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转转
近来法院受理的债务纠纷案特别多,法官忙的也是不可开交,案子一个接着一个,你的终本案还能再
但你面前的两条路,你完全可以不去考虑。路都是人走出来的,你的面前没有路,就自己走出一条路来!法院宣告你的案件成为终本案,但是你自己不能告诉自己钱要不回来了!我们可以想想其它的办法。比如说:债权置换、找催收公司以及债转。
首先说说债权置换,债权置换又分为常规债权置换,一种是不良债权置换。下面小编就给大家举个不良债权置换的例子!
A为债权人,B为债务人,B欠A 10万,借条为证。如若B无力偿还债款,那么债权就变成了不良债权。那么A想要通过债权置换来实现债权变现,这就涉及到债权收购方C。C可用等价资产与A进行债权置换!
债权置换可以说是一定意义上的债权变现,但也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债权变现!他只是用一些资产,比如说电视、车、冰箱之类的商品,来进行等价交换,也就相当于自己掏腰包去买东子一样。而且这些资产是否与手里的债权等价就不知道了。有些收购方会故意抬高商品的价格,从而从里面赚取高额的利润。你用100块买了个10块钱的东西,不管怎么说都是亏的!
再者说到催收公司,其实小编不太想跟大家推荐催收公司这种债权变现方式。首先催收公司的收费就很高,而且债务都是五五分成。10万块,五五分成,你能拿到5万,然后还要再除去催收人员在催收期间产生的额外费用,能到手3万块就不错了!10万变3万,你甘心不?况且你一旦委托催收公司去要债,你就得为自己的行为,为催收公司的行为负责任!一旦有暴力催收,涉及到违法的行为,你都逃不了官司!
最后说到债转,这个行业可能大家都不太了解,小编先跟大家介绍下何为债转。债权转让又称"债权让与",是指在不改变合同内容的合同转让,债权人通过债权转让第三人订立合同将债权的全部或部分转移于第三人。同样举个例子来说,A为债权人,B为债务人,B无力偿还债款,A要不到钱,于是与C签订合同,将债权转让给C,之后就是C拿债权,A拿钱,债权跟A就再无关系,C就为新的债权人。
就目前的市场而言,小编认为债转是能够实现债权快速变现的最可靠的方法!也是性价比最高的方法!所以只要用对方法,你的终本案就一定能翻身!
债转转
有错必纠,不纠是错上加错.遗患无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