數人的收入,只有5000元左右,而城市的房子都在80萬左右。

以自己年薪只有6萬計算,不吃不喝,需要13年。

而首付假如是30%也要24萬,相當於未來4年的總收入。

一般都是靠親戚朋友湊湊,才能把首付交了。

例如,假如你要購買的首套商品房是100萬,那麼,首付30萬就可以辦理按揭貸款手續了。


如果是第二套商品房,也是100萬,首付最少50萬。嚴厲的地區要70%。一兩年自己要拿出80萬,還要付房貸,年收入達不到30萬,根本無力支付兩套商品房的月供。但是,如果購買第二套房自己有100萬資金,這就沒有什麼問題了。

所以說,“一戶一宅”與商品房的限購政策不是一回事。

不但不是一回事。國家還支持有能力的農村戶籍的農民到城市定居。獲得更好的發展。

目前,農村家家戶戶都有新房了,但是,從來都沒有在農村住過,或者常年在外面打工掙錢。如果是在大城市打工,大城市的房價非常高,根本購買不起。相對家鄉的城裡,房價還相對適中一些。

所以,在外面拼搏幾年以後,就想在城市購房給孩子有一個教好的受教育環境。

我認識到好幾個農民工都是在外面打工多年以後,就在家鄉城裡買房,然後在城裡給孩子報名幼兒園,上小學慢慢初中高中出來考大學。

等孩子考上大學了,他們也有了更好的打工機會。

所以,如果有條件就到城裡購買一套商品房。畢竟,一套商品房不僅僅是住房問題,也是入籍城市,享受城市教育、醫療、交通、就業多方面機會問題。


千千千里馬


嚴格執行“一戶一宅”原則,如果城裡與農村都有房,算違規嗎?

“一戶一宅”政策,是針對農村宅基地制定的特定政策。農村宅基地的所有權歸村集體,但可以無償地提供給本集體經濟組織以內的成員,那農民可以在本集體經濟組織內免費獲得宅基地的使用權,以便在宅基地上建房。但是,這個免費使用不是無限度的,就是一戶村民只能擁有一處農村宅基地的使用權,這就是一戶一宅政策。

但是,城裡的樓房都是商品房,其土地使用權不是免費的,開發商花錢拿到土地使用權力,再分攤給購買樓房的各位住戶,也就是說,城市樓房的土地使用權,購房記是花了錢的。除了極少數城市有限購令外,大多數城市對市民擁有幾套房屋沒有限制,對農民進城買房沒有限制,只是購買第二套以上的住房,如果貸款,首付的比例會高一些,其他優惠政策少一些。

就農民來說,在村裡擁有宅基地使用權,再到城市去購買住房,這是不違規的,並且是 上級予以提倡的,因為各地都在推行城鎮化建設,農民進城是受到歡迎的。所以,對農民來說,在農村和城市都有住房,這不是違規。

但是,題主沒有說明自己的身份,無從判斷題主是農民身份還是城市戶口。如果你是城市戶口,是不可以到農村購買住房的,這種情況下,你在城市有房,又到農村買房,這顯然是違規的,但和一戶一宅的政策無關,違犯的是“城市人口不準 到農村購買房屋”的政策。但是,如果你現在是城市戶口,但過去在農村時擁有了宅基地使用權,或者你通過繼承獲得了農村父母留下的房屋,這也不算違規,只是你在農村擁有的房屋無法辦理房產證,也不能永久使用,不得翻建,待房屋自然倒塌不能再用時,宅基地使用權就被收回了。

綜上,“一戶一宅”只是對農村宅基地使用權的限制,和城市的房屋無關,農民同時擁有農村住房和城市住房是完全合規的。


齊東晏子


我是農村土地確權的工作人員,針對農村土地方面的問題,我有較多經驗~!

嚴格執行“一戶一宅”原則,如果城裡與農村都有房,算違規嗎?

“一戶一宅”是針對農村宅基地現狀制定的土地政策,旨在控制宅基地數量,減少宅基地的閒置率,充分利用農村閒置土地資源。在“一戶一宅”的政策下,如果城裡和農村都有房子,主要看你的戶口所在。

1、戶口未遷出

在戶口沒遷出的情況下,城裡和農村都有房子,這並不違規,且合理合法。“一戶一宅”政策的實施對象農村,確切的說是農村的農民和宅基地,在所在集體經濟組織內,一戶農民只能擁有一個宅基地。而且在城鎮化工作的推動下,國家鼓勵農民進城買房,且保留部分的土地權益。


2、戶口不在農村

首先,戶口如果不在村裡,那麼就沒有宅基地的使用權,更不能建房。如果房子是戶口未遷出時建的房子或者其他方式繼承得來,那麼戶口遷出後,繼續享有房屋的使用權,但是在房屋存在期間,不能翻修或者重建。

言而總之,農民在城市擁有的房屋,不受“一戶一宅”政策,但如果農民戶口遷出,就失去了宅基地的使用權,但繼續享有房屋的使用權。


農十


個人認為,現在農村,特別是要拆遷的地方,應該嚴查,一戶一宅,一人一個戶口簿,一個孩子的嚴禁分戶,分戶的不算,好些父母一個戶口簿,兒子結婚後一個戶口簿,一戶幾宅


曹宇航5


農村實行了“一戶一宅”,如果城裡與農村都有房,算違規嗎?簡單點說,如果是先買商品房,再建農村自建房,農村的房子就屬於違規;如果是先建農村自建房,並且取得了農村房屋使用權證和宅基地使用權證,再到城裡買商品房,農村的自建房是符合相關規定。農村自建房與城裡的商品房,先後順序不一樣,農村自建房的是否合規也不一樣。

1、什麼是“一戶一宅”?

“一戶一宅”是對農村村民擁有宅基地處數的規定,具體法律條文為《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條第一款:“農村村民一戶只能擁有一處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積不得超過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的標準。”

簡單點說是一個戶口本只能擁有一個宅基地,如果父母與子女分戶,不在同一個戶口本上,是可以擁有兩個宅基地。只有擁有宅基地使用權證才能在農村宅基地上建房,未獲得宅基地使用權而建房就是違規。“一戶一宅”中的“宅”主要是指農村的宅基地,只有戶口在農村的本村村民才擁有宅基地才能在農村建房。



2、先買商品房,再建農村自建房,這種情況農村的房子是違規的

現在很多農村年輕人在城裡買房了,甚至戶口遷出農村,是允許在農村建房。以前宅基地的數量沒有限制,很多農民有多個宅基地多個農村自建房。現在實行“一戶一宅”,如果先在城裡買房了,並擁有房產證,不管戶口有沒有遷出農村,在農村是沒有宅基地使用權的。以前農村的合規自建房有兩個證件,《農村宅基地使用權證》和《農村房屋所有權證》,現在已經兩證併為一證《房屋所有權證》,也就是俗稱的房產證。現在農村的房產證和城裡商品房的房產證統一了,是同一個證書。先在城裡買房,擁有了房產證,是不能再在農村建房,是違規的。



3、先建農村自建房,再到城裡買房,是符合規定的。

按照“一戶一宅”的規定,在農村是可以建房,但一戶只有一處宅基地。很多農村年輕人先在農村建房了,是可以到城裡買房。在農村建房時,當時他名下並沒有房產,是可以在農村擁有宅基地並可以建房。農村自建房建好後,並且取得了農村房屋和宅基地相關權證後,是可以到城裡買房。

結語:按照“一戶一宅”相關規定,目前在農村建房後是可以在城裡買房,兩套房子都符合規定。但如果是先在城裡買房了,是不允許在農村建房。城裡買房和農村建房,先後順序不一樣,結果也不一樣。

你是先在城裡買房還是先在農村建房呢?拿到了農村的房產證嗎?


昕瑞生態


很高興回答你的問題

嚴格執行“一戶一宅”原則,如果城裡與農村都有房,算違規嗎?

現在越來越多農村年輕人都外出去大城市打工,有賺的多的有賺的少的,而賺的多的選擇在大城市買房安家,而賺的少的則會在農村去蓋一個二層小樓,以後也有個安身的地方,現在出現這種情況,就是原來在農村建的有房,還去城裡買一套房子,為自己孩子以後結婚做準備,那這種情況會不會違背“一戶一宅”的政策呢?下面一起來看看吧!


一、什麼是“一戶一宅”

根據土地管理法規定,宅基地一戶只能申請一處,然後在該地塊上建房:

1、“一戶一宅”是對農村村民擁有宅基地處數的規定,具體法律條文為《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條第一款:“農村村民一戶只能擁有一處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積不得超過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的標準。”但該部法律並未對戶應當如何界定予以明確規定。

2、參照各地實際操作:“戶”是指具有本村常住戶口且享受集體資產分配的集體經濟組織成員家庭。

以上是“一戶一宅” 的相關政策,那我們下面來看看題主說的情況到底會不會違背“一戶一宅”的法律法規。

農村與城市土地性質區別

我們知道,農村宅基地不屬於自己的,是村裡集體分配下來的,農民朋友只是有免費的使用權,農村土地是不可以自由買賣的。

城市土地是國家所有,它不屬於集體,可以像商品一樣自由買賣,你要有錢可以買呀,但是你的付出相應的代價(金錢)。

他們兩者的區別在:農村土地讓你免費使用,但是你不得進行買賣,而城市土地是你可以進行自由買賣,但是要拿出錢交換來的。你買的城市土地只有40年到70年的使用權,一到時間,政府馬上出面回收,將土地進行下一次流轉。

農村有宅基地能不能在城市買房

城裡的房是商品房,不是宅基地建設用房,所以在城裡買了房的並不影響農村能不能劃分宅基地。按照現在的政策,城裡的商品房只要你不違反限購政策,家裡有需要購置、有能力購置,完全是個人的自由行為,屬於合理的消費範疇。別人沒有權限來限制你。

農村與城市都有房到底會不會違規

答案是不會違反相關的法律法規的,因為城市裡是商品房,它只是一種商品,可以自由買賣,只要你有錢,你買10套房都不會違規,你只要保證你在農村只有一處宅基地。

因此在城市裡有房的朋友,不需要擔心太多。只要自家的宅基地不違規就行。如今的管理要求也在加大,大家一定要看看是否有違規的情況,及時的調整過來!


以上就是“一戶一宅”的相關內容,希望能幫助到大家。


小強創作


大家好,我是“農策分析”,出生在農村、生長在農村、工作在農村,是一名基層三農工作者。下面,就結合工作實際來分享一下自己的看法:

題主之所以對城裡農村都有房子,在“一戶一宅”的現行宅基地政策下,是否違規的疑問,主要是因為沒有真正意義上的理解“一戶一宅”。

什麼是一戶一宅?

《土地管理法》規定“農村村民一戶只能擁有一處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積不得超過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的標準”。“戶”是指擁有本村戶籍、切實本村長期居住的集體經濟組織成員家庭。簡而言之,就是說“在現行法規政策條件下,一戶農村家庭(主要依據公安部門頒發的《戶口簿》)只能擁有一處宅基地”。

宅與房子是兩個不同的概念

宅,一般指的是宅基地,是屬於農村戶籍的農民才能享有的,無償使用,用來建設生活和居住場所的村集體土地,是帶有福利屬性的,農民才能享有的權利。城鎮居民和非農戶口的居民,法律也明確規定,是不能擁有農村宅基地的使用權的。而且,農村宅基地是不能進行自由買賣的。

房子,不管是農村的房子還是城市的房子,在某種程度上來說,就等同於一種商品,其所有人(農村的農民、城鎮的居民)享有所有權,也擁有對其進行處置的權利,可以進行自由買賣。

違不違規

從以上的關於“宅基地”和“房子”的定義上,我們可以看出,城裡是否擁有房子,與農村宅基地是否能夠確權,是毫不相干的兩組概念。不管在城裡擁有幾套房,只要自己還屬於農村戶口,且在農村只擁有一處宅基地,是完完全全符合“一戶一宅”的宅基地政策的,不屬於違規行為。

歡迎點擊右上方紅色“關注”,“農策分析”為您解答更多此類問題,帶您瞭解更多農村農事,幫您解讀更多涉農政策。


農策分析


一戶一宅的政策,在1987年的時候就已經提出了,不過如今在這30多年裡,很多的地方還是會出現一戶多宅的現象,農村中的監管並不是太嚴格,並沒有嚴格的執行該規定,以至於才出現了這種亂象。

當然隨著土地的確權工作開始,國家對一戶多宅的現象也進行了重點的管理,鼓勵農民將多餘的住房退出,不然就是將其轉讓出去,當然多出來的房子是不能進行確權的。還有一些地方已經出臺了超標宅基地的收費,不管是因為面積的超標還是因為多套住宅,只要面積超過了當地的核定標準,那就會進行收費,比如說河北地區。

當然很多農民也會擔心,在農村中有一套房子,在城市裡也買了房子,這種情況會是違規的行為嗎?其實大家儘管放心,並不會是違規的情況,畢竟這個政策規定的是宅基地,在城市裡就算是買到了10套房子,只要有錢就可以買,而在農村中保持著1套住宅,這樣的話就不會屬於違規的情況。

畢竟商品房的產權是個人所有,它就是一種商品,在繳納土地轉讓金之後就可以擁有大權房。而農村的宅基地是村集體共同所有,大家只有其中的使用權,並沒有相應的所有權,這樣就意味著農民只能有一處,這樣才能算公平的。

因此在城市裡有房的朋友,不需要擔心太多。只要自家的宅基地不違規就行。如今的管理要求也在加大,大家一定要看看是否有違規的情況,及時的調整過來!


惠農圈


大家好,我是“農策分析”,出生在農村、生長在農村、工作在農村,是一名基層三農工作者。下面,就結合工作實際來分享一下自己的看法:

題主之所以對城裡農村都有房子,在“一戶一宅”的現行宅基地政策下,是否違規的疑問,主要是因為沒有真正意義上的理解“一戶一宅”。

什麼是一戶一宅?

《土地管理法》規定“農村村民一戶只能擁有一處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積不得超過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的標準”。“戶”是指擁有本村戶籍、切實本村長期居住的集體經濟組織成員家庭。簡而言之,就是說“在現行法規政策條件下,一戶農村家庭(主要依據公安部門頒發的《戶口簿》)只能擁有一處宅基地”。

宅與房子是兩個不同的概念

宅,一般指的是宅基地,是屬於農村戶籍的農民才能享有的,無償使用,用來建設生活和居住場所的村集體土地,是帶有福利屬性的,農民才能享有的權利。城鎮居民和非農戶口的居民,法律也明確規定,是不能擁有農村宅基地的使用權的。而且,農村宅基地是不能進行自由買賣的。

房子,不管是農村的房子還是城市的房子,在某種程度上來說,就等同於一種商品,其所有人(農村的農民、城鎮的居民)享有所有權,也擁有對其進行處置的權利,可以進行自由買賣。

違不違規

從以上的關於“宅基地”和“房子”的定義上,我們可以看出,城裡是否擁有房子,與農村宅基地是否能夠確權,是毫不相干的兩組概念。不管在城裡擁有幾套房,只要自己還屬於農村戶口,且在農村只擁有一處宅基地,是完完全全符合“一戶一宅”的宅基地政策的,不屬於違規行為。


心鐵拉比槍硬


您好,如果您所在“戶”所有成員所擁有的宅基地不超過1處(繼承所得除外),那麼就算符合“一戶一宅”原則,沒有違規。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62條規定:農村村民一戶只能擁有一處宅基地,在出賣、出租後,不得再行申請宅基地。宅基地要求其使用者必須具有特定的身份,是專屬於集體經濟組織成員的福利。

先解釋幾個名詞

1、戶:這裡的“戶”就是一個家庭的戶口,而不是看一家人是否分居,就算三輩人都在一個戶口上,一直沒有分家,在這種情況下依舊屬於一個戶,就算是一個戶口內有10個人也算是一戶,而一個戶口內有1個人也是一戶。

2、宅:這裡的“宅”是宅基地的意思。所以說,法律並不禁止擁有多處住宅,如果購買其他房屋也不在本村,或在城裡買了房子,這種現象是完全被允許的,也不違反“一戶一宅”,其依然可以繼續使用原先在農村的房屋,享受宅基地的福利。

但如果戶口轉為非農(或者本來就有宅基地,但通過繼承方式獲得新的宅基地),就不能對原房屋進行加蓋或者重建了,待房屋倒塌後就要將宅基地歸還給村集體,也可以將房屋和宅基地一起賣給相同集體經濟組織成員。

當然對“宅”的面積也有一定要求:例如總面積或人均面積超過當地核定的標準,即使只有一套住宅,也屬於超出標準了。

希望回答對題主有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