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關於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間有關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審批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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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極星環境監測網訊:日前,湖南發佈關於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間有關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審批工作的通知。全文如下:

湖南省生態環境廳關於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間有關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審批工作的通知

為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於疫情防控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和黨中央國務院、省委省政府關於打贏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阻擊戰的決策部署,支持疫情防控相關項目建設,最大限度減少人員聚集流動,有效防止疫情傳播,全力守護群眾健康安全,依據生態環境部《關於做好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間有關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應急服務保障的通知》(環辦環評函〔2020〕56號)和《關於做好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中醫療機構輻射安全監管服務保障工作的通知》(環辦輻射函〔2020〕51號),湖南省生態環境廳就全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間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審批工作有關事項作出通知。

一、保障疫情防控相關項目建設

各級生態環境主管部門應積極支持和主動配合相關部門做好與疫情防控有關的項目建設,加強項目建設環境管理。

疫情防控期間,對於國家和地方政府認定急需的醫療衛生、物資生產、研究試驗等建設項目(以下簡稱三類建設項目),應勇於擔當作為,急事急辦、特事特辦,對於臨時性的三類建設項目(包括臨時性建設使用,臨時性改擴建或轉產等),可以豁免辦理環境影響評價手續;在保障其使用場所滿足輻射安全和防護相關標準要求的前提下,醫療機構(含為應對疫情建立的臨時集中收治醫院)根據疫情防控需要應急增加CT、車載CT、移動DR等X射線影像設備用於肺炎診斷的,可豁免辦理環境影響評價手續。對疫情結束後仍需使用的項目,可採取“告知承諾制”審批(即建設單位承諾落實有關生態環境保護要求即可建設、生產)或先開工後補辦手續的方法進行,同時加強服務指導,幫助相關項目儘快投入運行或形成生產能力。

二、做好疫情防控期間審批服務

(一)推行“互聯網+政務服務”模式。要主動向社會公佈網上辦公網址或辦事諮詢電話,配備專業人員提供全過程指導服務,具備條件的要全面實行網上受理環評審批、快遞郵寄批文等便民措施,最大限度做到“網上辦”和“不見面”審批,全力保障辦事群眾和幹部職工的身體健康。

(省級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審批受理網站請點擊文章末尾“閱讀原文”,也可登錄湖南省生態環境廳官網進行查詢。)

(二)優化建設項目技術評審(估)流程。對需要開展現場踏勘、技術審查的建設項目,鼓勵採取視頻直播、航拍錄像、專家函審、網絡視頻會審等“不見面”方式進行,並嚴格審查要求,確保技術審查質量。對需要與建設單位、環評單位進行溝通的,鼓勵採取電話、微信、QQ、電子郵件等在線溝通工具或快遞等方式進行,儘可能減少當面溝通,提供“不見面”便捷服務。

三、加強項目建設環境監管

堅持疫情防控和項目環境監管“兩手抓”,強化項目建設環境監管。在主動服務、提速審批的同時,要嚴把項目環評審批質量關,指導建設單位落實環境保護法律、法規、標準和有關技術規範要求,依法依規合理避讓自然保護區、飲用水水源保護區、人口密集區等環境敏感區,做到項目汙染物達標排放和環境風險可控。對不符合審批要求的建設項目,依法不予審批,對不屬於疫情防控相關的建設項目,不得簡化審批程序。

本通知自印發之日起執行,至疫情解除後廢止。通知執行期間,國家出臺相關文件規定的,從其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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