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5日,男子梁某胜驾驶摩托车行经中山市港口镇兴港路工商银行对开人行横道时,因未减速让行撞上正沿斑马线横过马路的祖孙俩。所幸事故仅造成小男孩的奶奶轻微擦伤。
当天中午13时30分许,中山港口交警大队值班室接到报警,称兴港路工商银行对开路段的斑马线上发生一宗摩托车撞行人的交通事故,造成其中一名中年妇女受伤,请求出警处置。
大队值班民警随即前往现场核实情况。期间只看到肇事的摩托车倒置在第二条车道的斑马线前端,询问后得知一大一小两名被撞的行人已被送往医院治疗。现场勘查完毕后,民警前往医院了解案情。
随后,民警调取了事发路段的监控录像。从监控中看到,事发斑马线路口没有设置信号灯。当天13时16分许,一名穿白色上衣的男子驾驶一辆摩托车行至港口镇兴港路工商银行对开路段的人行横道时,恰遇一名成人撑着伞带着一名小孩由斑马线从左往右横过马路。由于摩托车没有及时减速让行,导致车辆直接撞上了两人,致两人当即倒地,太阳伞等物品摔落地上。事发后,被撞的小孩立即从地上爬起,捡拾地上的物品,被撞的成人则一直坐在斑马线上。而肇事男子也迅速起身,走近被撞女子,似乎在询问受伤情况,但一直没有在现场设置任何警示设备,造成途经车辆大都是在邻近斑马线时才绕道而行,险象环生。
经港口交警大队调查,得知摩托车肇事司机叫梁某胜,被撞的两名行人分别叫何某红、何某辰,其中,何某红是何某辰的奶奶,现年52岁,小男孩何某辰才4岁。
6月26日,从办案民警口中得知,经医院诊断,事故仅造成何某红轻微擦伤,小男孩何某辰没有受伤。由于梁某胜驾车经过斑马线时没有按规定减速让行,依法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目前,双方已协商解决相关赔偿问题。
据市公安交警支队相关负责人介绍,根据公安部的部署,今年5月起,省公安厅已将每月1日定为全省“文明礼让日”,集中整治机动车不礼让斑马线违法行为。市公安交警部门在每月1日开展“文明礼让日”宣传的同时,还每周组织警力开展全市统一行动。行动开展两个月来,仍有少数驾驶人不守规矩,我行我素,让走在斑马线的行人胆战心惊。据了解,5月29日,五桂山桂南大道黄屋村路口也发生了一宗因小轿车未减速让行在斑马线上撞上一名五旬女子的交通事故,致其多处骨折。今年1月,坦洲更是发生了一宗因机动车在斑马线未礼让行人的死亡交通事故。
在此,交警部门再次提醒,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机动车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道路,应当避让行。机动车行经人行道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时未停车让行的,罚款200元,记3分。