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26 天水:确保“战疫”期间监管场所安全万无一失

湖北、山东、浙江三省的五所监狱发生新冠肺炎疫情后,天水市检察院党组高度重视,要求刑事执行检察部门再次对该市所有监管场所进行督查,严防监管场所发生疫情。2月21日,天水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王全社带领第三检察部干警分别对麦积区看守所、甘谷监狱等监管场所的疫情防控工作进行了督查。

针对有关监管场所存在疫情防控措施落实不力、未严格落实监管人员备勤隔离相关规定等问题,天水市检察院要求 各县(区)驻所检察室迅速行动起来,重点对值班人员备勤隔离情况进行排查,发现问题要立即向市检察院报告,并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向监管场所发出检察建议。同时,建议监管机构对即将进入监区、监室的执勤备勤干警进行健康体检,发现涉疫人员要采取隔离措施;并可按照甘肃省卫健委发布的中草药预防药方采购防疫中草药,做好对值班干警的自身预防、生活保障、心理疏导等方面工作。

据悉,自疫情发生以来,天水市检察机关共向监管机关提出口头建议4条,已全部整改落实;发出检察建议8份,相关问题正在整改之中。

下一步,该市检察机关刑事执行检察部门将进一步切实履行监督职责,积极配合监管机关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严防“输入型”疫情感染,确保疫情期间监管场所安全万无一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