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人民同志
一户一宅的情况下,又买了本村的一处宅基地,实际上就变成了一户多宅。所谓一户多宅实际上就是一户人家拥有两处及以上的宅基地。
阿洪认为,这种情况属于违规。
首先,《土地管理法》规定,允许宅基地使用权在同一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之间合法流转。
从这一条法律规定看,农民一户一宅的情况下,又在同一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手中购买了一处宅基地,符合法律规定的允许宅基地使用权权在同一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之间合法转让。表面上看并无毛病,显得都合法,但认真读法律条款的人都会注意到,允许宅基地使用权在村集体内成员之间合法流转,其中的“合法”二字还有其他的条件限制,那就是一户一宅规定。
其次,《土地管理法》规定的,农村一户人家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
也就是说,宅基地原则上是不能买卖交易的,但法律规定允许宅基地使用权在村集体内成员之间相互合法转让,其中的合法就是要符合一户一宅规定条件下买卖才叫合法,不符合一户一宅规定,即使是在同一村集体成员之间转让也是违规的,所谓违规就是违反一户一宅规定。
再次,违反一户一宅规定购买宅基地有什么法律后果。
违反一户一宅规定购买宅基地不受法律保护,一般表示为购买过后无法过户,无法登记确权,不能新建、扩建、改建,遇征用拆迁,宅基地使用权无法获得经济补偿。由于考虑到房屋是私人财产,购买的多余住房可以居住使用,可以租给别人,也可以卖给同一村集体没有宅基地的村民,不愿意卖的,直到房屋没有使用价值时,宅基地由村集体收回,村集体不收回的也只能恢复成耕地,当自留地使用。
总之,法律规定宅基地使用权可以在同一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之间相互转让,但转让的前提是购买人没有宅基地,购买人有宅基地再买宅基地就属于违法。
感谢阅读!以上是阿洪对问题的相关政策知识解答!纯属个人观点!不代表政策的权威性!喜欢阿洪文章的朋友,记得帮忙点赞、评论、转发,关注农人阿洪,了解更多三农趣事。阿洪168
在农村有很多家庭随着儿女成长,要到结婚的年纪,都要考虑为儿女另建一处住宅。这在农村是普遍现象,特别是儿子,如果不选址为儿子另建,估计连媳妇也不那么好找。所以分家另立门户时,对某些村民来说,获取一块宅基地将是当务之急。村内空闲地多还好,如果土地都分配到户了呢,于是有的家庭通过买卖本村村民宅基地的方式获取土地。然而,宅基地到底能不能买卖?有些村民实在不知道法律是如何规定。
我在乡镇工作多年,处理过多起因买卖宅基地的案件,在此举个案例分析分析。
某村老李儿子大了,好容易托人介绍了一个对象,但人家提出的条件之一,就是要盖2层高并有阁楼的四间楼房。老李家加上儿子女儿一共四人,宅基地还是上世纪80年代按户分得的唯一一处宅基地,没有其他土地再行建房。老李向村里反映多次,村告知全部土地已经分到户,哪有多余土地啊!
这可愁坏了老李,眼看这婚事就要告吹,情急之下,老李经人介绍购买了老苗家的宅基地。因为老苗家全家常年在外,且购得了县城的楼房,看到老李的困难,老苗就将自家分得的宅基地卖给了老李。后来,双方还签订了《土地买卖协议》。
老李心里一块石头终于落地了,但老李万万没有想到,他刚要在这宅基地上动工建房,就被别人举报非法占地。国土部门对老李的行为,进行了立案查处,并限期老李自行拆除地上建筑。
眼看到手的鸟飞了,老李气不打一处来,多次到镇、县、市上访反映。接到这个案件以后,我认真的看了一遍卷宗材料,询问了有关人员后,耐心向老李宣传了法律、法规。并告诉他,国土部门执法依据充分,他的行为不但涉嫌非法占地,还涉嫌非法买卖土地,按照法律规定,农村宅基地不能买卖,其签订的《土地买卖协议》自始无效,还要没收违法所得、罚款、拆除地上建筑物。
但老李始终认为宅基地是老苗的,自己没有偷、没有抢,两人都是本村村民,自己买的东西咋就违法了呢?我向老李进一步解释,宅基地的所有权是村集体,分得的宅基地农户只有使用权,换句话说分配给自己只是让自己无偿用的,所有权就是这块宅基地还是村集体的,不是自己就能随意处置的。宪法、土地法等相关法律都有规定,禁止违法买卖宅基地。
通过多次工作,老李又提出不同意见,举例其他村民买卖宅基地上房屋和宅基地怎么不违法?这个问题确实问的到位,我又给其解释:《土地法》和《物权法》规定很明确,宅基地上房屋可以在本村村民之间买卖,转让房屋的宅基地使用权一并转让。基于这样的原因,其他村民的买卖行为合法,但宅基地上没有房屋的买卖就是不允许。
经过多次沟通、协调,老李态度发生转变,逐渐认识到问题的严重,答应整改。
尽管案件办理的头头是道,但老李家的实际困难没有解决啊,到底老李家的房子还能不能建呢。
为此,我约谈了村干部和老苗,劝导老苗自动有偿退出分配的宅基地,再由老李以分户的名义向村集体经济组织申请宅基地,并且补办相关审批、建房等手续。最终,房屋可以建设了,宅基地的使用也合法了,岂不美哉!
特别提醒:宅基地所有权属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宪法》第十条、《土地法》第63条明确规定,地上没有房屋的宅基地禁止买卖,即使在本村村民之间也不允许。但对于同一村组成员之间的地上房屋买卖行为并未禁止,只是规定,一旦村民将房屋转让他人后不得再申请宅基地。尽管如此,宅基地地上房屋买卖也要符合一定条件和程序。
结论:本村村民之间地上没有房屋的宅基地买卖违法;村民申请宅基地以及在宅基地上建房需要履行一定报批程序。
醉美梨乡将和你共同探讨!
敬请关注!
醉美梨乡
一户一宅的情况下,又买了本村的一户一宅基地,违规吗?
看了这个问题又看了下面的回答,我觉得我们还是没有理解什么是宅基地,什么是一户一宅。不理解所以会产生诸多疑问。
我们先来了解下什么是宅基地,宅基地是集体所有制,只有使用权。一户一宅是规定了一户只有一处宅基地使用权。使用权无法买卖,也就是说宅基地无法买卖。题中所说的又买了一户一宅基地不成立,所以没有违规这一说法。会不会回收最后做说明,我要说明几个问题。
这里可能会有疑问。第一个疑问就是有人说集体成员之间可以买卖啊,这种疑问来自于网络说法,明确告诉你,集体成员之间也无法买卖宅基地,那叫使用权的流转。即有宅基地使用权的农民将使用权流转给没有宅基地使用权的集体成员(流转是有条件的,如有疑问下方留言)。有宅基地的农民从此没有宅基地使用权,没有宅基地的农民有了使用权。有宅基地使用权才能盖房子。
第二个疑问,集体成员外的人,比如别村的能买本村的房子吗?这也是来自于网络说法,房子能买卖,但宅基地不能流转,因为非本集体成员没有本集体的宅基地使用权。但可以通过一些方法取得集体宅基地使用权(如有疑问,下方留言)。城市户口人员能取得房屋的物权而无法取得宅基地使用权。
第三个疑问,分户或没有宅基地的农民有使用权吗?出现这一疑问是没有了解宅基地的属性,宅基地使用权是与房子的物权关联的,所以以前没有房子就没有使用权。申请宅基地一般是不予审批的,特殊情况除外。(这个如有疑问,提出问题,我来回答,一句两句话说不清楚)。
现在回到问题说一下,集体会不会回收。集体是不会回收的,集体无法回收房子。但要清楚,你没有宅基地使用权,附加在使用权上的利益无法得到。假如遇到征收情况,只能补偿房子的物权,补偿多少要看当地的其它条件了,一般是不会另房屋所有人满意的,没有使用权的房子那集体说了算。
所以我们在宅基地的政策的基础上,要理解宅基地使用权以及房子的物权,理解一户一宅制。总之,房子是用来住的,单纯的住没有问题,也可以继承。宅基地是集体所有制,只有使用权(使用权也是有期限的),无法买卖,也无法继承。
农业空间
首先纠正一下,宅基地的所有权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买”宅基地实际是通过有偿转让获得宅基地的使用权。笔者是乡镇从事村建国土管理的工作人员,一为消除网上的谬误,二为宣传普及宅基地的相关知识和帮助同类情况的人员解决问题,特作如下答复:
一、若不办理房屋产权,房屋可维持原状使用,但购买人不得改扩建。
如确需采取此种方式,建议在书面转让协议上明确转让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特别是有可能涉及经济纠纷的部分应尽可能考虑周全,同时应多邀请有威望的见证人签字见证,如能进行公正更好(部分地区可以进行公证)。建议不采用此种方式,因受让方不能办理宅基地上的房屋产权,在涉及拆迁等利益面前极有可能发生经济纠纷。
二、若办理产权,可采取的有以下方式。其中第一类的方式,简单直接,就提问的目的来看,应不是首选;但第二类方式也只适合部分情况,并不是包治百病的“万能药”,且办理相对麻烦。
(一)相对简单直接的办法,可能会心有不甘心有不舍,但在万不得已的情况下也是不得不采取的办法:
(1)转让退出或复垦退出其中的一处宅基地,只选择保留其中的一处,符合一户一宅的要求,如退出原有的宅基地,只需重新办理房屋产权过户就可以了。
(2)通过拆旧建新的方式退出其中的一处宅基地。这种情况农村比较多,比如因原有的房屋位置、条件不好,另行选择宅基地(从他人手中转让也是获得宅基地的办法)重建,只需拆除原有房屋即可按程序办理农房产权。
(3)强烈建议不采用的一种方式,从法律的角度上讲农村户口的夫妻离婚后,其中一方无宅基地可重新申请使用宅基地。
(二)在符合下列相应条件的情况下,最好应选择对应的处置办法。
(1)若两处宅基地能连在一起,只要合并后的面积超得不太多,可采用改扩建重新办理的办法。原有宅基地面积未达到该户可享受的宅基地面积,且两块宅基地能直接连在一起,若此两块宅基地面积合在一起后未超过该户应享受的面积,可按改扩建的程序将两处房屋产权合并成一处(举例来说,如该户应享受宅基地面积为120平方,原有80平方,新转让过来的不足40平方,且与原宅基地可连在一起,就可按改扩建的程序重新办理产权登记);若合在一起后,超出该户应享受的面积不多(笔者这里是不超过应享受宅基地面积的50%),重新办产权证时对多余的部分可进行注明处理(举例来说,如该户应享受宅基地面积为120平方,原有80平方,新转让过来的约100平方,且与原宅基地可连在一起,重新办理产权时宅基地登记为120平方,另在产权证上注明还有60平方)。当然,如合并后,宅基地面积超得过多,也可按上述办法确权一部分,另一部分暂不处理;若是重新修建,多余的宅基地可作院坝等处理。
(2)如符合分户的条件,通过分户后迁建的程序进行处理。这是相对可行的办法,因目前分房相对容易,若是三代之家,可将老的一辈单独分出去,一户分成两户,其中一户分得的宅基地面积可少一点(不能超过分户后应享受的宅基地面积),然后申请迁建,从而完成产权过户登记。若是两代之家,子女年满18周岁且有一定经济能力,也可通过分户后申请迁建处理。特别提醒,分户时应先分房,至少有一间可独立使用的房间就基本符合分房条件。
当然,这是笔者本地对此类问题的处理情况,各地有可能政策不一样,仅供参考。对于宅基地,总之是应慎重处理。
(本文图片来自于网络)
乡村微视界之乡村漫记
你的这种行为是违规的,买的房子也不受法律保护。
如果你根据下面的办法,能让你的另一套合法化。
乡村户口本上的成员,可以申请宅基地。而所谓的一户一宅中的一户就是以户口本为标准。如果户口簿上是一个人,那就是一户,户口簿上有十几个人的大家庭,那也只能算一户。
满足农村分户条件,也可以申请单独立户,同时可以申请农村的宅基地。
因此,一户的人数并没有严格规定,最少一人,最多不封顶。宅基地的面积也是根据一户的人数多少来分配的。
人少那么所得的宅基地面积就小,而人多的话宅基地面积也就大。“宅基地面积是按照人口数量来决定的。人少的小户面积不得高于七十五平,中户不超一百二十平,而大户不超一百五十平。
无论是哪一类,在土地确权后都会发放相应的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而这一个证就代表一宅。
如果你本身就一户,却拥有几块宅基地,那么是不能确权发证的。没有证件就没有法律权益的保护。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农村村民每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面积不得超过当地规定的标准。
我说的这些你要细细体会一下。只要灵活运用就会达到你的目的。
魅力乡村路
问:一户一宅的情况下,又买了本村一户一宅基地,违规吗?
自从国家实行土地确权规定以后,农村人对于自家宅基地的问题,就非常关心。按照国家规定,应该一户一宅,那么,已经具备了一户一宅的情况下,又买了本村的一户宅基地,是不是属于违规呢?我认为不能一刀切,这要看什么情况。因为在农村,也有很多一户多宅的人家,他们并没有违法。
因为继承父母的遗产,从而变成了一户多宅,这种情况不算违法。我国的继承法规定,父母的遗产可以由儿女继承,这并不违法。早些年在农村,不管谁家儿子结婚娶媳妇,村里都会审批宅基地,因为儿子结婚以后,就要分户单过。如果父母去世了,那么不管儿子还是闺女,自然而然的就继承了父母的房产。这样的情况不算违规。
法律并没有规定说,本村村民不可以买本村的宅基地。而事实上在农村,有不少的人家买卖本村的宅基地。因为大家都知道的一种现实就是,现在很多农村人到城里买了楼房,家里的房子就空了出来,也有很多的人家,因为子女大学毕业后,就在城市里定居了,父母老了以后,也只能跟着子女去城市定居,所以家里就有空闲的房子,这两种情况,都只能卖给本村村民,本村村民之间相互买卖房子,也是合法的。
现在农村不管家里面又没有儿子,已经不再给农民审批宅基地。所以有条件的农村人,就到到城里买楼房。但是城里的楼房不是所有人家能够买得起,有很多家里有儿子的人家,还是想在村里盖平房,可村里又不批宅基地。没有办法,只能买本村的一些空闲房子,有的也许是一些即将坍塌的老房子,但只是为了买那块宅基地,然后重新盖房子。所以像这种情况,虽然说家里有一户一宅,再买一户一宅基地,也不算违法。因为人家的儿子总要结婚成家,成家以后就要分户单过。
综上所述,并不是所有一户多宅的人家,就都是违法的。在农村有不少的人家,私人进行宅基地买卖,只要双方同意,公平合理,那么一户一宅的情况下,再买一户一宅基地,并不违规。
一品小十六
这个问题阿丽来回答。
首先明确一点,在一宅一户的情况下,又买了本村的一处宅基地,肯定是违规的。
一、纠正一点,农村宅基地不能买卖,宅基地上的房屋可以买卖。
农村宅基地的所有权属于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对于宅基地只有使用权,所以村民没有出售宅基地的权利。虽然宅基地不能买卖,但宅基地上的房屋是可以出售或者购买的。
二、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
《土地管理法》第62 条,农村农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题主所说自己已经属于一户一宅,显然在没有分户的情况下,是不能再转让另一处宅基地的。
实行分户
随着家庭人口增多,原来一户一宅的房屋居住变的很拥挤,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家庭达到分户条件,比如儿子结婚等满足分户条件,那可以选择分户。在原有一户一宅面积不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标准的标准前提下,是可以另外购买同村的另一处宅基地上房屋的。
总结:农村宅基地实行的是一户一宅,在一户一宅基础上又购买宅基地房屋是违法的,在宅基地确权的时候也是无法确权登记的。如果确实因为人口增多,而需要购买农房,那首先可以进行分户,分户够就可以合法购买另一处宅基地上的房屋了。
村官阿丽
在农村一户多宅的情况很普遍,很多人觉得这没什么,只要双方买卖就可以,现实中确实有很多人这样买卖或者交换土地,为什么就没有人来严抓呢?我们都知道《土地管理法》规定,一户一宅,有宅基地就不能再申请。那为为什么你有宅基地还可以买卖呢?这到底是否违规呢?带着种种疑问,我们一起来阅读一下内容。
有宅基地,又买了本村宅基地,这是否违法
在农村几乎都是多子女,一户宅基地根本就不够,国家又规定一户只能有一个宅基地,那怎么吗?
首先我们要知道什么条件才可以申请宅基地:
1,当你是本村的户口时,你没有宅基地,那么你是可以申请宅基地的。
2,申请宅基地,一定要一户集体的名义申请,加入你结婚生娃了,但是你还不是户住,也就是说没有和从你家的户口单独出来,那么你这还是算一户。这种情况是不可以申请宅基地的,你家再次购买宅基地,这就是属于违法行为,把房子建起来,房子就属于违建。
下面这种情况是可以的
你作为户主,你子女已经结婚了,并且户口也独立出去了,子女还是本村的户口,那么你给你子女买宅基地,这是完全可以的,当然钱是你出,但是以子女的名义购买,这完全是宽以待人。在这里很多人又有一个疑问:我自己先买了,再过户到子女名下,那是否违规呢?
认真来讲这是不可以的,这就看你购买的这个宅基地使用权,是在《新土地管理法》颁布之前还是之后,之前那完全是可以的,之后这就不行了,你完全可以把钱给到子女让子女以自己的我名义申请或购买宅基地。
以下都是属于违规行为
1,有宅基地,然后私底下购买宅基地,不管是不是购买本村的还是其他村的宅基地。
2,户口不是农村户口,购买农村的宅基地。
3,有宅基地,然后租出去。这种情况也是不可以申请的,私底下购买的宅基地也是违规的。
温馨提示
宅基地、土地都是属于国家的,我们只有通过申请,签订协议才有使用权。在规定期限内你可以使用,期限已到若不续约的话,那就没有使用权。另外要记住的一点是一户只允许一宅。有空可以多看看农村新土地改变,多了解农村相关政策。
以上就是我讲述的内容,若有不完善之处,请各位及时交流,谢谢大家的支持,我是农人张五妹,期待你的点赞,高兴的话记得关注哦!
村里说农事
兄弟,你都知道一户一宅,而且,你又在一户一宅的情况下,又买了本村别人家的一户宅基地,你都知道违规了,你还问别人违规吗?所以我也肯定的告诉你,在一户一宅的规定下,你又买了本村别人家的一户宅基地,你就是一户多宅了,一户多宅当然是违规的了,你买了本村别人家的一户宅基地,不但给你带来了麻烦,而且也给他们家带来了麻烦,最后你们两家的麻烦都解不开的,而且会一直给你们家,也给他们家带来困惑的!
首先你买了本村别人家的宅基地,你办不了宅基地的使用许可证,你办不了宅基地的使用许可证,你就不可以在你买了本村别人家的宅基地上盖房子的,即使你强行在这个宅基地上盖了房子,你也是办不下来房屋产权证的,你自己也知道没有产权证的房子?是什么房子,那就是可以被随时拆除清理掉的房子!
你有麻烦了,卖给你宅基地的那户人家也有麻烦了,因为现在实行的是一户一宅,他们家把宅基地卖给你们家之后,那他们家在农村,也永远得不到宅基地了,如果他们家搬到城市的话,已经在城市里买房子准备永久居住的,这还可以,但是,如果他们家还想留在农村生活的话,那他们家就有麻烦了,因为他们家在农村也永远没有宅基地了,他再想申请宅基地也不会被批准的,他们家也只能是租住在别人家的房屋里,在农村生活了!
一户一宅宅基地的规定是不可动摇的,每一户生活在农村的农民,也只能有自己的一户一宅一套宅基地的,即使现在你有了两套宅基地,没有被清理的话,但是,早早晚晚,你多出的那套宅基地,也可能会被村里收回去的,而且现在都说农村的人大量进了城市,农村有很多空闲的房屋,那你多买了一套宅基地干什么用啊?
自己家有一户一宅的宅基地,盖房子够自己家人住了,你还能再盖一套房子,盖起来在那闲着呀?另外都说农村有很多闲置的空房,你再花钱买一套宅基地,你再盖一套房子,那不是浪费吗?你有钱了干啥都行,啥也不干,存到银行里也是有利息的,你也不能买一套明明知道违规的宅基地呀,你这不是自己没事给自己找事,自己给自己找麻烦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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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善如刘L
农村实行一户一宅政策,在一户一宅的情况下,村民购买了本村其他村民的住宅,算不算违规,这要分两个情况来看待。满足条件的属于合法的,不满足的属于违规。
第一种农村宅基地交易情况(合法)
首先农村宅基地住宅是不能交易的,但本村村民之间可流转,本村村民已有住宅,但住宅面积未达到省市规定的家庭人均住宅面积,急需解决家庭居住条件,可通过购买本村村民的住宅来改善居住条件,两宅的合计面积不能超出最高规定标准。(广东这边家庭农村宅基地面积在75~120方,最高不能超出150方)
交易前提是双方都是合法交易,如出售者的户口已经外迁,或者出售者在本村有多的住宅,购买者满足增扩条件。满足这些条件后可向村、镇、县三村提出申请,批准后交易完成后,新购入的宅基地房屋将会并入购买者名下。
第二种农村宅基地交易情况(违规)
购买者本身的宅基地住宅情况已经满足一户一宅的条件下(面积已经达到,房也不是危房),在这种条件下购买本村其他村民的宅基地住宅属于违规交易。
出售者户口是本村的,在村里只有出售的这一套房屋,在出售该房屋后未有其他的房屋居住,在这种情况下交易的宅基地住宅,属于违规交易。
交易双方是私下交易,未向村、镇、县提出申请,这种情况下完成的农村宅基地住宅交易属违规。
农村宅基地虽然是本村村民之间能流转,但流转的前提也要合法合规,这样才能得到法律保障。大家说,对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