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永寿县纪委把扫黑除恶作为一项重点工作来抓,特别是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推进会后,县纪委专题研究部署,议定得力措施,把扫黑除恶斗争与整治基层腐败问题结合起来,紧盯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对象,坚持预防与惩处相结合,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一是畅通拓展监督举报渠道。县纪委统筹运用信、访、电、网、民情直通车“五位一体”监督举报平台,充分利用互联网、手机客户端、微信等信息技术,拓宽群众监督举报的便捷途径,鼓励发动广大群众检举揭发黑恶势力“保护伞”。在开展民情直通车下乡接访活动中,充分发挥群众和村民监督委员会作用,加强定期接访、带案下访和重点约访,把党员干部及有公权力的公职人员涉黑涉恶问题作为下访接访重要内容,进一步拓展线索来源。今年以来,县纪委共受理群众举报涉黑涉恶类问题线索5件。
二是健全问题线索移送机制。县纪委组织全县纪检组织对2017年以来受理的信访举报和案件线索进行大起底,全面排查梳理,从中筛选涉黑涉恶线索,建立工作台账。要求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发现的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充当“保护伞”、“关系网”的问题线索建立向县纪委月报送机制。同时,积极会同政法系统对2015年至今办理的涉黑涉恶类案件进行排查,从中摸排党员干部、公职人员涉黑涉恶问题线索。县公安局将2015年至2018年发生的26起涉恶类案件进行移送后,县纪委会同县委组织部、县财政局对其中的9名永寿籍人员逐一进行排查认定,排查出属于县纪委、监委管辖范围内的党员、公职人员涉恶问题线索2件,其中1件已查结。
三是依纪依法从严查处。县纪委把党员干部及国家公职人员涉黑涉恶问题作为执纪审查重点,把深挖严查黑恶势力“保护伞”作为重中之重,与政法机关建立联动机制,共同会商、逐案过筛、扩线深挖,揪出背后的“保护伞”和腐败分子,对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期间顶风违纪、不收敛不收手的,一律从严从快从重处理。对性质恶劣、情节严重、重大典型的村级干部涉黑涉恶腐败案件,县纪委采取上提一级,直查直办。目前,对2018年受理的5件涉黑涉恶问题线索安排专人跟进调查,并进行专册登记,台账管理。对2015年至2017年县纪委受理的信访举报问题线索进行了全面梳理,对摸排出的2件涉黑涉恶问题线索进行了复核,了结1件,立案1件,党政纪处分1人。
四是开展专项巡察督查。县纪委把惩治涉黑涉恶腐败问题,作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的重要内容,把严厉打击、彻底铲除黑恶势力“保护伞”作为扫黑除恶的关键环节来抓。5月下旬,县纪委抽调12名工作人员组成四个督查组,对各镇办、各有关部门扫黑除恶监督执纪问责工作进行专项督查,督促各镇、各部门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切实担负起组织协调扫黑除恶工作的政治责任。7月10日,组织相关单位召开动员会,开启扫黑除恶专项巡察工作。同时将扫黑除恶监督执纪问责情况纳入日常工作通报、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季度考核中,强化评价激励。对推进案件查处工作不力,专项斗争开展不扎实的,依照有关规定严肃追责问责。
(永寿县纪委 赵天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