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森林-和园
医疗行为是有风险的,尤其是创伤性医疗行为比如手术,让你欠协议是提前告诉你在医疗行为中可能存在的风险,而这种风险有些是可控的,但是因为医疗行为的复杂性有些医疗行为会造成一定的机体损害这是不可避免的,比如术中可能出现大出血,药物过敏,麻醉抵抗,术后出现伤口感染,瘢痕体质的会造成大量的瘢痕疙瘩,签这个协议是让你了解其中的风险。
医生和病人之间并没有绝对的利益冲突,说实在送到医院去最期望你活下来不一定是家人,但是医生是最不愿你死去的人。
很多人都忘记啦医生和患者共同的敌人是疾病而非彼此!
最后说到底医患之间其实是医疗费用的问题,但是这个医患双方都改变不了什么,现在医院并不是纯公益性质的,财政拨款远远不够覆盖医院的经营成本,计划外的钱只好医院自己解决。
雪夜听梵音
我来回答下这个问题!
西医为什么要鉴定医患合同?
我觉得我小时候就懂了,“医学小侦探”老家是广东梅州的,没错是金柚之乡,那时候我们那里每家每户都有一个柚子园,可以说“小侦探”的读大学的学费都是靠家里卖柚子挣来的,但是我们都知道价格是随市场浮动的,就是你不知道今年能卖个什么价位,但是每年的大学学费是固定的!那就意味着家里每年几千上万斤的柚子都得卖个好价钱才行,每到收获季节,就有各个集中收购柚子老板过来收,这时候会有一个不同的价位,这有时候特别考验一个我爸判断力,我记得有一年开始来卖两三块多一斤,可是我爸认为还会涨,结果没过多久价格一下子往下跌,这时候你会发现那些小老板根本就不来收了,可急坏了是谁?还是我们这些农户,我们的利益谁能保障?还不是自己一个人杠,结果那年我记得非常清楚几毛钱一斤卖出去!
可市场有时候真的特别捉弄人,接着第二年,我爸吃了去年的亏,结果接着下一年就早早一块多钱把柚子卖出去了,结果那一年签个合同以后,半个月内,柚子价格直接翻了一倍,三块多,可我们农户依然没有反悔余地,因为合同就在那里,其实没啥可抱怨的,如果半个月内当时价格掉到几毛钱,老板依然得把那一批柚子给收购,因为合同和违约金都在那里!
说了一个小时候很简单经历,回到西医签医患合同,实际上是一样的,合同是为了保障双方利益,跟患者说清楚一些问题,也为了对患者负责,也是对医生的保障,同时如果有医疗机构没做到位的,患者同样可以有相应的条款来维护自身利益,这是相互的!
而且还有一点:签署合同,也是一种西医严谨态度,承认一些目前医疗技术还有不足的地方,无法完善的,需要进步发展,但是疾病需要又不得不去治疗,利大于弊,往往才会选择那些治疗!
中医为何又不需要?
完全不可否认老祖宗的确留下很多很有用的中医宝藏,但是中医的一大弊端压根就不是他能不能治病,而是中医很难证实,更难证伪,特别容易滋生骗子,就好比古代的西医,一样骗子横行,而是不断发展,经过越来越多严格的临床实验和科学思维来研究,才变成今天这样子西医,有了大量临床研究数据。换句话说:用一种西药,完全可以告诉你它为何能治你的病,哪个成分起了怎么样作用,而中医真的不能,如最近中成药蒲地蓝,才修改说明书,你会发现它在很多年,从来在禁忌和不良反应上是一片空白的!中医,不得不说,有很多不严谨地方,那它又如何能写的出需要保障的合同呢?
出门在外,最想念还是家里柚子味道!
医学小侦探
西医签订的医患合同基本上属于霸王合同,属于旧社会带有强迫性质的生死契,没有公平正义可言。主要是手术前,你不签不给你手术,这是第一。合同规定若是患者手术中死亡医生免责。这是第二,至于天额手术医疗费,患者死了也不能因此免除,这是第三。这其实违背了合同法的本义。
中医不需要签医患合同,那是因为以下几个因素:
第一中医安全性比西医高几十倍,中医用的是绿色治疗法,对人体伤害性很少。昨天今日头条还有个新闻,患者只是患腰痛,挂个水十几分钟口吐白沫就死了。中医在用药危险性方面比这少太多。
第二,中医识别能力较强,从《伤寒论》起,就历代告诫死证症状,一般死症症状出现时,中医多辞不治。即使患者家属强烈请求治疗,虽然中医竭尽全力治疗,但多不收分文。就是行业中有条不成文规矩:不收死人钱。
第三,中医也不是绝对不签医患合同,比如疑难病患者走投无路情况下,请求中医治疗,这时可能涉及使用非常珍贵药物,而且医疗费比常态贵得多,此时为了保障患医关系合法权益,有的中医人会在患者同意情况下签订医患合同,比如医费药费各是多少,治愈好转无效标准及检测规定。治不好医费原款退还。治愈患者按合同交费如此等等。这种平等保护各方合法权益特别是患者合法权益方面,是西医医患合同不具有的。
最后,中医用药医疗费用少则几百元,多则万元,医药费金额较少,实在不值得签合同。
东楚龙野虎
中医黑的人不少。
但是我们几乎离不了中药。
板蓝根、小柴胡、黄连素,黄连上清片,各种地黄丸,备用药,多数是中药,既保健,副作用还小,价格不贵,比如口腔溃疡或者肿痛,吃吃中药就好了,不行再来点西瓜霜喷剂,薄荷润喉,中药产业很大,名方、偏方,老百姓是耳熟能详。中药好使,不言而喻。
再怎么黑,没有用,就像苦瓜,你说它苦,有毒,不能治病,没有人信!就是有人吃,不需要论证。
也许看中医的人不多,但是,买中药的,几乎全是!凡是中国人,没有不吃中药的,要感冒,弄点生姜糖水发个汗;哪儿不舒服,艾草熏熏。咳嗽,弄点甘草、川贝枇杷,冰糖蒸梨子,立竿见影,副作用小。腰腿痛、关节痛,贴点膏药。
那么多的人在看中医,吃中药,非要说中医骗人,如果真的没有效果,中医药还存在吗?中医院还存在吗?中医药大学还存在吗?
不管古中医理论如何不靠谱,怎么玄,大家认可中医药,就是最好的证明。
花菜种子
西医签署的叫知情同意书,不叫合同。这是时代进步的表现啊。现代医学的医生在进行重大操作,或者有可能对患者造成重大影响的治疗时,有告知患者的义务,患者也有知情权,也有选择权。
比如我们要对患者使用糖皮质激素。这种激素可以治疗疾病,但是也有很强的副作用,而且有些副作用是非常严重的,比如可以造成股骨头的坏死、造成高血压。
这个时候,医生在使用之前,一定要详细的告诉患者我们医生为什么要用这种药,以及用了这些药可能发生的副作用,每一种可能的副作用都要告诉患者。然后再让患者和家属做决定,医生在这一步需要做的就是尽量阐述用药的好处,不用药的坏处,以及用药后可能出现的副作用。
这是对患者及家属知情权的尊重。不像原来,患者和家属稀里糊涂,什么都不知道,只知道交钱。
为了规范这种行为并且强制医生履行这一步骤,后来就要求必须要形成书面的知情同意书。当医生在向患者及家属交代完这些之后,就会在知情同意书上签字,患者和家属也会在上面签上自己知道了。
另外,大家不用担心,签了知情同意书并不是说如果医生在治疗中犯了错就不用负责。
即便是签了知情同意书,医生只要在治疗中确实有过错,那么一样会接受制裁。
但是,前提是医生的确存在错误
中医我就不说了,很多中药直接就甩一个副作用不详,禁忌不详,根本都不给患者知情权,继续稀里糊涂。
人体探索者
西医让你明明白白的死,中医让你稀里糊涂的活。
治病的时候,西医说你懂还是我懂,要死的时候,西医拿来文书,详细告诉你接下来你可能会怎么死,如果死了别怪我,已经提前告诉你了。
作为病人或家属,懂个屁,还不是你说你的我签我的,不签就要被拒收,有的选择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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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稀里糊涂,西医不稀里糊涂吗?我们说西医是科学的,因为西医很标准,标准到只要背熟和执行西医标准化操作流程,就能做的比绝大多数医生更像专业医生。体检机器给出检测参数,对照西医标准就能判断是什么疾病,然后对应什么药物。很灵验,因为这样做会很对症。但是有两个问题,一个是只是头痛医头,一个是背后的背后的病理并不需要懂。最后西医两个结果,一个是治疗效果特别显著,一个是怎么也治不好。但是西医很科学,因为这些都很符合科学的标准。
科学不代表能治好,更不代表好好的治疗了,所以需要家属签字,为他们治不好承担最终责任。西医只要承担一件事情,他们按科学的标准流程执行。即便这一点,医院也做不到,比如什么剪刀留在病人体内忘了取出之类的段子。假如一个小病症,结果病人死了,死在非标准治疗方案和执行上,而家属签了责任书,对不起,家属有理但是只能算医闹。反过来,如果西医有自信自己的治疗是合适的标准的,不需要承担责任的,家属维权是医闹的,那西医还脱裤子放屁让家属签什么免责承诺呢!
西医工作是机器可以取代的,机器能做的比西医人做的更严谨。这就是表面上让病人明明白白的死。
中医难以到这么标准科学,比如,二两药物煎水一碗喝光,和四两药物煎水一碗病人喝吐了半碗,没什么区别,病人懵逼了,这叫稀里糊涂的活。
nqeebxyooj
"中医"非中国之医,"中"用此处有多义:是对,是中的,是可行,是"中孚",是中正可信之人,是调和阴阳之谓也。
中医救死扶伤,与患者情同手足,若非曹操,焉能不信?立字据治病,显然是不信任!(西医签合同的目的很明显,是为出了事故,可以免担责任)。
今人是非颠倒,正邪不分;崇洋媚外,毁谤中医,实糊涂也!
中西医並济,两条腿走路,难道不好吗?
感谢《头条》认同並推荐,望大家理解中医,不为偏见所惑,甚幸!
易明85
西医与中医、科学与非科学、理性与非理性、……
我考虑了很多,越思考越糊涂。
我看了各种媒体上很多的评论与争论,越看越无聊。
喷子中,有具有广博知识与深邃思想头脑的,也有无知无脑的,还有瞎起哄和唯恐天下不乱的,……
我个人的看法是:只要不对他人和社会造成不良影响,愿意相信西医的,就去用西医治病;愿意相信中医的,就去用中医治病。
愿意相信科学的,就去研究自然世界;
愿意相信非科学的,就去按自己的思维方式去思想。
任何个人、任何人群、任何族群等,都是不同层次的生命组织,都会处于不同的发育阶段。我们不可能让一个3岁的孩子去做30岁的大人所能做的事,我们也不可能让非洲一个原始部落来接受函数、微积分、相对论、人权等概念。
我觉得人与人之间、人群与人群之间、族群与族群之间,只要相互尊重就行了,愿意想信什么,让他(们)去信就行了,但不要也不能强求别人非要与自己一样去相信什么。
时代傻瓜李博士
西医为什么要签订医患合同?而中医则不需要!原因在哪里?这个问题,已经明摆着,中医与西医的相对实力、以对病之把握与风险之实事求是之根基了,还用得着说,有的西医,天天在网上撒谎,用尽了各种逻辑推理,编造都是废话!一个人老实人,如果没有实际的话,再抬高自已的名气,确是愚昧无知,……昨天,我朋友到我这喝茶,他拿出手机,悲伤的告诉我,他微信朋友圈中有两个同学,一男一女,40多岁!分别在两个月内走了,谁知打开给我看,都是姓柯的,据说那女子嫁绍兴,定居东莞!生活多挺好,光光买了“宝马!”小车,没坐到一个月,患上乳腺炎,治疗了不久,又转化乳腺增生,由于病情尚不明,质疑有癌细胞瘤的存在,跟着即釆取化疗,这下惨了,因体力不支病情无法控制,用了差不多百多万,而失去了生命,……再说我邻居那位,亦是个同样的经历,真的不知道怎么解释,坡子寨,女30多岁,因养孩后,奶痛(乳房胀痛!),到卫生院看,打针吃药了几天,病情不但没有控制,反而逐日加重,这时诊断为特发性乳腺炎,并乳腺增生!即釆取抗生素、抗结核治疗,由于身体气血虚,医生认为,只有化疗防治病变为一理想疗法,留住了当地卫生院,据她家妈说,一边化疗、一边抢救、又救心、肾功能,一直在不停的抢救,故足足用了40多万,最终人财俩空了,可是,她俩孩子若哭起来,便全家一起哭了,还有她的家婆,因借钱过多,无力偿还,想自寻短见,亦因心里难受引起一心脏病,到市级人民医院,治疗了一段时间,据医生说,因气坏的病是无法治疗的,不如另找心里专家吧!后来人介绍于我才帮她治愈。又去年,我到卫生院看望朋友,因他被车祸伤了,在那治不了几天,用了十多万,一样死了,当时我到那个主任,手里拿着一本中医书【黄帝内经】!他兴奋地对我说,嗯!这才是我的宝贝,“医学之母!”呀!当医生的就不怕学,是吗!他说完又轻轻地放回了柜桶,这才我才明白,他是个有识人士,当然不得你不服啊!还问我,你会看这个吗?这时我对他说,哪个我挺多的呢!我的多家传几代了,他问交个朋友好吗!我欢迎,好!有空来坐坐吧!他说西医没什么书好看的,除了哪些英语方程式,认单词都弄不清楚,我还向他推荐了不少文献、宝藉呢,……
蒙民心声
医院里从来就没有什么“医患合同”,只有“知情同意书”或“病情告知书”。
什么是“知情同意书”?
侵权责任法第55条规定:“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应当向患者说明病情和医疗措施。需要实施手术、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的,医务人员应当及时向患者说明医疗风险、替代医疗方案等情况,并取得其书面同意;不宜向患者说明的,应当向患者的近亲属说明,并取得其书面同意。
医务人员未尽到前款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知情同意书”的作用,就是证明医院已经向患者一方充分履行了风险“告知”的义务。但它不是医院的免责书。它是告诉患者,在诊疗过程中可能出现哪些目前医学技术不能规避的风险和意外。但如果由于医务人员的工作失误造成了患者的损害,医院仍然是需要承担责任的。
为什么中医不需要“知情同意书”?
知情同意书一般是用于病危和病重的患者。或者需要实施手术、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等有一定风险操作之前。
中医一来不处理急危重症患者,二来也不实施对患者有明显风险的治疗手段,大多数患者都非常平稳,所以一般情况下没有必要签署“病情告知书”。
当然,也有一些个体的民间中医胆子比较大,会采取一些比较激烈的物理治疗手段,或者采用一些毒性比较大的药物,这其中的风险也是很大的。他们对这其中的危险认识不足,而且个体诊所也不存在什么规范管理,所以也不可能有什么“知情同意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