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同樣可以用這樣的道理來解釋“無生”:
“已生無有生,未生亦無生。離已生未生,生時亦無生。”
什麼意思呢?
譬如,春天的草,已長出一尺高了,因草已生出來,故名為春草,那就不能稱它為生了。
換句話說,既然草已長成,生的過程已經消失、已經沒有了,還談什麼生呢?
所以,“已生無有生”。本來這草可以長兩尺高,眼前只長了一尺,還有一尺沒生出來,既然還沒有生,就沒有生的現象表現出來,亦不能稱之為生,故云“未生亦無生”。
以此推理,既然已生的草不能謂之生,未生的草也不能謂之生,生相是飄渺不可得的。
離開這個已生、未生,只說“生的時候”吧。
既然已經離開了已生、未生——“離已生未生”,那還有什麼“生的時候”可說呢——“生時亦未生”。
所以“生”是了不可得的。此即無生之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