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疫+办案”要两手抓,那顺庆未成年人检察部门做了些啥?

当前,疫情防控正处于关键时期。

顺庆区检察院第四检察部在抓实抓细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积极调整办案方式,贯彻“保护、教育、管束”办案理念,全面落实未成年人特殊检察制度,做到疫情防控和依法办案两不误,确保“检察工作不断档、服务群众不松懈”。

调整讯问方式 确保工作不断档


顺庆区检察院及时梳理在办案件中未羁押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基本情况,其中取保候审12人。该院干警采取电话、网络等方式及时与每一名未成年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取得联系,确认目前所在地及近期外出情况,是否存在发烧、咳嗽等症状,并详细解读案件程序以及相关法律规定,缓解未成年人及其家长的焦躁情绪,引导正确认识本次疫情,切实做好防控工作。

三方连线远程讯问



针对在办案件,严格按照最高检《关于在防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期间刑事案件办理有关问题的指导意见》,使用远程讯问平台,实现检察人员、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及法定代理人、法律援助律师三方连线,保障未成年人特殊程序落实到位,在确保公正的前提下提高办案效率,不因疫情原因而进行不符合法律规定且不客观必要的退回补充侦查、延长审查期间等程序。疫情期间,已办结3件8人的案件,均已向法院提起公诉。

调整帮教模式 确保矫治不断线




针对尚在帮教期的6名被不起诉未成年人(附条件不起诉4人,相对不起诉2人),检察官通过电话、微信语音视频、钉钉软件定位打卡等线上方式及时跟进并了解帮教对象的近期情况与活动轨迹,并根据疫情调整帮教方案,将原定的定期报道、每月一次的集中读书会活动以及与公益组织联合开展的集体公益活动等矫正教育方式,转变为每日定位打卡、微信实时帮教、家长监督评估、通过邮箱每月发送汇报材料等方式,确保涉罪未成年人能够顺利通过监督考察,加速其回归社会的进程。

调整救助方式 确保保护不脱钩





顺庆区检察院及时调整救助形式和丰富救助内容,通过电话听取意见、视频回访、聘请心理咨询师线上辅导、发送防疫知识与法律常识微信等多种方式进行救助。在办理的陈某某猥亵儿童案中,年仅9岁的被害人小王在长达2年的时间中,被陈某某多次实施猥亵行为,造成了严重的心理创伤。在与家长充分沟通后,由心理咨询师采取视频连线的方式对小王开展心理疏导2次,同时检察干警采取电话、微信等方式与小王的家长保持联系,了解小王的身心情况,并指导家长做好自身防护。

调整对接形式 确保观护不间断



针对学校因疫情延迟开学的情况,顺庆区检察院主动与区教育局、辖区学校加强对接,充分发挥法治副校长(辅导员)作用,及时调整对接形式,搭建线上宣传工作平台,重视线上互动,将法治宣传与防控疫情工作相融合。通过印制发放防疫知识手绘读本,撰写《疫情期间 我该怎么做?》主题家长公开信,拍摄儿童防疫小视频,开通线上法律知识咨询和宣传等,告知未成年人及其家长如何正确有效防疫。此外,重视对家长进行亲职教育、告知相关权利义务以及可能引发的法律后果,并公布求助咨询电话和邮箱,引导学生、家长依法参与疫情防控,采取有效防控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