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通知!三明市“兩辦“發文,要求加快推動建設項目有序開工復工

今天,中共三明市委辦公室、三明市人民政府辦公室發出關於印發《三明市應對新冠肺炎疫情加快推動建設項目有序開工復工若干措施》

的通知 。要求加快推進建設項目有序開工復工,促進全市經濟社會平穩健康發展。

全文如下:

三明市應對新冠肺炎疫情加快推動建設項目有序開工復工若干措施

為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於防控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的重要講話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決策部署,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時統籌抓好改革發展穩定各項工作,充分發揮有效投資在穩增長中的重要作用,加快推進建設項目有序開工復工,促進全市經濟社會平穩健康發展,特制定如下措施:

一、推動項目儘早開工復工

1.科學有序安排開工復工。各地要組織並督促各個在建項目、施工企業和其他參建單位,於2月10日起正常開工開業,特別是涉及國計民生的重大工程、重點項目,要及時安排、儘快復工。對春節未停工和已經復工的項目要確保連續施工,疫情期間建設項目可以按月提前支付工程款。

2.全面推行“五辦工作法”。疫情防控期間,全面推行網上辦、掌上辦、預約辦、郵寄辦、智能辦等“五辦工作法”,儘量採取“不見面”方式高質量高效率服務群眾。對生產疫情防控所需物資的新項目,實行即報即辦,當天辦結,全力保障疫情防控所需物資生產。對實行備案制的投資項目,執行告知備案制度,通過投資項目在線審批監管平臺實行網上備案。各級行政服務中心入駐單位對企業辦理的行政審批事項實行快遞免費。省網上辦事大廳三明分廳、“e三明”開設疫情防控期間政務服務網上辦掌上辦專區。

3.加快疫情防控物資生產項目前期工作。開闢項目審批“綠色通道”,採取“一事一議”,在用地、用林等要素保障方面給予支持,加快項目投產達產。對生產疫情防控物資的中小企業新購置設備予以30%補助。

4.積極爭取上級政策支持。支持應急醫療救助設施、隔離設施、公共衛生體系、鄉村人居環境整治等領域重點項目建設,加大跑省跑部力度,積極爭取中央、省預算內支持,優先安排上級補助資金。

5.進一步簡化復工程序。組織並督促各在建項目、施工企業和其他參建單位,嚴格按照防控疫情工作要求,結合實際制定防控疫情預案,在嚴格落實疫情防控措施、具備復工條件的項目,建設單位只要向所在地園區管委會或鄉鎮、街道出具《疫情防控承諾書》後就可復工。

6.落實衛生健康防護。督促項目建設單位落實主體責任,按照健康防護手冊要求,加強人員健康管理,建立健全健康檔案登記制度,減少人員聚集流動,保障防控物資需求,及時報告相關情況,落細落小落實各項防控、服務和保障措施。對確因工作需要近期返工的非重點疫情地區人員,各相關部門和所在縣(市、區)要加強臺賬管理,逐一掌握返工人員動向,及時落實好防控措施。

二、加快推進重點領域項目策劃

7.迅速策劃生成一批重點領域補短板項目。要優化提升城鄉醫療衛生設施和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項目建設專項規劃,結合我市“十四五”規劃編制,儘快策劃推進一批應急醫療救助設施、隔離設施、公共衛生體系、農村公共服務補短板等領域重點項目。

8.加快推進財政投資項目前期工作。圍繞2020年計劃開工項目,充分運用“多規合一”平臺協調溝通渠道,最大限度簡化項目生成環節,縮短生成時間。

9.保障土地供應穩定有序。持續做好土地供應計劃涉及項目的各項工作,確保重大產業項目、重大民生項目及城鄉醫療衛生設施等項目順利供地。在疫情防控一級響應期間,因防控和治療新型冠狀病毒建設相應的醫療衛生設施和藥品、醫療器械等所需用地,經批准可允許先行使用。

三、強化項目建設要素保障

10.落實重點項目協調推進機制。實行“一線工作法”,對新開工、復工項目推進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在一線及時協調解決,需要省、市協調的問題,及時上報市重點辦,提交省、市重大投資項目月度協調會協調解決。

11.加強項目物資保障。加大重點項目復工情況調度和協調,督促重點項目建設單位、施工企業、材料供應等參建單位做好施工裝備、人員的組織調配和鋼材、水泥、砂石料生產材料的組織供應;對重大民生、基礎設施等項目急需的消毒物品、洗滌用品、醫療口罩、紅外體溫測量儀、應急藥品、長袖橡膠手套、長筒膠鞋等工地防疫基本防護物品,予以優先協調保障。

12.明確防疫責任。落實企業主體責任,建設(代建)、施工、監理等工程建設各方主體要認真履行職責,落實安全生產和防控措施。各縣(市、區)黨委、政府要落實屬地防疫責任,組織專業消殺隊伍,強化施工現場免費消毒服務。各屬地政府、經濟開發區管委會和行業主管部門要認真履行服務和監管責任。

13.加強重點領域項目資金保障。要用好中央、省級預算內投資和提前批專項債券,集中支持一批應急醫療救助設施、隔離設施、公共衛生體系、鄉村人居環境整治等領域重點項目。

14.加強施工人員生活保障。對來自非重點疫情地區的符合條件的施工人員,原則上實施集中居住,封閉管理。鼓勵各縣(市、區)、各相關單位整理提供閒置房源供施工人員集中居住。施工單位應在工地設立食堂或選擇合法餐飲企業集體配送,要實行分散用餐,採取分餐配餐、分時分段用餐等措施,加強食堂衛生及用餐管理。對重點疫情地區因疫情不能返崗的施工人員,在疫情結束後自願返崗的,原則上要予以留用。

15.提供臨時施工用地。因落實疫情防控要求需在政府儲備用地內搭建帳篷、活動板房等臨時設施的,或施工臨時需要的,簡化政府儲備用地臨時使用程序,由企業提出書面申請,經批准後與市土地收儲中心辦理臨時用地手續,在繳交保證金後無償使用到疫情解除為止。對疫情防控臨時設施所需的水電氣路等,由屬地政府配套到位。

四、其他事項

16.建立調度工作機制。市委、市政府依託市重點建設項目領導小組,實行一月一協調機制,及時協調解決項目建設中存在的困難和問題。

17.各縣(市、區)黨委、政府可參照制定本地加快推進建設項目有序開復工的措施辦法,建立相關機制。

18.本措施執行期限為自發布之日起至2020年底,文中已規定實施期限的按其執行。本措施的具體解釋工作由市發改委負責。


來源:中共三明市委辦公室、三明市人民政府辦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